第37章 赖知县判案(2 / 2)
其父周员外将我父王狗儿叫到周家,承诺只要贾巧嫁给周昌,我家不用归还三百两赎金和利银。
家父因受蛊惑就擅自签下了婚约,请大人明察,这算不算人口买卖?”
“原告王板儿,你还有什么理由?一并道来。”
板儿道:“众所周知,贾巧祖父贾赦、父亲贾琏、母亲王熙凤均仙逝不过百日,贾巧重孝在身,按照礼制,三年内不宜谈婚论嫁,请大人明察。”
赖知县问完板儿,又问王狗儿,王狗儿吓的腿肚子转筋,说话吞吞吐吐,一一证实板儿所言不虚,更说出了具体细节。
周员外抢话,被赖知县惊堂木一敲,震慑了回去。
轮到被告陈述,周员外作为被告,周昌作为被告当事人,不同意解除婚约。
周家不同意解除婚约的理由是:王狗儿是王家一家之主,将巧姐从南省赎回,巧姐即为王家奴婢,王狗儿有对其转卖权和主婚权,不受尊亲限制;
周家与王家签订婚约属于双方自愿;周家所出银两是用于聘礼,并非买卖人口;
先订婚约后见血书,王家因此提出解约没有道理,周家不同意解除婚约合法、合礼。
至于巧姐重孝在身,三年内不宜婚配与是否解除婚约无关。
赖知县听取完双方陈述理由和相互对质,又命衙役传唤双方证人到堂问话。
平夫人到堂,以巧姐监护人身份,说明婚约并非尊亲所愿,巧姐被卖南省实属巧姐狠舅奸兄枉顾父母意愿,贪图牟利,暗箱操作所致,属于法所不容的略卖行为。
林红玉到堂,陈述巧姐娘亲临终血书遗言,真实可信。
刘姥姥到堂讲述营救巧姐乃是受琏二奶奶所托,自己所愿,女婿王狗儿虽名义为王家之主,赎金并非王狗儿所出,自己实为巧姐之新主人,与王狗儿关系不大。
周家也有见证人到堂,讲述双方自愿签约,并无胁迫,尤其周员外讲,过这村没这店,只提这一次,过后再不议此事,王狗儿怕失去机会,主动签约云云。
接下来,双方对质辩白。
诸事完毕,知县当堂为双方调解。
调解不成,赖知县言道:“当朝律法礼制,双方自愿婚约理应遵守,本县衙皇恩浩荡,为民做主,以维护律法礼制为己任,非双方自愿,不支持解除婚约。
然本案情况特殊,或涉及略买人口,需另案查证,因此咱不判定,待日后查清,再依律依礼裁定,本县不再升堂,当事人回去等候结案文书,退堂。”
赖知县言毕,敲了一下惊堂木,左右衙役打退堂鼓,众人退下。
原以为知县老爷已经满口应承,会当堂宣判解除婚约,如何又拖延起来?
板儿和平夫人等都疑惑不解。
退出县衙大堂,周员外面无表情,周昌却十分得意,把话撂给板儿和王狗儿,“还有什么章程,尽管使出来,小爷奉陪到底,只是你们把巧姐给我看好了,好好养着,出了正月都是好日子,各位认识不认识的都别忘去捧场喝喜酒。”
板儿见周昌蛮有把握,猜想莫非背后也做了手脚?
极有可能。
如此一来,夜长梦多,结果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