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罪状(1 / 2)
这样的待遇,别说生反心了,人心,都能在度日如年四字里给磨平了。
没过多久,牢头送来了一半烧鹅,旁边还堆着明显是另一半烧鹅的皮。
皮被东临歪歪扭扭的摆成了两个字,过于写意,金明微一时没猜出来。
金明微认认真真的吃完这一半烧鹅,再抬眸时,她向来收碗筷的牢头说了句:“下次皮要再烧脆点。”
“下次?还没清楚自己的处境呢,又吓傻一个?”牢头嫌弃的摇摇头,懒得搭理她。
牢门的铁锁重新被关上,金明微感到力气和勇气都回来了,她要了张自己的罪状檄文,看着上面宣判的三罪,大脑冷静又迅速的运转起来。
一罪:金氏在严记膏药铺,采买特制膏药,书写加密纸条,向党羽传递消息。有百姓揭发,确实看到金氏用膏药涂抹纸条,并鬼鬼祟祟扔到河里。
且不管前半部分颠倒黑白,她确实用膏药涂抹纸条了,并扔到了河里,就算她的目的不是传递消息,但客观行为已经坐实,百姓的证词就会被路行善利用。
二罪:东窗事发后,金氏率领郑氏等人,欲杀严神手灭口,销毁膏药。不成,金氏杀郑氏等人,独自逃脱,仵作证实郑氏等人伤口,确实出自金氏。
郑氏已死,这一罪也是百口难辩,况且她杀郑氏的客观行为已经坐实,除非周锦绦站出来指认郑氏,但不到万不得已,金明微并不想让周锦绦出面。
回忆可怕,舆论可怕,任何一个都能再次杀死周锦绦,金明微想把这个选择权,留给周锦绦自己。
一罪和二罪,对金明微最有利的证人,其实是严神手,只要严神手翻了一罪和二罪,整桩案子都能翻。
但是金明微能想到这点,路行善会想不到?
某个回忆里的片段被揪出,突然无比清晰,逐渐放大,让金明微看到自己错过的细节,时至今日,悔之晚矣。
“呵,是我技不如人。”金明微苦涩的笑笑,官场水深,得先扎几个猛子,呛几口水。
但好在她明白得不算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路行善递过来的,或许是杀他自己的刀呢?
金明微眼眸点亮,目光重新投向状纸,三罪是她听闻郡守已查到关押地点,提前一步,放火灭口,共计性命四十三,葬身火海。有百姓证实,确实看到她提前埋伏在起火地点,并从火里走出,未及逃脱,被郡守所擒。
什么提前埋伏,从火里走出,就算金明微的目的是救人,但客观行为已经坐实,现场证人又都魂归地府,百姓的证词还是会被路行善利用。
换句话说,这三罪,除非严神手或周锦绦出面,金明微很难凭自己,去证明自己“无罪”——
除非,证明路行善“有罪”。
郡守,掌管一郡生杀,地方最高长官,难道一个庶民,能证明他有罪?
这就是翻案最大的难点。
“民斗不过官么……”金明微呢喃,太阳穴生痛起来,总觉得重活一世,好像更难了?
这时,牢狱里传来脚步声,牢门的铁锁再次被打开,牢头点头哈腰的迎了两人进来,然后自己知趣的退下,不打扰里面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