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吃鹿肉点拨灵感(1 / 2)
杨彩凤被赵广清暴打的消息不胫而走。
“‘老套’,你这回是真出息了!”
于大眼捏着细脖子陶瓷酒壶,一边斟酒,一边竖起大拇指。
想当初,杨彩凤削掉他‘半个帽子’,那种刻骨仇恨憋在心里,还要打掉牙齿往肚里吞,让他耿耿于怀。
他何尝不想修理那个疯娘们,可出师无名啊。
赵广清只顾低头吃肉,喝酒。
这是他在过后十几年当中,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尽管他前世开过餐厅。
“哎,你别鸡扒只顾吃,倒是放个屁啊。”于大眼用胳膊肘怼了他一下。
“我还能说啥?想离婚被活占林给毙掉了!”
“那就没有别的辄了吗?”于大眼瞪着死鱼眼,看起来比赵广清还着急。
“当然有。”赵广清胸有成竹的说。
“我就说嘛,你这回突然变得硬气,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窝窝囊囊的替臭寡妇拉帮套。”
“那是当然!”赵广清不屑一顾。
如果真像前世那么窝囊,还要重生做嘛?不如挖个坑把自己埋掉算了。
此时,他看起来只顾吃东西,实际上正在心里谋划,怎样才能提前甩掉杨彩凤这个“雷”。
如果靠先知先觉,他完全可以玩失踪,一走了之。
但在那个时候,长三角和珠三角还没有开发,比起现在的东北更穷得一批。
东北毕竟是老工业基地。
有丰富的矿产林木资源,还有广袤肥沃的黑土地,是建国后祖国的输血泵。
再说,八十年代初,没有流动人口,也没有可流动的地方去。
想去哪都要有介绍信。
没有单位开不出介绍信,连住店都不行,何况是逗留。
再说,赵广清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他去长三角和珠三角适应不了。
前世,他去了一次东莞,刚下车就看到几伙人在斗殴。
这个地方哪里人都有,他一个东北人根本听不懂那些方言。
特别是冬天,阴湿得要命。
有一次他出去摆摊儿忘记关窗户,等到半夜回来,桌子上地上布满了一层水。
最要命的是,被子都能拧出水。
所以,他这次重生就没打算南下。
东北有东北的优势。
资源丰富,东北人经济意识相对薄弱,没有南方人竞争得那样激烈。
权衡之后,他决定留下来。
在东北一样能发财。
于是,将摆脱杨彩凤提上首要日程。
按前世记忆,他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利用好了就能离婚,但现在不是时候。
这事还是从长计议吧,先找到一个发财的帮手再说。
赵广清抬起头,满眼赞许的看着于大眼,道:“大眼,你这狍子肉真不错啊,比炖着好吃多了。”
“那是当然!炖着有啥吃头?”于大眼有点得意忘形。
“哎,我说‘老套’,难道你就没尝出这不是狍子而是鹿吗?”
“鹿?”赵广清一愣。
接着砸吧了几下嘴,将含在嘴里的肉又仔细嚼一遍。
“嗯,还真是鹿肉,膻味和骚味比狍子肉小点。”
“那是当然。吃鹿肉就必须烤着吃。”
“前两天牛兰芳在评书上说,乾隆皇帝到渤海国围猎,射到鹿后就地取材,支上铁架子,一边烤,一边沾着辣椒面和孜然吃,那才叫一个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