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收购水晶宫酒店!(1 / 2)
叶不凡更仔细的观察两眼,顿时恍然大悟。
这女孩还真是个老熟人。
他曾经的同学,范芸。
说起来,两人还有一段“孽缘”呢。
高中时期,范芸是学校有名的校花,追求者都能组成一个加强连了。
不过,这范芸心高气傲,心胸狭窄,只和有钱的富二代玩,对家庭条件贫苦的同学冷嘲热讽。
当时不知是哪个同学犯贱,以叶不凡的名义,给范芸写了一封情书。
这可把范芸给气坏了,当众把情书念了出来,还扬言见叶不凡一次打一次,狠狠的羞辱了他。
当时叶不凡是叶家弃子,经常饥一顿饱一顿,范芸觉得这种人给她写情书,是对她的侮辱。
经历过那件事后,叶不凡更自卑了,都不敢抬头见人。
后来,叶不凡坐牢后,这范芸出于报复,还大肆宣扬,搞得同学们人尽皆知。
真没想到,毕业那么多年,竟“有缘”再见。
现在的范芸,一身名牌,看样子混的应该挺好。
叶不凡道:“你是范芸吧。”
范芸笑道:“看来你蹲牢没蹲傻嘛,还记得我。”
叶不凡皱眉。
这女人还是那狗脾气,狗眼看人低,喜欢揭短。
范芸又道:“去,把我的车停好,小费少不了你的。”
叶不凡:“我不管泊车。”
范芸:“不管泊车那你来这儿干啥,吃干饭啊。”
叶不凡反问道:“那你又来这儿做什么?”
范芸顿时洋洋得意起来:“我是水晶宫分店的店长,拥有水晶宫连锁酒店百分之一的股份。”
“有个老板要收购我的股份,我是来签合同的。”
“嗨,实话跟你说吧,其实要收购水晶宫的,是我男朋友啦。”
叶不凡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