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庄子·养生主》(2 / 2)
想象力和美感是庄子创作运思的重要因素。在多个由技入道的寓言作品中,庖丁解牛的构想尤为出奇。宰牛原本是一项劳动强度极其艰巨的苦役,庄子笔下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洋溢着审美趣味。解牛告成,庖丁“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真是淋漓尽致地描绘出艺术创作者审美享受的陶然心境。
庖丁用肢体做出配合无间的艺演,举手投足之间皆能合拍于雅乐的美妙乐音,并表演出优雅动人的舞姿,这艺术形象构成一幅令人赞赏不已的审美图景,也构绘出主体技艺之出神入化于挥洒自如的自由境界。而庖丁臻至道境的操刀过程中,是以“神遇”“神行”为主导。守气、静心、凝神,神形和合,才能展现为灵妙的道境及其出神入化的艺术活动。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1]:“是何人也?恶乎介也[2]?天与,其人与[3]?”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4]。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泽雉十步一啄[5],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6]。神虽王[7],不善也[8]。”
注释:
[1]公文轩:姓公文,名轩,宋国人。右师:官名。此以官职称人。[2]介:独脚。[3]其:抑或。与:赋予。[4]人之貌有与也:人的形貌是上天赋予的。[5]泽雉:草泽里的野鸡。[6]蕲:求。樊:笼。[7]王:通“旺”,旺盛。[8]不善:不乐,不能自遂。
原边注:
形全形残都是天赋予的自然之貌,与《德充符》篇一样,庄子主张形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体全而智残,“养生”之主不在于形,应以养神为重。
老聃死[1],秦失吊之[2],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3],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4]。是(遯)[遁]天倍情[5],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6]。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7]。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8]。”指穷于为薪[9],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注释:
[1]老聃:即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春秋时楚国苦县人,曾任周守藏室的史官。[2]秦失:又作“秦佚”,是老聃的朋友,也可能是庄子杜撰的人名。[3]向:刚才。[4]不蕲哭而哭者:必定是感情执着而不禁哭泣。[5]遁天:逃避自然。倍:通“背”,违背。[6]刑:刑罚。[7]两处“夫子”疑为衍文,或指秦佚对弟子称老子之言。适来:正当来世。时:时运。[8]帝之县解:自然地解除倒悬。县,通“悬”。[9]指:读作“脂”,指烛薪上的油脂。穷:指燃尽。
原边注:
人应用达观而不悲观的豁达心胸去直面人生,顺应自然,在人的本身建立永恒的精神生命。人的思想、人格的生命之火一旦点燃,将没有穷尽。
篇末评:
生命是由形和神组合而成,《养生主》讲护养生命之主,强调精神生命的重要性。养神的方法莫过于顺其自然,因此“缘督以为经”是本篇的总纲,讲述顺守自然之道的根本原理。可与外篇《达生》篇参看,该篇通篇发挥养神之理。庄子在继承老子形上之道的同时,认为无形之道可以心传之、心得之。在《大宗师》心传道境的提法下,庄子更在本篇及《达生》等各篇形象化地通过主体技能所呈现的艺术精神来体认道的境界。庄子由技入道的寓言,将人间活动提升到艺术的境界。寓言涵摄道与艺的关系、“为学”通向“为道”的历程、创作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与融合等等问题。宗白华则说:“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宗白华全集》第2卷)这一慧见,是对庄子道、艺关系最精辟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