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周易·蒙卦第四(2 / 2)
六三,勿用取女[1]。见金夫,不有躬[2]。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注释:
[1]取:即“娶”。[2]躬:自身。
点评:
按照《周易》的体例,能与六三结成阴阳相应关系的对象不是九二,而是上九。而上九刚而不中,行为粗暴,完全不懂应以柔和谦下去赢得女方亲附的道理,就像一个拥有财富而自我炫耀的“金夫”,不是合适的对象。六三以阴柔之质而居阳刚之位,不中不正,浮躁妄动,被上九的财富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不顾自我的身份人格主动前去追求。这种追求行为不顺,根本不可能结成阴阳相应的关系,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六四,困蒙[1],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2]。
注释:
[1]困蒙:困于蒙昧。[2]实:卦中的阳爻。在《蒙》卦中指阳刚笃实有学问的师长。
点评:
六四在《蒙》卦的爻位中,处境远离阳爻,很不吉利,故称之为“困蒙”。六四以阴爻而居阴位,是一个迫切需要进行启蒙教育的对象,而在《蒙》卦六爻的网络结构中,唯一能对它进行教育的是九二,但是六四与九二远离,而且夹在六三与六五中间,为众阴所包围,这就无法摆脱蒙昧,陷入穷困之地。
六五,童蒙[1],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2]。
注释:
[1]童蒙:像纯一的幼童那样接受启蒙。[2]顺以巽也:恭顺谦逊。
原边注:
程颐《周易程氏传》曰:“‘童’,取未发而资于人也。”李光地《周易折中》引蔡清曰:“此之童蒙,言其有柔中之善,纯一之心。”
点评:
六五以童蒙之质而居君位,就其童蒙之质而言,与九二刚明之贤结成了阴阳相应的关系,顺从谦逊,诚心求教,这就摆脱了蒙昧状态,开发了智力品德,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吉祥如意。就其居于至尊的君位而言,不以权力地位为重,秉巽顺之德,任刚明之才,礼贤下士,出于至诚,把居于臣位的九二当作老师来尊重,这就使得权力的行使运作合理正当,不出偏差,吉祥如意。《小象》解释说:“‘童蒙之吉’,顺以巽也。”这种巽顺之德,其实质性的含义就是和顺。
上九,击蒙[1],不利为寇,利御寇[2]。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注释:
[1]击蒙:打击蒙昧者。[2]不利为寇,利御寇:不宜治蒙过猛如同强盗,而宜于并肩作战,抵御强盗。
点评:
上九阳刚过头,有失中道,在蒙而求亨之时以极端粗暴的方式去“击蒙”,与九二以宽厚包容的方式去“包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事实证明,“包蒙”可获吉利,而“击蒙”必然会导致不利的后果。因为“击蒙”是把无知的童蒙当作寇贼,进行无情打击,从而把本来可以妥善处理的关系激化成为对抗性的矛盾,而自己也变为童蒙心目中的寇贼,这就是故意制造敌人的“为寇”。正确的教育方式是与童蒙并肩作战、共同抵御蒙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