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霸总他是恋爱脑4(1 / 2)
有那么一瞬间,尽欢觉得这手机不要也罢。
但是不行,里面有很多很重要的东西。她必须得拿回来。
因此她深吸一口气,轻声问道:“怎么样,才能让你高兴?”
姜霁左手拿起桌上的一叠资料,随意地看了看,上面是喻尽欢从小到大的个人信息。
“你是学舞蹈的,都会跳什么舞?”
“我学的是现代舞,但也会古典舞。”尽欢本身是只狐狸,最会跳的是舞是古典舞。
姜霁想到少女柔软细长的双腿,声音变得低哑:“等我回去,跳给我看。”
尽欢问:“我跳舞给你看,你就能把手机还给我吗?”
姜霁低笑一声:“你把我哄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他意有所指,喻家把喻尽欢送过来的目的,他心知肚明。
尽欢把想要脱口而出的“那可以放我走吗”吞回肚子里,不得已改成:“谢谢姜先生。”
少女甜美的声音还带着些许不适的沙哑,姜霁莫名觉得有些不太舒服,说道:“让佣人给你煮一碗润喉咙的汤,我不想没几天你的嗓子就坏了。”
尽欢不想细想她的嗓子不喝润喉汤为什么没几天就会坏,敷衍道:“好的,我知道了。”
姜霁难得温情地问了句:“身体怎么样,有不舒服的地方吗?”
身体很不舒服。
但她不能说。
“还好,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我今天会早点回来。”姜霁黑眸有些幽深,奇怪,明明才一个小时没见,他竟然就有点想念她。
确切地说,他更多的是想念她的那双眼睛,以及她身上的香味。
总觉得,他一直缺失的、要找的东西全都在她的身上。
……
姜霁在晚上七点的时候回到别墅。
夜空蓝得发黑,月亮似圆盘,周围点缀着几颗闪亮的星星。
这个时间点对姜霁来说的确很早,对庄园里的佣人们来说,更是无比惊奇。
要知道姜霁平常都不怎么回庄园,就算偶尔回来一次,也是凌晨左右的时间,且通常天还未亮就会离开。
他每次回来,基本上都是亲自带着那只黑狼去山上狩猎。
宿主昨晚逃跑的时候,运气不好,正好赶上姜霁回来带黑狼狩猎的时候。
尽欢不知道姜霁为什么要养条有血性的黑狼,因为宿主的悲剧是从被送给姜霁开始,而被黑狼咬伤脸加速了宿主的悲剧进度,她很难对一人一狼产生好感。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因此姜霁回来的时候,尽欢换上一条适合跳古典舞的白色舞蹈服,俏生生地站在一楼大厅迎接他。
姜霁看到低着头的少女时,快步走到她面前,伸手捏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抬头看着自己。
当那双清凌凌的狐狸眼看向他时,他在少女琥珀色地瞳孔里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身影,心情瞬间变得愉悦。
男人勾唇,笑得很是好看:“怎么不穿我的那件衬衫?”
尽欢微微垂眸,纤长的睫羽微微颤动:“穿着衬衫不好跳舞。”
虽然是有这个原因,但她早就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她才不想一直穿混蛋的衣服。
听到她提起跳舞,姜霁似乎这才想起来这是他赶回来的目的,于是松开她的下巴,走到沙发前坐下,松了松领口的领带,解开一颗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
“那你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