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狼群夺食(1 / 2)
因为刺竹交叉处有一根横竹固定,鹿砦的三脚架是有固定作用的,所以它这样子是不可能推翻的,只能往侧面推移开去。
但是这只棕熊显然还没有想到那个办法。
将来也不会有机会想到这个办法了,我的枪口对准它憨憨的脑袋,直接就是一枪。
棕熊笨重的身体一下子就倒了下去,连挣扎抽搐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我用手枪的话,肯定是一枪打不起它,要么吓跑它,要么就是激怒它,导致它不顾一切要攻击我。
显然我不会让它有任何伤害我的机会。
哪怕只是被它充满倒勾刺的舌头舔一下,那也是不得了的伤害!
这种大型杂食动物,它们的舌头能把骨头上的粘肉舔得干干净净,就是得益于它那根满是倒勾刺的舌头,人类脆弱的皮肤被它舔一下,夸张点说,差不多就是被刨子刨一下。
要是没枪,凭我的战斗力,再加上一把匕首也很难胜出,只要一不小心被它碰一下我基本就失去战斗力了。
而且跑也很难跑得过的,它奔跑的速度能达到五十六公里每小时。
在野外要是没有武器,面对这种皮粗肉厚的巨型动物,能避就避,千万别主动招惹。
棕熊的血液顺着小溪流进了瀑布下的水潭,如果是白天,肯定能看见一条血河。
这些血腥味肯定会引来更多嗜血的动物,我又不可能将它拖到石洞里去,它注定会成为那些野兽的美食。
但是这叫我怎么甘心?
且不说那营养丰富的兽肉对于环境恶劣的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难得,光是那张兽皮就叫人不舍了,冬天可以取暖,雨天我还能当雨衣用,与敌人夜间作战时,我披上它还能起到伪装的效果。
天气潮湿时,铺在洞内就别说有多干爽了。
我将狙击枪摆到了一边去,狙击枪的子弹非常有限,在武器库里我也只看到三盒,一盒只有五十枚,当时我就带走的那一盒只有二十发,里面只剩下两盒了,对付怒海号狙击枪是能起到最关键的作用的。
让悲观的是,就算我百分百中,打光所有的狙击子弹,也是没办法杀光那些海盗的。
到时如果不能劫持船长或大副,我与布恩浑身长满獠牙也只有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