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法庭上的针锋相对(2 / 2)
“回顾案情,小天才幼儿园的后厨在这起时间中,起码有两个违法行为。”
“一,作为行为:(意图)生产经营了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
“二,不作为行为:并未查验问题线椒的许可证以及其它证明。”
“因此,我方认为,城南区管理区对小天才幼儿园作出的处罚并无不妥之处。”
这一招叫做以退为进,既然原告你说管理局对幼儿园的处罚过重,那好,咱们就先不讨论这个问题。
咱就先说说,你们幼儿园在这起事件当中,到底有没有过错吧。
只要有过错,那么管理局对你们的处罚就有法可依。
不得不说,安志浩也算是才思敏捷,心里的小算盘拨的‘啪啪’作响,坐在原告席上的林河都可以听到了。
只是林河依旧是面带微笑,从容不迫的盯着对面的安志浩。
小样,以为这样就可以难倒我?
林河淡定起身,轻笑一声道,“首先,我想要声明一点,为小天才幼儿园后厨供应蔬菜的王爱芬生鲜批发门市部,是在工商局有备案的,双方的合作完全是基于正当合作关系。”
“第二点,至于被告方所说的小天才幼儿园的查验义务,这点完全是在随意扩大我方责任。”
“《食品安全法》五十一条之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其它证明。在实际履行了查验义务情况下,可以作为免于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的情节。”
“从这点上来看,似乎问题线椒流入学校后厨,我方也有一定责任。”
他这句话,倒是给在场众人搞懵逼了。
不是吧,你是原告律师好不好,怎么能站在被告的角度上说话,随意揽责任上身呢。
林河的这步棋,不止是杨良才懵逼了,安志浩也懵逼,就连方媛本人也是懵逼了。
她一脸意外的看着林河:…?
林律,你这样说话真的好吗,真就一点都不考虑我这个当事人的感受吗?
你这样做,我真的好害怕啊。
林河转头,对方媛报以微笑,随后又冲着高台之上的法官道,“法官同志,我方在这起事件当中,从王爱芬蔬菜批发部采购农产品的行为,完全是善意行为,目的就是为了投入使用。”
“且双方的交易也是遵从当时的市场价,并未有压低价格的恶意行为,从这点上来看,我方并不能预见这批农产品有农药超标或者是其它安全问题。”
系统提供的故事中有相同案例,某一单位后厨长期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从一菜农手中采购农产品,后来菜农被相关部门查获,管理局顺藤摸瓜,找到了学校后厨,直接开出了天价罚单。
理由为恶意采购:明知道菜农的供货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就应当预料到菜农供应的农产品有着农药超标,质量低劣等问题。
林河继续道,“众做周知,农产品中的农药是否超标,这点是很难用肉眼辨别的,想要甄别其中问题,就需要用到各种专业仪器。”
“而小天才幼儿园的后厨,显然是不具备这个专业能力的。”
“在采购农产品时,仅仅只能检查农产品的外观,气味,色泽等一系列简单的方法。”
“而小天才幼儿园的后厨,也确实是这么做了,因此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查验义务,应当属于免于处罚的情节。”
“如果被告方依旧认为我方并没有尽到查验义务,才致使问题线椒流入学校后厨,就请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而并非在这里一味的臆测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