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专业的事情还得请专业的人士来做(1 / 2)
转眼间,二十分钟休庭时间已过,所有参与庭审的人员再次归位。
高台之上,裴学敏正襟危坐,见众人到来之后,当即敲下手中小锤。
懂!
“现在我宣布,原告白青山诉被告望江区政府合同违约一案,审理结果如下。”
话音刚落,在他下方不远处的书记员就起身道,“全体起立。”
台下,哐哐啷啷,众人站起一大片。
裴学敏轻咳一声道,“江城人民法院民一庭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之观点,调查取证客观事实,认为原告白青山与望江区人民政府在2018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协议。”
“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尽管协议双方地位不对的,但秉持自由协商自愿订立的原则,为保护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行政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
“根据《行政诉讼法》69,70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本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望江区政府继续严格履行与原告白青山在2018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本案诉讼费用3500元由被告人承担。”
“除此之外,驳回原告的其它诉求。”
最后这条判决,裴学敏也算是给了被告人望江区政府一定面子,不至于让对方输的太难看。
对于这点,林河倒是丝毫都不意外,之前,他本就是随口一说,并没有抱太大希望的。
国内法院每天产生的判决书多如牛毛,还没听过有哪份判决会让败诉方偿付胜诉方律师费的。
毕竟,各个律师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律师的收费天差地别,有些律师终日挣扎在温饱线上,而有些知名大律,每次的出场费都不会低于六位数。
如果一件案子的诉讼标的只有几万块,而胜诉方却要求被告再为己方支付几万块律师费,这岂不是变相增加对方负担,属实有些荒谬了。
法官会作出如此判决,倒也不难理解。
更有甚者,遇到个别谎报律师费的,就算最后能够查出来,也无疑是在增加司法难度,浪费司法资源。
从法院出来,林河抬头望着天空中明媚的阳光,忍不住轻吐一口气,官司终于拿下了,接下来就是敦促被告望江区政府尽快按照补偿合同办事。
等白家拿到钱之后,自己再取回那份应得的收益。
想到这里,他转头对着白青山说道,“白先生,如今官司胜诉,你尽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找望江区政府讨要你们家的补偿份额。”
“有了这份裁判文书在手,你所做的一切讨要合同款的行为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如果他们继续拖着不给,你可以直接来法院申请执行。”
“当然,这执行的流程你如果不懂的话,也可以找我陪你一块来。”
“不过,我的出场费是很贵的,你必须要另外再加钱。”
最后一句话,林河是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对于白青山能否拿到这笔钱,林河是丝毫不担心的,偌大的一个望江区政府要是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来的话,干脆直接关门就算了。
只要白青山的钱能拿到,自己的钱也一定能拿到。
白青山手中紧紧攥着那份盖有法院红戳的判决书,朝着林河重重的点点头,“俺知道了林律师,刚才在法庭上,真是太感谢你了。”
回想起自己之前一趟又一趟,每天跟上班打卡一样,跑去跟望江区政府部门讨说法时候遭遇的冷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