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当事人陈清泉(1 / 2)
“嗯,那就好。”林河心头微微一喜,随后又是郑重的看向马秀秀,“马女士,你刚才说过,你跟发生冲突的那家邻居,你们两家以前就有着很深的积怨。”
“现在,你能把你们两家这些年的矛盾仔细跟我讲下吗?”
马秀秀一脸意外的盯着林河,“林律师,这个就没必要了吧,都是乡下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还是别浪费时间在这些事情上了。”
“有必要,很有必要。”林河面色认真,“你只管跟我讲就是了,或许这些可都是你丈夫减刑的重要依据。”
像这种邻里之间引发的矛盾,从而造成的刑事案件,最高院可是下达过很大指导性意见的,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受害人一方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可依法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这句话通俗来讲就是,只要认定受害人对引发案件负有责任,司法机关就是等同于认定受害人存在过错,只要认定受害人存在过错,则司法机关就需要对引发案件负责人追究查证,从而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眼下,林河已经对陈清泉案子不再有无罪辩护的打算了,如果能够寻找到一些其它方面的事实依据来为其做减刑辩护,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入手点。
“那好吧,林律师。”马秀秀见林河态度坚决,也只能露出回忆的神色道,“我记得是大概是20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家养的二十几只鸡莫名其妙的全死了,后来派出所的人来调查后发现,是王雪梅家的孩子把鞭炮扔进我们家的鸡笼里,把我们家的鸡全给吓死了。”
“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王雪梅家说好的赔我们五百块钱,可最后只愿意赔俺们两百块,为此那段时间我们两家人天天吵架。”
哦,还有这样的事情?
林河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沙发扶手,两家人因为死了二十几只鸡,引发的纠纷,最后还引来了当地派出所的介入。
事情都经公了,而对方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最后又反悔了,这算不算激化矛盾的原因?
当然算,虽然跟眼下的案子扯上关系有些勉强,不过到时候把这件事情拿出来在法庭上,也能对陈清泉的减刑有所帮助。
林河默默的把这件事情记在心里,随后又问道,“嗯,这件事情我知道了,还有呢?”
“还有就是去年我公公去世下葬的时候,王雪梅他们家故意把面包车停在道路中央……”
嗯,这件事如果拿到法庭上,似乎比刚才那件作用更大。
毕竟婚丧嫁娶,都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族的头等大事,都是要看时辰的,而王雪梅作为邻居,不帮忙也就算了,反倒是从中作梗。
就这样,马秀秀大大小小说了十几桩他们家跟王雪梅家矛盾的由头,林河拿着小本子一件又一件的记下来。
末了,林河跟马秀秀签了一份委托代理书,对方支付了5000块的定金之后离去了。
林河看着手中的这份委托书,坐在那里沉思起来,沉思马秀秀这件案子到底该怎么处理。
刚才和马秀秀谈的,都是为在法庭上减轻他丈夫陈清泉的过错准备的,接下来,关于检察院那边具体会给出什么样的量刑依据,还是要等自己去过看守所见过陈清泉,翻阅相关卷宗之后才能制定下一步的思路。
无它,这件案子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故意伤人案,这类案子,最主要的量刑依据就是看受害人的伤情如何。
如果是轻伤,林河也不是没有把握做个无罪辩护,或者是干脆让法庭给陈清泉来个缓刑。
如果是重伤,林河就要仔细搜寻案件中对陈清泉有利的细节,争取让法庭给他来个基础刑期,也就是三年左右。
如果被害人在医院治疗的时候伤势忽然恶化,突然去世了,那只能算陈清泉命不好,林河实在爱莫能助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闹出人命,陈清泉这辈子就算是完了。
第二天,林河起了个大早,吃过早饭后,带着马秀秀的委托书,还有自己的律师证件,赶到了关押陈清泉的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