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少年的心中没有诗和远方(2 / 2)
他不敢和别人说,那条恐怖的次代种可能不是他杀的,他当时只是吓晕了,醒来后莫名其妙就被冠上了一个“屠龙勇士”的头衔。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土包子,在他破旧的房子里面醒来后发现自己是一个上市集团的董事长,周围还有一大帮崇拜他的秘书助理!这不是做梦吗?路明非害怕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我现在是借酒消愁愁更愁,恰似春水向东流啊!哎,师兄你不懂!”
路明非用被子捂住脑袋,直挺挺的倒在床上。像他这种怂狗以前在班上诗朗诵时都紧张的要死,更别提现在被一个学院的人熟知了。
他还记得自己唯一一次鼓起勇气,是在高中那会的文学社表演,没人愿意去。于是陈雯雯邀请他在联欢会上朗读诗歌。当初谁叫他暗恋人家?
路明非一咬牙答应下来后上台,看着台下这么多双眼睛都在关注着自己,他当时两腿打颤,都差点吓晕了!
最后当然朗诵的很不好,又是忘词又是搞错顺序的,引得观众一片哄笑。后来赵孟华还调侃他朗诵不行,表演小品倒是有天赋。
每当想起这事路明非都还一阵不自在,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上台表演了,做个默默无闻的路人甲也挺好。
哎!怎么办啊?事已至此,想低调都难。路明非跟一只把脑袋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一样,心情复杂。
他想起了当时高中毕业还没来卡塞尔学院的那段时光,坐在他那N手的宝马E46里,开到河边小路上看看鱼儿嬉戏,抬头望望那蓝天白云,晚上和老唐打打游戏,和群里的水友们吹吹牛皮……
虽然无人问津,穷困潦倒,偶尔还得被婶婶骂骂。可那时悠闲自在啊,他感觉那时候的他才是真正的他,没什么目标,跟一条废狗一样混吃等死也是一种活法。
路明非一直认为自己高中老师有句话很正确,人生哪要多少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才是真!简直是他妈人间真理啊!
可自从他现在来到了这,一切全变了,跟一群以屠龙为终生目标的疯子们整天呆在一起,晚上睡觉都要抱着一把冲锋枪。不知哪天龙族入侵就死了,命都没了还谈什么狗屁理想?
从前他很渴望有钱人的生活,高高在上,受人仰慕!可当他真正站到一个集体的顶尖位置时,路明非却害怕了。他害怕身上的光环太过耀眼,他害怕别人的认可和崇拜。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下水道的老鼠,突然有一道强光打到了他身上,他只能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感到害怕!老鼠终究是老鼠,就算光芒再耀眼,也不可能变成一只狮子。
有些人天生就是领袖,就该被万人所敬仰,而路明非从来没想过那个人会是自己,因为他从来都自认为自己是个倒霉透顶的衰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