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驯化方法(2 / 2)
李四拿着纸笔,在一张桌子上摆好,准备在上面写写画画。
“用笔记下来?“
赵彻眉头一皱。
在这方面,有不少的记载,因为不同的植物,不同的动物,也有不同的种植方法。
赵彻要说一遍,没有十万字是不可能的。
因为没有电脑,所以所有的笔记,都是用手写出来的。
如果他用毛笔的话,那就更难了。
想到这里,赵彻打开书桌的抽屉,将一只笔和一叠文件拿了出来。
“李四,你拿着这支钢笔,试试能不能写出什么来。”
“这是一支笔?”
李四皱着眉头,赵彻的这支笔,看起来很精致,但却没有刷子,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支毛笔,无需沾墨,便可自行出墨,且笔尖坚硬,不怕沾上墨汁,书写时,自然更快!”
陆小凤道:“钢笔?“
李斯将信将疑的拿起一支笔,拿起一张白纸,随意的在上面书写着什么。
“少爷,这支笔连毛笔都不如!”
赵彻一脸郁闷,他见李斯握笔的动作跟握笔一样,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李四,你不能这样用这支笔!“
赵彻一边说,一边为李斯示范如何使用这支笔。
他手中握着一支笔,飞快的在白纸上写着什么。
笔力雄浑,字也很清楚,再加上他用的是毛笔,字也要小很多,所以一页纸上的字也要多很多。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赵彻在书写的过程中,几乎不会出现任何的停滞,他的书写速度非常快。
而不是毛笔,每一笔落下,都要停一停,免得墨迹未干,就会被弄得晕头转向。
“少爷,可否让小的一试?”
李斯也是蠢蠢欲动,于是开口向赵彻要。
“好的,你可以试一试。”
赵彻把那支笔交给了李斯,让他自己学习。
可以看出,李斯的字写的还算好,不过,这软硬两字,终究是有一些差别的。
而且,李斯也是头一次用笔,一开始写得还不是很熟练。
不过,李斯很快就适应了这一点,他的字迹,也变得越来越流畅,越来越稳,越来越快。
“少爷,这支笔可真是个好东西,虽然不如毛笔那般雄浑,但是用来写字,却是恰到好处!”
李斯惊呼了起来。
毛笔书法,最大的作用就是观赏。
但在实用性上,却要比毛笔强上许多。
毕竟,任何工作都是以效率为第一要务,尤其是记录工作。
如果是用毛笔,一个时辰最多只能写七八百字。
李斯的发散思想又一次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这支笔的存在,不就是为了方便自己做笔记吗?
它不需要沾墨,所以它可以随时带在身上,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用。
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快了,以后不管是抄书,还是做别的事情,效率都会大大提高。
李斯还清楚的记得,当年他读书的那一段时间,书本可是很贵的,当时李斯也没办法负担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