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公司面临危机(1 / 2)
公司磕磕绊绊的情况下,搬到了新办公场所,中途遇到合同细节和物业管理问题,费了不少劲。搬迁的事,都交给宁雨办理,因为她不同意搬之前的大厦,所以搬个宽敞的地方就可以了。不过宁雨还是很在意我想法,即使我人不在惠州了,她都把自己心仪的选址告诉我。
我说搬哪无所谓,给人感觉大度和租费合理就可以了。她啰嗦一翻,骂我这人什么都无所谓,可事实却事事计较。也许吧,可能跟她相处惯了,习惯她听我的,一有不顺心我总会指桑骂槐,评头论足。
这阶段我不能分神,小事我真的没闲暇顾及,我蓄谋着几宗大生意,如果能成事,我们一年的业务量都不成问题。
忙得焦头烂额地说,生意人比较凄凉,特别是我们这样起步中的公司,没有足够积累,没品牌优势,所靠的就是要业务水准、价格水平和公关操作比别的公司到位。所以各个环节都要力求做到完美,做到完善。
人情这事,确实很不靠谱地说。我之前那间房地产公司,我跟老总们交情可说不错,当我试图介入品牌推广和销售计划拉一部分业务,可谈到合作,他们就是一副生意人的样子,看不起我们小公司,哪怕我方案很到位,和符合他们公司的胃口,可还是被藐视了。我也不明确他们冷淡的态度是不是跟我离开有关,反正现在跟他们接触,我感到他们城府很深。
生意无处不在,关键在于你的点子适合不适合市场。按我个人见解,广告行业,还比较依赖真本事,真功夫,跟别人合作不一定很滑头,主要心中有点文墨,必有慧眼识英雄。赚钱有很多种方法,但做个好事生意人想必还少不了诚信和良知。
就这样态度下,我手头搭线上许能有所合作的公司,靠的不是什么关系网,人际脉络,真的是我们的设计,我们的方案打动了他们。
我特别忙于深圳广州路线跑,因为惠州许多客户的总公司都落在深广,许多情况需要总公司的人面对面洽谈,要点头才算数。
宁雨跟我分工,我让她先稳住公司那边,特别是招工事宜不能再拖了,现在锻炼新人一两个月,好让我们日后大干一场。
这样忙忙碌碌过了半个月,经过多层次的努力,我深广之行没有白费功夫,不过也不算大功告成,只有一半客户跟我公司同意跟完美合作,而且业务量保守很多。因为合同许多细节还有待商榷,所以我也没签成。
我以为这些事七八不离十了,所以根本不在意那几页纸,踏上归途。
待我回来惠州上班,公司变化了许多,宁雨招来的7位的新人,他们已经上班一个星期了。我不知道自己阅人行不行,但一看这些人,给我第一感觉是年纪偏大,眼神和行为过于鬼祟。按俚语就是“老油条”。
这有我的过错,我让宁雨找些聪明,能所特长的人,我却忘了提醒她也要注意人品,要求做事老实的。对于目前公司的人员构成,我有很强的抵制思想,但鉴于现在公司急需用人,以及我自己可能成见问题,所以只好吞声不语。
冥冥中或许有注定,注定我们有此一劫。
就现在公司这批人,毁了我大好的创业宏图,毁了我们的财富梦,至今想起我还会咬牙切齿。
我记得是小暑的之后,一个再烧人心肺的下午,宁雨急忙召我回去,她说公司出事了。电话里听出宁雨很紧张,我赶紧回去。
一进门看到了一班人围住我们公司,再加上我们公司的人场面简直是水泄不通。我挤进了宁雨办公室。宁雨办公室也坐满了人。后来我了解到前来的是一家饮食公司和法院的人。
情况是,我公司旧员工吴先生和新来的两人李先生、董先生私自带走合同,和公司印章,跟这家饮食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
这事我一点都不知情,宁雨是了解些,但操作细节他也不知情。也就是说我们两位老总不知道已经跟人家签了合同。
现在这三人暂时失踪,而离职程序又经过我人事部批准,所以那两份合同很棘手,定义上属于表现代理,符合程序,属于合法操作。宁雨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她口头有过许诺授权员工。
但由于钱被侵占挪走,合同的事也无法对证了解清楚。所以宁雨非常愤怒,她咬定是对方公司私通好我们公司人员,敲诈我们公司,所以坚决不同意执行合同。处理上我犹豫过,劝过宁雨软性处理,但她说她这方面经验比我丰富,让我听从她的。同时我觉得宁雨多半认为此事她得负大部分责,所以她想按自己办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