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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朱标和常玥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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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国使者活生生被朱宁宁踹死了。

这事儿老朱肯定不认,反手把锅甩回去:“你们倭国故意弄死宁国公主的爱宠,叫他道歉还不愿意,居然当众表演切腹,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大明啊?”

倭国其实有反骨在身上的。

沿海地带的倭寇历朝历代屡禁不止,屡剿不灭,背后没有倭国支持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这厮想反抗。

最后被老朱御驾亲征,带人给灭了。

灭了倭寇,阿英亲自带着勘察部人员登岛,仔细考察地理环境后,开凿银矿,成车成船的往回拉银子。

发大财啦!

岛国有银矿!

这下子,所有人眼珠子都红了,恨不得拽着刚刚凯旋的皇帝问:咱们下一个打谁???

老朱摸了摸下颌,一挥手:先把新罗灭了吧。

灭完新罗,继续休整。

鉴于大明蒸蒸日上的国力,到阿英生辰的时候,大家已经不是来不来贺寿的问题了,而是如何让皇后娘娘过得高兴,过得开心的事儿。

什么漠北的汗血宝马,由乞颜部落进献,这些年他们跟在大明身后蹭吃蹭喝,全族坚定一定要搬到关内,做大明子民的想法,尤其是朱棣灭了残元后,叫他们回漠北都不愿意回去了。

他们花钱雇当地的汉民养羊,再把羊毛卖给郑家的商队,过上了腐蚀人心的生活。

恰烧烤喝啤酒的日子真舒服。

谁要滚回关外喝西北风啊?

还有海外的东珠,足足有拇指大,放在盒子里,下面一层丝绒垫子,照亮整个室内。

围观的众人啧啧称赞,这可是稀世珍宝啊。

不到两天功夫,也就生辰刚过,咱们皇后娘娘整理了一下寿礼名单,转手送到远航的船队上,卖到欧罗巴去了。

嚯,那价格,说句天价。

换了金银的娘娘,又拿金银换了粮食布匹,送到大明最穷乡僻壤的地方。

一起送过去的还有一些简单书籍。

一位在锦衣卫保护下,阶段性扶贫教学的先生。

最后取得良好的扶贫教学经验,那位扶贫先驱的先生,成为教育部的一名骨干。

扶贫和教育是百年,千年大计,非一朝一夕能完成。

但总要有人种下希望的种子,把希望点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朱标是兄弟中最先成家的,他的媳妇正是常遇春的女儿,倒不是包办婚姻,而是朱标追的人家小姑娘。

常遇春的女儿叫常玥,打小就有自己的主意,常遇春娶妻生子那几年,正好朱元璋打陈友谅到关键点,身为重要将领的常遇春自然以军营为家,与妻子女儿聚少离多。

常遇春的媳妇并非大家闺秀,而是个小户的女儿。

小户女儿不像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对一些事情颇有见解,是见过世面的女人,所以常遇春住在军营大帐的日子,她就跑到阿英那儿找点事做。

和庄婉,崔绯玉,阿朱都很熟悉。

包括生常玥,都是这几个姨姨帮忙接生的。

常玥出生那年,正好朱标六岁,标儿打小帮着带弟弟们,常玥出生的时候,朱标帮几个姨姨带常玥。

小朱标抱着粉雕玉啄的奶娃娃,冲奶粉换尿布一气呵成。

直到打完陈友谅,常遇春回来住,常玥她娘才带着娃娃回到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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