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筹谋技术壁垒(2 / 2)
但只要是成功申请专利的。
国家一样能保护申请者相应的权益!
申请专利后国家授予专利持有人的一套在有限时间内(通常为20年)的排他性权利。
一旦专利在某一国家被授予。
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该国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出口声称的发明。
如果授予许可,具体条件由专利权人确定。
可能是免费的;
也可能是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一次性费用作为回报。
当然了,专利虽然有很多优点,但和论文相比也有局限性。
专利的局限在于专利是有地域性的。
中國的专利只在中國拥有独特地位。
在外国则不然。
换言之,当林灰在中國申请专利后
如果林灰希望在RB、米国和阿三等其他国家获得同样专利的话,就必须在这些国家分别提出申请。
而想要获得全球专利,那么林灰必须在每一个国家都获得相应的专利。
有一些区域性机构作为超国家机构,倒是有权授予专利,然后在成员国生效。
比如说赫赫有名的PCT。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
其拥有超过一百个缔约国的国际条约。
通过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
即可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同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
当然了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
这样的组织无疑将省却有志于申请全球性专利的人不少麻烦。
但林灰的情况有点特殊!
林灰需要申请的是南风这款软件对应的专利。
但对于软件专利不同国家的说法很不一样。
哪怕是同样缔结了PCT的国家对于软件专利评判标准也不一样。
涉及到软件的问题在PCT只能申请软件著作权。
却不能申请对应的软件专利。
然而申请软件著作权着实没啥卵用。
这玩意只保护软件的形式而不保护软件的内在。
(ps:……计算机软件专利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申请的,授权后,保护的是软件的构思,他人采用该构思就构成侵权
……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比软件著作权要大的多,能保护软件最核心的东西)
也就是说林灰如果要申请软件的话并没有什么超国家机构能够为其提供什么便利。
林灰要申请的话,只能按照传统的路子来,逐个国家进行申请。
有一个国家没申请成功,很可能心血就会白费。
有的时候为了躲开专利的制约一些资本巨头甚至会选择一些几乎你这辈子都没听过的国家从事侵权商业活动。
林灰可丝毫不敢低估了资本的逐利心。
一个个国家进行申请的话虽然麻烦,但还是有必要的。
真的能够成功搞定专利的话,林灰在技术上就占据了法理的制高点。
虽然还没有完全立于不败之地。
但也能占据很大的优势。
然鹅一个个国家申请着实有些麻烦。
不是麻烦,是非常非常的麻烦。
想想联合国承认的国家就将近两百个。
申请两百遍?
光点两百次鼠标林灰就觉得很费力。
林灰理解前世为啥那么多专利代申请公司了。
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事。
林灰想,或许他也该找些专利代/申请公司来负责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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