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领先就领先美國(1 / 2)
在國内提交了软件专利申请之后。
林灰又着手进行美國专利申请。
比起國内的专利申报,林灰觉得在美國的专利申报更迫切。
14年,國内此时一众互联网企业还在忙着捞实地呢。
哪有闲工夫跟林灰碰瓷?
具体到美國的专利申请,情况和國内又有些不一样。
美國的话对于软件的专利申请很容易有争议。
当然,美國本国的软件专利申请基本不会有什么争议。
但涉及到其他國家或地区在美國的软件专利申请还是有很多争议的。
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双标狗。
为了避免争议,林灰决定还是直接对算法本身进行专利申请。
确切地说,是为算法中的一系列步骤申请专利。
根据美國专利法,算法被视为一系列的数学步骤和程序。
涉及到算法的专利申请遇到的麻烦相对来说要少不少。
具体申请专利时,林灰也没有对抽取/生成式新闻摘要算法整个进行专利申请。
林灰只需要对他“独创”的部分:
——生成式新闻摘要算法进行专利申请就够了。
贪多嚼不烂,如果林灰大包大揽对抽取式摘要算法也囊括其中。
很有可能涉及到专利纠纷之中。
毕竟和抽取式摘要算法有关的专利主要在美國人手中。
那样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而且只对生成式摘要算法进行专利申请也足够了。
虽然现在南风APP中的生成式摘要算法还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不能独当一面。
但现在南风APP中生成式摘要算法只能说算是生成式摘要算法的二代目。
有点腿瘸也是正常的。
事实上,等生成式摘要算法发展到三代目的时候完全可以甩开抽取式摘要算法进行单飞。
而生成式摘要算法三代目林灰也有。
至于为什么不拿出来?
没办法,过于先进。
起码对于这个时空的人过于先进。
如果说抽取式新闻摘要是第一代。
(生成式摘要算法一代目大概是第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