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我盗版我自己?(1 / 2)
第122章我盗版我自己?
尽管没有证据表明“泗閁工作室”已经对《HillClimbRacing》这个游戏进行了盗版。
但只要有疑似盗版的迹象林灰就不得不提防。
而且林灰要提防的不仅仅是一个“泗閁工作室”。
他要防范的是所有可能对《HillClimbRacing》这个游戏出现的盗版行为。
对先前上线的《人生重开模拟器》《2048》和《FLAPPYBIRD》这几款游戏出现的盗版行为。
林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之所以如此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林灰先前上线的几款游戏基本都没什么工程难度。
很多“爆/破手”都不用正式破解,看一眼就知道怎样开发。
这种情况下如果在防盗版上花大量时间很可能只会白白浪费精力。
二是因为林灰以往开发的几款游戏基本上都是通过买断制来赚快钱的。
林灰根本就没有和盗版进行长期撕比的打算。
但今时不同往日,《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的运营策略和以往林灰弄的几款游戏是很不同的。
林灰是打算将《HillClimbRacing》游戏内道具、涂装等作为主要收费点。
从而实现一张相对稳定的长期饭票。
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大规模的盗版现象无疑将极大损害林灰的利益。
《HillClimbRacing》这块庞大的奶酪。
林灰并不想让其他人染指。
另外,不出意外的话《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也将是林灰独自开发的最后一款手机游戏了。
做事情要有始有终,林灰并不想因为盗版肆虐在《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上落得个做事虎头蛇尾的评价。
关于盗版问题。
对于出现盗版后涉及到的诉讼问题,林灰倒是没有太慌张。
林灰现在虽仍旧是一个个人开发者,但这并不等同于林灰在单打独斗。
人成长到一定地步时,哪怕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人,背后也有数不清的利益纠葛。
林灰现在背后的利益纠葛虽然还远远达不到复杂的地步,但也不像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那样社会关系简单。
从某种层面来说,蘋果方面和林灰现在是利益共同体。
这种建立在利益上的关系在面对更大的利益时也不是很牢靠,但是当面对着共同的利益诉求时,这种关系还是可资利用的。
林灰不想看到盗版游戏的出现,蘋果方面同样不想看到盗版游戏的出现。
有着这样的共同诉求,面对盗版问题蘋果方面会成为林灰的臂助。
而当初和蘋果方面签订的合同细则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如果林灰发布的游戏选择了在蘋果平台独占。
在蘋果独占期内涉及到其他平台出现的一些侵权行为由蘋果方面组织法务团队负责回击……
蘋果法务人员基本都是蘋果高薪在迪s尼挖走的。
迪s尼法务人员一向号称是西半球最强法务部。
有一个讽刺笑话:
如果有一个人落难到无人岛上。
那么他实现自救最快的方式就是在地上画了一个米老鼠。
这样,过了不久迪s尼就开飞机来找他了。
有这样的战斗力,林灰完全没必要担心以迪s尼以前法务精英为骨干的蘋果法务团队的维权效率。
总之,纵然现在的林灰没雇佣一个律师作为下属。
但对于可能出现的盗版纠纷涉及到的法务问题,林灰也不用太担心。
不过在出现盗版问题之后,再采取法务措施追回损失。
终究还是太麻烦。
林灰不由得想:
究竟怎样做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盗版呢?
林灰这个念头虽然不错,但想要防范盗版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