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大幅贬值的欧元(1 / 2)
第177章大幅贬值的欧元
而林灰除了要求付款周期缩短之外,还要求合同签署的时候要以美元对《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进行价值估量。
同时结算的时候林灰要求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
之所以要求超/级/细/胞方面用美元进行结算是有原因的。
林灰很清楚欧元在接下来几个月时间即将大幅度贬值。
虽然以最近的情形看欧元似乎蛮坚挺的,但这只是表象。
以前世的眼光来看,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回光返照,维持不了太久。
这次贬值如果一如前世那般,那无疑意味着断崖式的贬值。
虽然两个时空有不少小变数,但林灰估计欧元贬值这事大概率会一如上个时空那样继续发生。
从公开的新闻看,这个时空也发生了鸥/债危机,此时欧元区依旧处在泥潭里,制造业指数的低迷,就业率下降……
这些大概率会导致这个时空欧元会重蹈覆辙。
欧元贬值对鸥萌内部也不完全是坏处。
似乎此举对以出口为主的de國很是有利,呃,所谓的鸥萌似乎越来越有deⅣ那味了。
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某个奉行“离岸平衡”战略的搅屎棍2号所愿意看到的。
如果一切朝着这个方向进行的话,这个时空搅屎棍2号脱鸥也是大概率事件。
同时从公开新闻来看,搅屎棍1号还在借着KE/里/米/亚事件敲打北方某國。
每次搅屎棍1号敲打北方某國的同时顺带着割一波鸥萌的韭菜,基本是常事。
甚至几年后也是这种情形。
对于这种情况但凡关心点军事或者经济的基本都会注意到。
林灰虽然前世是个技术宅,但也是个军迷,这种情况自然注意到了)
林灰记得跟欧元贬值比起来,2014年北方某國才是真的惨。
林灰记得北方某國的原油价格在2014年6月到12月16日期间几乎下降了一半。
这也直接导致了北方某國股市在2014年12月中旬跌了近三成。
说起来在知道以上信息的情况下,该怎么做才能从中收获最大的利益呢?
这些外人尚未察觉的消息,对林灰来说就实属重生者福利了。
虽然对大致情况了然,但金融方面的操作林灰并不是很擅长。
或许什么时候该找个帮手了。
但专门找个帮手似乎又太刻意了。
也未必非要找帮手,林灰突然想到,如果他在学习一些其它东西的时候也能保持着和编程时那般精力满满思维活跃的状态的话。
那么林灰本人完全也可以通过慢慢学习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
不过是否如此还有待验证。
尽管内心深处的声音是——“学习,学个屁。”
但林灰终究是不可能指着前世今生的那点信息差坐吃山空。
想要时刻先人一步,不间断的求索是很有必要的。
总之,虽然对普通人来说鸥元十几个百分点的贬值可能影响不大。
但涉及国际交易的时候,不得不考虑汇率在里面发挥的作用。
一桩总价值几千鸥元的交易,十几个百分点的话更是一笔很庞大的数字。
林灰提出以美元进行结算,超/级/细/胞方面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也没道理提出异议吧。
总之,一切都朝着林灰期许的方向发展的。
稍稍有点变化的是,在正式谈判的时候,超/级/细/胞临时改变了他们先前的想法。
超/级/细/胞打算对《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的中國地区的所有权一并收入囊中。
而在先前的时候,超/级/细/胞这家公司并没打算将《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在中國地区的经营权一并纳入旗下。
老实说,林灰觉得超/级/细/胞现在这种做法才是明智之举。
任何淡漠國内市场的行为都等于对真金白银过不去。
虽然國内和海外分割开的话对于林灰有可操作的空间。
但合并在一块进行转让的话也没什么。
这可以使得林灰的精力从这些需要长时间经营的游戏中解脱出来。
总之,将《HILLCLIMBRACING》國内和海外一并转让也没什么不可以。
不过这种情况下超/级/细/胞方面先前给出的万美元(按照1:,约合6500万鸥元)的报价肯定是不太够的。
超/级/细/胞又重新给出了一个报价,新的报价为9200万美元(约合万欧元)
呃,只是增加了四百万美元吗?偌大的中國市场,只值四百万美元?
从这个报价也看得出来,超/级/细/胞虽然不愿意放弃中國的市场,但國内的市场在他们眼中地位依旧低人一等。
林灰知道的,此时不光是超/级/细/胞这么做,似乎很多歪果企业这个时间段都是这样做的:
既不愿意放弃中國庞大的市场,又不愿意将市场摆在和海外市场同样的高度。
这样的做法让林灰不是很能接受。
不过好在这本来就是谈判。
谈判中出现一些纠纷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直到24号晚上10点多林灰才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正式的意向书。
虽然这个谈判的过程不算快,但也不算慢了。
毕竟跟超/级/细/胞这家公司谈的东西是关于游戏的。
而一般来说,涉及到游戏的无论是游戏转让还是一般的寻求游戏授权往往都涉及很多麻烦事。
除了双方就游戏本身的技术支持这点讨论之外。
对于一款游戏涉及到商业化运营、周边衍生品等,这些内容都需要进行繁杂的讨论。
除了这些之外,涉及到合同的签署时
双方还应该对常用或关键术语还要进行清晰明确的定义以有助于统一双方的认知。
避免双方因对特定术语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争议。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麻烦事。
总之能达成一个初步的意向书已经很不错了。
而这和eGAME这个平台完善的服务有分不开的关系。
很多东西都有现成的预案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交涉。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达成正式的合同也不是很难。
尽管如此,涉及到正式的合同林灰依然觉得还是找专业人士掌眼之后再说。
怎么说这也是一个上亿美元的合同。
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
没错,上亿美元的合同。
林灰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的意向书大致如下:
“甲方(转让方)林灰将《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转让给乙方(受让方)超/级/细/胞公司。
转让之后《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全球范围经营所得收入均归超/级/细/胞所有……
为此,超/级/细/胞要付给林灰万美元(约合8000万欧元)
其中50%合同金额(即万美元)超/级/细/胞公司要将这笔钱在合同正式签订之时一次性付于林灰。
尾款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后四个月内付清……
以上合同在丙方的监督下进行执行(丙方即eGAME平台)”
之所以从万欧元谈到8000万欧元并不完全是因为超/级/细/胞方面看重中國市场。
而是因为这《HILLCLIMBRACING》这款游戏背后的IP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