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2 / 2)
其实,心底有些不真实,她一个伺候人的丫鬟,还要读书,写字?
贾珩笑了笑,说道:“你年岁还小,现在从头学,倒也不晚,学这些又不是为了科举,读书可以明事理,最起码不做个睁眼瞎就是了。”
大观园中香菱学诗,晴雯就不能识字?
若只是颜色好,嘴巴却如刀子一样,但他不是受虐狂,可以学宝玉一样,被一个丫头来回呛。
而且,愈是颜色娇媚,愈要爱惜,结果连字都不识几个,未免可惜了。
纵然他来日寡人有疾,将晴雯收入房中,可终有一日,青春娇媚、天真烂漫的小丫头,变成半老徐娘,谁又能保证不是一个尖酸刻薄、面目可憎的赵姨娘?
人无百日好,花无千日红。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诚如宝玉所言,一些女子未出嫁前,是颗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竟是鱼眼睛了。
但宝玉却没有追问一句为什么?怎么办?
所谓,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或许这些女子从来未变,只是二十岁以前,任性使气还可说青春靓丽,天真烂漫,但年老色衰之后呢?再如少女之时,就有些可悲可叹了。
所以,三观跟着五观走,实在要不得。
好在晴雯心思并不坏,从无害人之心,就是嘴巴如刀,小姐心,丫鬟身,但不管怎么说,本性固然难移,但稍稍明些事理也是好的。
若是人心坏了,才是没救了。
晴雯晶莹玉容顿了顿,迎着少年目光的凝视,摇了摇螓首,心底隐隐有些畏难,原本骄横凌人的模样都弱了几分,道:“公子,还是不了,我……”
贾珩没有多言,取出一张纸张来,刷刷写了两个字,道:“这是你的名字,你今天可以记记,你不要忧心,只是给你寻个解闷儿的法罢了。”
说着,将递给了愣怔在原地的晴雯。
转身,又从书架上取了一本蓝色封皮的《千字文》,笑了笑,说道:“这些字儿,你也慢慢认,我会教你,哪怕一天就算认得三五个,年许下来,功不唐……嗯,积少成多,也能认得千儿八百字了。”
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他对晴雯并没有什么顷刻之间,就能吟诗做对的期许,开始就先读书写字来解闷,如果能寄别物以情,转移注意力,也能少一些口角是非。
所谓,风流灵巧招人怨,既然针工女红不错,想来是个心灵手巧,天资聪颖的,不会太难为才是。
其实,真就日常阅读、书写所用,一两千字足矣,学个二三年也就成了。
晴雯盯着手中写有自己名字的纸张,目光陷在那白纸黑字中,久久难离,倏然抬眸,见对面的少年清隽眉眼之中,密布了认真之色,那剑眉之下的目光,更是温煦,一时就有些局促不安,樱唇翕动了下,心底有股暖流涌起,鼻子渐渐有些发酸。
昨天还觉得如父如兄的模糊轮廓,这会子……竟在心底渐渐清晰起来。
看着一副“给整不会了”的晴雯,贾珩面色顿了下,温声道:“我如果不会友人,一般回家在酉时,一天教你识字半个时辰,你白天里,除却做些针线女红外,就可翻翻这本书,人这一辈子,总要寻些爱好,兴趣什么。”
晴雯“嗯”了一声,用力点了点头。
二人正说话间,那边蔡婶已经唤贾珩用饭。
贾珩笑道:“走吧,先一起用点儿早饭。”
晴雯点了点头,将书放在小几上,跟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