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犯我者必惩!(1 / 2)
83年8月25日,上面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
83年9月2日,人大颁布《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及《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后者规定在程序上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
“是该收网了……”
9月下旬的一天,在办公室,看着李国强送来的一大摞照片,何雨柱轻轻说道。
他将照片以及写有迫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现场目击证人信息的材料,还有钱小华团伙犯罪的证据材料,都放在一个大文件袋里。
然后,他提着文件袋来到了赵建国办公室。
“雨柱来了。大厂长今天怎么有空上我这座破庙。”何雨柱刚在办公室一露头,赵建国就招呼道。
当了十几年的亲戚,是相当熟络了,说话称呼也比较随便了,什么大舅子、妹夫之类的,刚开始几个月倒是这样叫,后来就改口了,还是何雨柱提议的。
“怎么说话的,实权部门,专政力量,怎么能是破庙。”何雨柱顶了回去。
“我是说在待遇上跟你们没法比。听说你们搞利润包干后,工资奖金是蹭蹭往上涨,其它工厂一月拿38块,你们厂相同级别的能拿60几块。”
“你消息倒灵通。我们轧钢厂合并后没那么多。不过确实涨了不少。”何雨柱笑道。
“其实,这点工资你是看不上的,雨水说了,蜀香饭店你是大股东。”赵建国压低了声音说道。
“这雨水,跟她交代了不要传第三人,她就是不听。”何雨柱假装责备他妹妹。
“跟我还见外,不拿我当亲戚?”赵建国故作严肃道。
“当,怎么不当,我就你们一家亲近的,怎么会呢!”
“那好,下次开饭店,算我一份。”
“行,但你得真金白银掏出来,不能空手套白狼。”
“哪能呢!我和雨水工作了这么多年,还是有点积蓄的。”
两人说了一会家长里短的后,何雨柱步入正题。
“今天找你,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
“噢,我就知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什么事,说吧。”赵建国微笑道。
“这是钱小华放出来这几个月干的好事,你看看。”
何雨柱从包里取出文件袋,递了过去。
“钱小华……?”赵建国接过去,皱了皱眉,看了起来。
看着一张张有点辣眼睛的照片,赵建国眼睛越来越亮。
何雨柱自然发现了赵建国神情的异样,心里在纳闷:我这个妹夫好像为人挺正派的,没听说他有沾花惹草过啊。怎么看到带色的照片,跟千年宅男看到毛片似的,两眼放光。
“好!”赵建国忽然一拍桌子,把何雨柱惊了一下。
“太好了!我们正愁没有战果,再这样下去,考评就要排老末了。而且上头天天催,我们的压力非常大,所有的警力都撒出去了,可就是没逮到大的。”赵建国显得有点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