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能反杀(2 / 2)
刘三的脖子少了约么小一半,下颚的骨头都露出来了,而且烧得漆黑,脖子上的巨大的伤口也已经烧焦了。
而其他一个小混混也躺着地上,他的胸口漆黑一片,还有个小窟窿。身体还略微有些抽搐,瞪大了一双死鱼般的散发着无限惊恐的眼睛,微微颤动的右手似乎还想抓住什么。“哐当”一声,另一个小混混的砍刀掉在了地上,他似乎已经吓呆了。
“七哥,我错了,放我一马,放我一马,绕我一命,我张山狗以后就跟你混了。”这个活下来的叫山狗的小混混,似乎被刀掉在地上的声音惊回了魂,立马跪在地上大哭求饶起来。他只要想想刚才的局面,就不寒而栗。虽然他们三个极力躲闪,可是那个火球还是迅速的朝刘三他们飞了过来。幸好火球主要是对着刘三去的,他才能侥幸逃得一命。可是另一个小混混呢,那个火球烧穿刘三脖子还余势不竭地拐弯杀死了他!自己怎么可能抵抗,只能希望龚七能饶自己一命。
王元亨到这条胡同口的时候,就正好见着这一幕。看见那个叫山狗的小混混不停地磕头作揖求饶,还在地上那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肉香味的恐怖怪异的尸体,心中也是相当地震惊。
他没想到如此巧合,这几个混混里面居然有卡牌持有者,而且还是看起来很强力的某种攻击性卡牌,怪不得他刚刚感觉到了一缕很轻微的说不出感觉的波动。不过,这威力有些太大了吧。
当然,王元亨不知道,这龚七其实是有一些关于火焰方面的天赋,与手里的卡牌配合,那是相得益彰。可惜,这个秘密估计是没人有机会知道了!
至于那些恐怖的尸体嘛,对他来说还真是影响不大。蜀北之地民风彪悍,岚绸市早些年可是全国有名的暴力城市,尸体什么的他见的也不少了,甚至还在县府衙门办公楼前见过被人捅翻的尸体,要不是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河蟹了,岚绸市还成了旅游城市了,哼哼。
更何况王元亨从小在这方面神经就很大条,因此他并不会对几具尸体感到害怕,最多对某些情况有些恶心罢了。
王元亨跟着刘黑子进来的时候异常小心,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所以潜伏进来,就比他慢得多。等他小心翼翼地摸索到胡同口时,并未看见龚七发出的火球,但是从现场的情况他也能推测出一二,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龚七现在一只手拿着钢管,而另一只手中则握着,一张卡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