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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不要忘了回煦园吃顿饭。”
前尘往事就着豆腐脑见了底,边以秋端起碗将剩下那点勺子都舀不起来的豆腐脑呼噜噜刮进嘴里,恨不能将整个碗都吞下去。
秦婶从厨房出来,一见他这样儿就乐了:“厨房还有呢。”
“早说啊。”边以秋把碗递过去,笑眯眯地看着秦婶,“多加点榨菜末和酥黄豆,香。”
“好。”秦婶乐呵呵地接过碗,转身回了厨房。
时叔把报纸拿回来,才想起现在坐在餐厅里的人已经不是九爷,索性坐到一边摊开报纸自己看。
边以秋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才转头看向时叔,格外慎重地回答他刚刚那句话:“叔,我记着呢。”
时叔从报纸里抬起视线,和蔼地笑笑,没再说什么,但他的表情边以秋看得懂,大概是在说,记得就好。
九爷这人最讲规矩,逢年过节一家人是肯定要在一块儿吃顿饭的。今天是十二月最后一天,明天元旦。按以往的惯例,他今天晚上必须回煦园。毕竟不管怎么说,梅夫人才是九爷正牌的“夫人”,虽然两个人并没有结婚。
说起这位梅夫人,那也算得上是巾帼英雄女中豪杰,当年认识九爷的时候,她才二十出头,而九爷整整比她大了两轮。四十多岁的黑帮老大,有钱有势,又重情重义,成熟稳重,还有故事,正是许多年轻小姑娘崇拜喜欢的类型。
九爷身边的漂亮情人不少,梅夫人长得也并没有多么惊为天人美艳绝伦,最后是怎么打动九爷的边以秋不清楚,总之最后如愿以偿打败了九爷身边的所有莺莺燕燕,成功入住煦园,且一住就是二十年,从梅小姐熬到了梅夫人,却最终也没有熬来一张结婚证。
虽然没有那一张纸,但能住进煦园,就等于九爷承认了她的身份,上上下下都得尊称她一声“夫人”。
边以秋到煦园的时候十四岁,梅夫人二十三,年轻貌美温柔多情。九爷对她极其宠爱,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都往她屋里送,吃穿用度也极尽奢华,除了天上的月亮摘不到,可以说是要什么给什么。佣人私底下都说梅夫人本事大,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数,愣是把一个叱咤风云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九爷把他带回煦园,第一个见的人是时叔,加上之后养伤的那段时间,一直是时叔在照顾他,对他嘘寒问暖呵护备至,让他终于尝到了有人关怀有人心疼的滋味儿,所以边以秋对时叔有一种近乎于动物本能的亲近感。而对梅夫人,除了礼貌和尊重,实在是谈不上有多深厚的感情。
这大概也跟边以秋最初的身份有关,九爷最开始带他回来,是因为看中他身受重伤还不屈不挠要将对手置于死地的狠劲儿,所以基本上是当个打手在养的,梅夫人自然不用对一个打手另眼相待。
但时叔不一样,从九爷将他带回来的第一天开始,时叔就是真的心疼这个孩子,把他当儿子在养。
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开始帮九爷办事,每回出去都会弄得一身伤回来,最严重的一次腹部和大腿各中了一枪,差点死在外头。躺在病床上迷迷糊糊听到时叔在跟九爷吵架,那是边以秋唯一一次听到时叔发脾气,而且对象还是九爷。
两个人在病房外头,说话声音并不大,边以秋昏昏沉沉也没听得完全,但大概意思他听明白了,时叔不让九爷再派他出去办这种危险的事。而更让他意外的是,九爷居然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边以秋那时候就在想,时叔你要是我亲爹该多好。
然而,时叔没当他爹,九爷当他爹了。
伤好之后,九爷收他做了干儿子,再没让他去办过这种跟人玩儿命堵抢眼的事,他开始跟在九爷身边打理生意,下人也不再叫他小秋,而是改称他“秋少爷”。
梅夫人对他其实也算不错,没有哪里做得不到位。别的不说,就凭她这么多年没名没分跟在九爷身边那份心,他边以秋也不可能出了煦园就把人忘到脑后,所以该守的规矩还是要守,九爷在不在,他都是要按时回去陪她吃这顿饭的。
下午边以秋亲自去商场选了一套价格昂贵的翡翠首饰——其实他压根儿就不会选,直接进店让人拿最贵的就行了。所有奢侈品店的店员都十分喜欢边老大这种钱多人傻的顾客,看到他就如同看到了行走的黑金卡,笑得别提有多灿烂。
曾经带着某个小情儿去购物,那小孩是个三线小明星,漂亮得像只精致的花瓶,但演技实在是很烂,所以怎么捧都红不了。虽然位置还在三线,可那气势绝对直逼一线大牌,尤其跟着边以秋出去的时候,烧钱可是半点都不含糊。在江诗丹顿旗舰店里,一口气买了三块单价在七位数以上的手表,边以秋刷卡刷得极其爽快,那个长得十分帅气斯文的店员看着花瓶小明星,眼底嫉妒得快要喷火。
结账完毕,边以秋给了那个店员一张名片,嘱咐他新款到货记得通知他。当天晚上就接到了电话,然后顺理成章把那位小帅哥搞上了床。而那个小花瓶就这么莫名其妙被一个店员取代,三块江诗丹顿成了分手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