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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记住我的名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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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宿主林森成功夺取大气运物件云之项链!”

“王晏失去金手指,气运丢失!”

“宿主成功拦截气运!”

“气运值增加两千!”

林森挑眉,看来他付出了多少,就会回报多少。

他使用五千气运去夺取云之项链,没想到正巧夺取了王晏的金手指。

俗话说,林森可以有金手指,但是别人一定得没有。

夺取了王晏的金手指后,王晏的气运只剩下了二千五,跟林森的数值相同。

但是用硬实力来将,林森完全将他碾压。

现在王晏能够翻盘的机会,就只有一个。

那就是依靠他头脑中对于未来的知识。

想必未来的事情,王晏都记得,但是唯独不知道林森。

按照原版剧情,林森这个人,早就被战神叶长青给干掉了。

是如今的林森,复活了一百多次,这才出了必死的境遇。

想必他的出现,跟王晏记忆中不同。

“那我是否能够依靠王晏,来获得其他几个大气运者的消息呢?”林森挑眉。

例如叶长青,例如萧风。

这两人若是没有林森的影响,肯定会在未来大放异彩。

他们两人也会出现在王晏的记忆里。

那除了叶长青跟萧风之外呢?

提前拥有未来的记忆,他就能够针对那些现在还极其弱小的大气运者。

先将他们扼杀在摇篮中。

林森也不想如此心狠手辣,但谁叫他是反派呢。

“王晏啊,你可真是一个宝库啊。”林森忍不住挑眉道。

高兴归高兴,吃东西还是得吃的。

毕竟睡了这么久,也该享受下人世间的美食了。

这是让林森痛苦的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并不是他的身体。

想要真正的重生,林森需要的气运值可是个天文数字。

依靠这具叫林森的身体,他吃过的东西,很快就会没味,就算是疼痛、快感这种异常的感觉,也会在很快消失不见,无法停留在林森的感官上。

所以这让林森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需要感受。

记住食物的味道,就是林森每日的必修课。

看了看时间,在车内嘀咕一阵,时间接近七点了。

林森苦笑一声,现在回到邓家已经晚了。

只能是开车顺便找了家餐馆,刺激刺激味蕾。

就在林森酒足饭饱,准备上车时,他微眯着双眼,竟然是看到了落单的校花!

校花此时走在街对面,手里捧着几本书,低着头有些丧气与埋怨。

可就算校花低着头,也不会停止散发她那该死的魅力。

这条街道有些落后,时常都能够看到几个穿着像是混混的男人。

林森微微蹙眉,月之眼随即落在校花身上。

但是下一秒,他的月之眼显示的面板数据,依旧是几个问号?

林森蹙眉:“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月之眼只对这校花失效?”

“而且…为什么所有人都叫她校花啊?”

林森一脸疑惑,难道跟陈六道龙傲天一样,属于特殊种?

就在林森疑惑犯难的时候,街对面正在蹲着抽烟,一脸嬉笑的几个小流氓,已经对校花吹起了口哨。

“我鸭!这地方还有美女啊?”

“我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比电视上那些女明星女模特都要美啊!”

“美女!有没有兴趣跟哥几个喝一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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