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救救孩子!成了!收工!(3章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1 / 2)
“狂人日记。”
“序。”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
“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镜头里面,迟余完全进入到了一种写作的状态,就似他当年写老师布置的文章时一样。
有时句子会自动流淌出来,有时又明明有话,却挤在一起,不知道如何下笔。
写写停停,停停写写。
这一屋之内,只有他一人。
万籁俱寂,灯油灯里的火光,照着他的影子在墙上,墙上是那汉画砖的拓印作品。
时间流逝着,毛笔在纸上并没有声音。
“一。”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
“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
“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
写到这里,迟余的手里的烟停了,然后又点了一根。
他们对我一笑,我应当如何?
烟雾中,迟余想到了人群中那些手里拿着碗的干瘦的手,想到了那些挤在大人腿下的小孩子的天真的好奇的眼睛。
“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
又写满了一页纸,坐在椅子里,看着写完的这些文字,有些字句大抵是有些艰涩了,便划掉,然后思索一阵,在旁边换上新的句子。
要写白话文,要通俗易懂。
迟余去找装在盘子里的辣椒,找装在盘子里的辣椒,想边吃边写。
然后桌子却有些拥挤。
于是便端着东西放在地上,墨汁、辣椒、辣椒、香烟,还有烟灰缸。
写完的稿子,已经编了号,也不怕散乱。
写废掉的稿子,便扔到一边,写好的稿子,就摞在面前,以待随时回看、修改。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写到这里,迟余感觉自己的手在颤抖,身体在颤抖。
于是拿又点了烟,慢慢地抽了两口,好让自己平静下来。
是的,要平静下来。
香烟,配上一根辣椒,辣椒极辣,再加上两颗蚕豆,终于是好些。
迟余趴在地上,盯着那眼前的那一张张稿纸,随后在墨碗里沾了墨汁,刮到不至于出现墨团,然后继续写下去。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
“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此时,外面一片安静。
即便是已经凌晨,东方已经微微亮,但竟无一人感觉到困意。
虽然在“创作”的只是屋里的迟余一人,但是在外面的这些人,他们都将参与到这一场“伟大的创作”过程中,内心何其激动。
他们通过迟余写下的,迅哥儿的这些句子,内心更是在震颤。
天知道,当时第一个读到的人,该有多激动。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写到最后一个字,迟余突然感觉到内心一阵空虚,身体也是一阵空虚。
此时,已经是清晨,阳光照了进来。
他定定地看着纸上的文字,那些曾经经过的一幅幅画面,一个个在他脑子中闪过,开始倒退。
那把砍刀,离开了小偷的脖子,小孩收回天真的好奇的目光。
那把砍刀,离开了迟老板的脖子,那个大汉收回了“迟老板,走好”的话,喷在刀上的酒收回到嘴里。
疯了的表弟又正常起来,脸上是纯真的笑。
那位弟弟口中所说的杨开铭,终究是救下了那位寡妇,脸上带出的是,欣然的笑。
一切在以某种或倒退、或假想的画面,在他脑子里闪回着。
迟余的眼睛离开了眼前已经花了的文字,眼睛布满了血丝,但是身体是激动的,然后在四月的月后面,画了一个句号。
这一刻,迟余大脑一片空虚。
监视器前,张永辛忍住激动,没有喊停,而是直接指挥道:“金心异,准备好了,直接出场吧!”
金心异愣了愣。
这场戏,按说是先停一下,确定之前的没有问题,他再出场的。
但是怎么改掉了?
“金心异,争取一遍过!”张永辛又追加了一句。
金心异但知道,刚刚的戏,已经足够了。
“好!”
金心异深吸一口气。
他一直在等着这一刻的到来,他也知道,自己的情绪和状态,已经到了最佳,肯定不会出错的。
这时,镜头里,屋里,迟余躺在地上,神情有些恍惚,目光看向前方。
然后他闭上了眼,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内心很不平静。
他不知道,这一刻,刚刚划上句号的那一刻,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只知道,所有想写的,定段时间以来的,内心的压抑与挣扎,在这一刻,得到了全部的释放。
镜头的调度,经过一夜的排练——如果之前的,都称之为排练的话,现在已经很熟悉,根本不用导演喊。
特定镜头、七分身镜头、中景镜头、远景镜头、深焦镜头、俯拍镜头、过肩镜头、主视角镜头、顶摄镜头……
所有的镜头,什么时候用哪个镜头,都在迅速地调动着。
为了这一场戏,张永辛可以说是,调动了剧组所有能用的摄像机,突出一个字,偏心!
这时,门开了,穿着西装皮鞋,永远拎着公文包的金心异走了起来。
他一推门,就看到迟余躲在地上,地上散落着一地的稿纸,心中一紧:“豫才?怎么了,豫才?”
他单膝跪坐在地板上,晃着迟余的胳膊:“豫才,你……”
迟余没有睁眼,只是摆摆手,示意自己无事。
“怎么了?怎么了?”
迟余突然笑了。
这是他这些时日以来的,第一次笑,天真的,释然的笑。
金心异看到迟余笑了,然后看着地板上的稿纸,心里浮起了一个念头,压着声音问:“成了?”
迟余没有回答,渐渐平缓的呼吸,表示他内心仍然不是平静。
“是不是成了?”金心异追问道。
迟余点了点头。
金心异连忙爬起来,在这一零乱稿间,找哪些是最后的稿子,最后在迟余手肘处,看到了那一叠大约四五十张的摞在一起的稿纸。
忙拿在手里,顺势盘腿坐在地上,看一眼,然后问迟余:“这么说,我现在手上拿着的,就是华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的手稿?而我将成为第一个读者?”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虔诚。
听到他的话,迟余睁开眼。
方才意味道,自己大概或许做了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
金心异却急了,一脸遗憾地说道:“你说,你说早知道你能大功告成,我就应该带个相机来,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呀,我,这,哎!”
他的叹息,也几乎是所有人的叹息。
作为现代文学史的开端,这一幕,确实太值得记录下来。
如今却只能在版画油画国画等画作里,在一些回忆的文字里,在影视作品里去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