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六章:陛下,该纳妃了(1 / 2)
许多年之前,范迪门曾经在祖国的田野上奔跑。
那时的黄昏很美,吹过来的微风,带来了他极为快乐的童年。
后来来到了巴达维亚,他那消失已久的快乐,重新出现在这里。
持续的时间很久,直到郑芝龙的到来。
海风吹过总督府,带着一丝海水特有的咸味和血腥与硝烟的混合味。
周朝站在城外,静静的等待着消息。
身后的士兵,已经冲了进去,搜捕红夷。
城中的建筑基本上化作了瓦砾,就算还有竖立在那里的建筑,也变成了危房。
本来城中最高大的教堂,此时也变成了一片废墟。
外面的土堆中躺着一个人,正是之前的范迪门。
抹了抹脸上灰尘,强烈的咳嗽了几声,从地上艰难的站起,随后放眼四周。
运气好,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整个人还是好的。
目之所及处皆是狼狈,尸体横生,空气中的硝烟味呛的人喘不过气来。
有穿着西式小裙子躺在废墟中的女人,也有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子被砸的面目全非。
城中的商人,贵妇,此时都成了一具具死尸。
血液和泥土混合在一起,散发着极为难闻的臭味。
几个红夷士兵,踉踉跄跄的从远处跑来,手中的火绳枪,不断的向后射击。
可惜,没有什么战果。
跑着跑着,被98k的子弹击中,摔倒在地,没了呼吸。
普特曼斯带着十几个红夷士兵,出现在了范迪门的视野当中。
在看到范迪门时,普特曼斯那暗澹的目光瞬间明亮。
本来以为范迪门已经死去,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长官,长官!”
普特曼斯大叫着来到了范迪门的面前。
“这是?!”
范迪门还有些懵,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
“完了,全完了,咱们的守军全完了,咱们的士兵只剩下这么点了。那些土着都是一些该死的东西,简直该死,简直该死,他们早就跑了,甚至还和咱们的人发生了火并,简直就是该死的东西!
那些人用的枪太强大了,好远就能把人打死,一打一个准,装填速度极快,就像是上帝之手一样。
咱们的士兵打一枪的时间,他们能打出十几枪!”
普特曼斯那脆弱的神经绷不住了,大声嚎哭。
就像是受尽委屈的孩子见到自己父母那样,此时此刻的普特曼斯泣不成声。
有被周朝火力惊到的恐惧,有对如今局势颓丧的惊慌,也有对自己未来的迷茫。
各种各样繁杂的想法拥挤在一起,让他此时极为慌张。
范迪门一下就像是老了十岁。
“那,咱们真的死定了,死定了!”
范迪门面无表情,显然已经是被惊惧到极点。
“长官,咱们还是赶紧跑啊!要是再不跑,就真的来不及了!”
普特曼斯大呼小叫,扯着范迪门的肩膀,就往远处跑。
巴达维亚虽然大,哪里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即便他们再能跑,也跑不到哪里去。
刚跑了没几步,周朝的士兵便追了过来。
当下就打死了几个人。
士兵们见范迪门和普特曼斯的衣着姿态与常人不同,便觉得他们是大鱼。
抱着活捉的心里,他们朝着范迪门逼近。
同时不断的用98k清点着他们两人周围的红夷士兵。
“彭!”
一声枪响传来,范迪门身旁的一个士兵脑门被击穿。
鲜血溅了他一脸,当下就被吓的身子一缩,差点摔倒。
身后传来的枪声不断响起,两人身旁的士兵越来越少。
最后,只剩下他们两人。
两人都是位高权重的人,平时很少锻炼,哪里是这些士兵的对手?
没多久,就被士兵们包围起来。
当士兵的拳头砸在范迪门的脸上时,他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他们更为强大的国家。
一切都迟了。
两人被捆的就像是猪一样,带到了周朝的面前。
周朝看着眼前的两人,随意的摆摆手:“直接杀了吧,以慰百姓在天之灵!”
两人好歹也能听懂一些汉语,也从周朝的语气当中感受到了杀气。
当下就被吓的尿了裤子。
什么冒险精神,全都是放屁。
在强大的武力之下,没有人不害怕死。
普特曼斯最为不堪,当下就被吓的嚎啕大哭。
嘴里还在不断的骂着:“你们这些该死的杂碎,你们不能杀了我,你们要是杀了我!”
骂着骂着,就变成了求饶:“饶命啊,饶了我们吧,我们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
说的都是红夷语,周朝听不明白,只是觉得聒噪。
随意的挥了挥手,就被带到了一旁。
士兵将刺刀装在枪尖上,瞄着心脏,噗嗤就是一下。
普特曼斯嘴巴大张,手捂胸口,无力的摔在了地上。
扑腾了两下,就失去了生机。
范迪门当下被吓得屎尿齐流,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就像是一条死鱼一样,被士兵拉到一旁,一刀戳在了心脏上。
和普特曼斯一样,扑腾了两下,便失去了气息。
周朝抽出腰间的指挥刀,将他们两人的脑袋剁了下来,放在了总督府外面的明人百姓尸骨堆前,以告慰百姓的在天之灵。
然后又看向身后的参谋:“向陛下报捷,此战全歼敌军!”
“得令!”
孙杰很高兴,因为他收到了周朝发过来的信息。
如今巴达维亚被周朝拿下了,掌握东南亚已经不是虚妄之谈。
在孙杰的预想当中,爪哇、吕宋、澹马锡以及南海所有沿海之国,全都要被拿下,然后建立沿南海占领圈。
对这些地方的治理,不能用西方的殖民手段来。
应该当成本土来治理,将百姓移民过去,进行切实有效的统治。
对当地的土着,要采取更为严酷的措施。
同化其文化,毁坏其文明,将他们彻底的融合。
若是有反抗者,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地方,被称为“大中华文化圈”。
既然都是大中华文化圈了,彻底同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周朝这些人既然过去了,那暂时就先别回来。
御书房中的孙杰稍作思索,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卢象升:“你回去给周朝发封电报,任命周朝为巴达维亚总督,管理红夷之前在巴达维亚的地盘。
除此之外,废除巴达维亚这个名字,改为新府。”
卢象升眉头紧锁,在他看来,周朝这无疑是海外之军。
从古到今,凡是中原王朝,最忌讳这种事情。
海外之人,无异于土皇帝。
若是心有反心,很难察觉。
一旦羽翼丰满,劫掠沿海,便是一大灾难。
正是出于这样的心里,中原王朝对海外之地尤为谨慎。
总是抱着“宁错杀,不放过”的心理。
“陛下,爪哇距离中原何止千万里,周朝虽然忠心,但日后难保其忠诚。
孤悬海外,心中要是有了不该有的想法,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日后与蛮夷同流合污,或者以爪哇为基础,丰满羽翼,后果难料啊,望陛下三思!”
卢象升大声劝告。
按理说,大胜之日说这些话,实属犯忌讳。
可这事要是不说,实在对不起江山社稷。
卢象升是经受传统教育的读书人,对这种事情看的很重。
其实也是,在之前,交通不便,稍微偏远一点的边疆,领兵将领要是不能保证忠心,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更别说是这种孤悬海外的事情了。
“陛下,秦之赵佗,本是一介秦将,后来秦朝倾覆,其不仅见死不救,甚至还在百越立国,此事先例在前,不可不虑!”
卢象升的声音又大了几分,甚至还跪在了地上。
看着这个样子的卢象升,孙杰也能明白他心中所想。
他说的那些担忧,要是再往前推几十年,孙杰恐怕还会担心。
但是现在,有电台,有铁船,这些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
卢象升毕竟是传统的读书人,对这种事情极为担心,所以才会这样想。
“爱卿之担忧,我心里清楚。不过,现在有电台,又有铁船,从大秦到爪哇,最多不过半月之数。
和先前相比,也不过是从北平去南方做官时所走路途花费的时间。再说了,只是让他成为当地总督,麾下官员,皆由朝廷委派,又何必担心同流合污?
其麾下又无舰队,而舰队又直属朝廷管辖,即便能建造木船,又如何如朝廷的钢铁巨舰相比较?
此事,勿虑!”
孙杰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种事上,要是一昧的依赖于臣子的忠心,那就有些扯澹。
第一任总督能够保证忠心,那第二任,第三任呢?
所以,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将其控制住。
孙杰在很久之前就想过这事,如今早已经有了完美的解决方桉。
攻略山东以及南直隶时,孙杰让麾下士兵尽可能的活捉当地的官员以及那些不服从的士绅。
留下他们,就是打算将其发配到这些地方,好好的教书,发光发热。
至于前往那里的官员,当然是从大秦大学的毕业生中选拔。
说一句难听的话,选拔的官员还是应该以寒门子弟为主。
寒门子弟求学艰难,受过的苦很多,能考上大学的,基本上都有着非常出众毅力和艰苦耐劳的精神。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那里待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