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真法师:人与众生的关系,是佛教伦理的核心和主体(1 / 1)
人与的关系,是伦理的核心和主体。
释迦牟尼四十五年,浩如沧海,九分教或三藏十二部经,从初转法轮,说,八正道,一直到四弘誓愿,普贤十大,药师佛十二大愿,阿弥陀佛四十八愿,全部佛法大义,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慈悲平等,万行,自利利他,觉他,无不是人与众生的关系。
人与众生的关系,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一切存在的关系,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人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人与宇宙的关系。这一切,都可概括为人与众生的关系。这一部份,我无需重複了,我前面各节的陈述,差不多都是说的人与众生的关系。
释迦牟尼证悟宇宙真理之后,当即就想以真火焚化,进入,不再住世。据记载,他在树下徘徊三七日或说七七日,感受三昧的妙乐,又为十方菩萨演说大乘顿教的《》。他觉得自己证悟到的真理和境界,非凡人所能知,不可说,不思议。所以,他不想说,也不打算传教。顿时,这一想法,惊动了诸天。纷纷恳请挽留,劝请久住,为众生说法。
佛陀回答:别说了,别说了,我的法门奇妙无比,不可思议!不是不说,而是无法用现有的言语和思维去表达,去谈论,去使人理解啊!可是天人竭力求请,最终佛陀出以慈悲之心,答应住世说法,这才向鹿野苑走去。由是,才有了三转法轮,才有了佛法僧具足。这一细节正生动地证明了佛教的创立,佛法的住世,正是为了众生关怀,关怀众生──没有人与众生的这一关系,恐怕佛法也就不再出现在人间了。
人与众生的关系,正是佛教伦理的终极精神。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大觉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