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我膨胀了(1 / 2)
连年战乱,人口减少,淮东抛荒的田地很多,有大面积可屯之田;本来,运河连通楚州和江南,江南粮丰,运河便捷,若单纯以目下的军需为考量,并无屯田的必要,但吴浩之算中,还有以下考量:
其一,要虑及长远。日后进取山东,朝廷支不支持,支持到什么程度,都很难说,到时候,运输线也拉的更长了,不能啥都指望临安,既以淮东为根据,淮东这里,就要有自己的储备。
其二,要虑及极端情形——若因为某种原因,自江南至楚州的军粮断掉了呢?譬如,目下,我不就切断了对涟水忠义的供应了嘛!
哼哼,粮食这个命根子,要抓在中国人自己——啊,要抓在俺吴副都统制自己手里呀!
至少,要有足够的应急的能力。
其三,所考量者,除了军粮,还有兵源——屯田可以提供稳定和优质的后备役。
吴浩不但想屯田,还想“授田”,但这是国家大政,非中枢乃至皇帝不能决,他现在的位份,还不能干这样的事情;不过,不能干是不能在大宋境内干,进了山东,所授受者,不过“故土”耳,朝廷就未必有心管,就管,也管不大着了。
为什么要“授田”?
只有授田,才有府兵。
但这是下一步的事情,目下,先把屯田的事情办好罢!
淮东制置司和神武军再次联合发布公告,这一次公布的,是屯田的详细方案:
其一,六四分成,屯军六,朝廷四,这个,之前已说过了,现在,做个重申,算是板上钉钉了。
其二,一石田租,收取斛面(即耗米)五升。
哇!
一般来说,田主收租,都是一石收取耗米一斗(也即收十分之一的“耗损”),这是减半了呀!
其三,缴纳四成的田租之后,不再缴纳夏、秋二税。
夏、秋二税是田税,本就是田主的本分,不干佃户的事,但近年来,田主逼迫佃户代缴夏、秋二税,已经成了潜规则,因此,特别说明。
因此,又一声,“哇!”
以上三点,记心好的读者老爷,应该已看出来了:相当程度上,吴浩参照了对自家佃户“减租免欠”的那一套。
其四,如有借贷,以百分之二十计息——这一点,参照了青苗法的计息方式。
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看起来不低,但较之一般田主动辄百分之五十甚至百分之百的刻剥,已是天壤有别了。
于是,再一声,“哇!”
其五,所有屯军,农忙下田,农闲操练,战时受命出征。
这一层,仿佛府兵,但暂不同于府兵的是,服、被、资、物、弓箭、鞍辔、器仗等“七事”不必屯军自备,而由官府提供。
五条拢在一起,条件好的叫人有点不敢相信,有些已经跑到山东的,听到消息,又跑了回来,求改编,求屯田!
涟水加上楚州,参与改编的忠义军,拢共两万五千左右,基本上,一半对一半:一半进入经制,一半做了屯军。
留意,进入经制的一半,并非都是神武军——神武军员额有限,暂时还接纳不了这许多。
改编之后,吴浩控制的军事力量,将近三万,其中,神武军满额之后,步军四千八百,马军一千二百,普通经制军队一万零五百,屯军一万二千五百。
其中的普通经制军队,还没有正式的军号,暂谓之“神武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