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熟悉的我滴乖乖!(1 / 2)
“瞧你说的,咱是干什么的。也甭称了,你看着给就行!”车前子又不值钱,他们也没敢放开手脚大干,就是试试,只要给钱就比在家里闲着强!
顾毓泽拎起一袋掂了掂,不沉,也就三四十斤。
“大娘,给你算四十斤一袋,这里一共是十袋,算四百斤。当时咱们说的是十斤一分钱,也就是…四毛钱。”
顾毓泽从兜里掏出四毛钱,点给大娘。
还给现钱?
大娘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硬是不敢相信眼前是真的,不敢伸手。
怎么这么快就有钱了呢?
她成天成天的长在山上,一次次冒着险往山里走,为了那几分钱,好几次差点被蛇咬了,简直就是拿命去换,就这样一天还合算不到一毛钱。
更不要说从山里采回来的药,还要拿到县里去换钱换东西,一来一回就要一大天。
一家人忙活好几天都挣不来两三毛。
现在就有四毛钱摆在她面前,之前她叫上儿子儿媳妇去山里采车前子,儿媳妇还有意见,说她被人骗了,明里暗里不高兴甩脸子。
现在票子就摆在面前了,看谁给谁甩脸子!
想到这里的,阿娘腰杆一下子就硬了。
故意当着儿媳妇的面,把四毛钱数了又数,然后小心仔细的揣自个兜里。
顾毓泽想了想又从屋里拿出一斤多肉递给大娘。
“大娘,猪肉是别人送的,太多了,吃不完,你拿回去炒菜吃!”
我滴个乖乖!
给钱还给肉啊!
这肉得有一斤多,供销社里五六毛一斤还得要票,这些肉比她采的药还值钱。
小顾让她有钱赚,她都没有谢谢呢?怎么能再拿肉。
李珍看了一眼直冒热气的大锅,推来推去的,太耽误时间了。
“大娘,和我们家交好的都给了,你要是不要,我就给我娘家送去。等到时候别人家里吃肉的时候,你别埋怨我们不给你送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