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捕快有文化(2 / 2)
我们的这位原告,如今二十七岁,比荀武大上三岁,名字已经弃置不用,只叫自己的江湖名号“斗笠客”。
所谓的斗笠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名号,而是一种指代的称呼,通常来说,这种名号都是那些叛出师门,或者是做了什么违背门派规定,不准以门派之名行事,只能戴上斗笠遮住面容,但还能使用门派武功,浪迹天下的人。
而这位斗笠客,全称的话,应该是“东山长剑斗笠客”,意思就是东山派出来的用剑的斗笠客。
这位斗笠客在东山派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从他被赶出门派,无依无靠之后,感受到了人间疾苦,甚至还经常受到官僚倾轧,再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好官”“大侠”,也是这种原因,明明已经是江湖“二流高手”,理论上足够在一些小门派当长老,却成为了【五仙帮】的狗腿。
为的不是别的,仅仅只是钱。有钱,自然就过的舒服,有钱,自然也就能有底气。而五仙帮,比绝大多数帮派,都要有钱。
他可不相信,一个年纪轻轻就当上总捕头的人,会坐下来认认真真看卷宗,况且,还是一个从江湖中走出来的人——江湖中人多数都没什么文化,当然更不太喜欢读书,甚至有一大部分江湖人看到字就头疼,故此很多秘籍都是图文并茂。
是欺压百姓、鱼肉乡里不爽了,还是下馆子、嫖娼不舒服了?
但很快,他们不得不相信了,因为荀武派去的捕快,很快就带回来一叠卷宗,包知府当着所有人的面,念了一遍,证明荀武所言不虚。
“不可能——”斗笠客惊呼一声。
灵机子也是忍不住拽了一下佛尘,心中震惊的很。
“荀捕头尽忠职守,每日除了巡逻、办案,其余时间都会呆在府衙内阅读卷宗,两年来从未懈怠,也从来不会假意敷衍。”看到众人的样子,包知府难得的笑了起来,夸赞了一下荀武“自然,入职这云州府之后,荀捕头定然也会将云州各地的卷宗,认真研读一番。”
他可是非常欣赏荀武:正如之前所说,大部分江湖人,其实都没什么文化,基本上不怎么读书,但荀武却每日读卷宗,甚至就算工作结束了,还是会读,这让包知府非常欣赏。
甚至于,包知府时长会考虑要不要劝荀武放弃捕快的工作,多读书,争取考个功名,以荀武的性格,包知府觉得他很有可能继承自己的理念。
但,这事落到灵机子和斗笠客脑袋上,两人就有点儿接受不了。
你踏马的——
你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就成了一州的总捕头,你踏马的不每天出去捞油水、拉拢乡绅、巧立名目、吃喝玩乐,吃个满嘴流油?你踏马的,手底下还有那么多捕快可以让你过足官瘾、欺压百姓,结果你踏马的一不捞钱、二不欺压百姓、三不逛窑子,整天躲在屋子里看踏马的什么卷宗?
踏马的,你会不会当总捕头啊!?
斗笠客恨不得取而代之。
但说实话,荀武还是之前那个观点,在这个世界,那些所谓的娱乐手段,和电子游戏比起来,实在是太低级了,荀武根本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也就读读卷宗,才能有点前世读小说摸鱼的感觉。
灵机子心中一万个卧槽,但实在是没辙了,这人从一开始就立于不败之地了,这怎么整?更要命的是,斗笠客旁边那个演技不太过关的“证人”,见斗笠客不开口,大声嚷嚷了一句:“大人,这都是那荀武编的——”
“嘭!”包知府狠狠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好胆!我云州府卷宗各有备录,每县、每城也留有原档,在那京城也会收罗、记录云州各卷宗、档案。便是修改了,也不可能改的了我手上的那一份,更何况京城还留有档案!
你若是觉得本府与荀捕快沆瀣一气,便可去京城请出档案,本府亲自为你准备盘缠、路引!”
这是生气了。
包知府早就知道这群人在诬陷荀武,只不过碍于规则和程序,没有动怒,眼见这人又说出不合时宜的话,顿时怒上心头。
噗通——这小子顿时吓得跪倒了地上。
一旁,斗笠客咬了咬牙,再次跪下身子,恶狠狠地说:“包大人,我不知道这姓荀到底做了什么,可师傅被杀,是真真发生过的
兴许,是备案的人漏了”
见行事不顺,斗笠客见了这认真负责、不贪不腐的荀武,内心也有点儿破防,心一横,破罐子破摔,开始胡搅蛮缠起来,哐哐磕了俩头:“我恳请大人,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和这姓荀的,按照江湖规矩,比上一场!
姓荀的,你要是还当自己是个江湖儿女,就莫要当缩头乌龟!”
荀武砸吧砸吧嘴,有些无奈。
又大又圆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