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起风了》(1 / 2)
赵金麦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沉迷张飞宇那样的笑容里。
想每时每刻,每天每夜的看到他。
赵金麦没由来的想到了以前读书时候,那些女同学们沉迷韩流男团时候的场景。
一个个东方神起欧巴,神话欧巴,最近还有叫起了EXO欧巴的。
难道,这就是崇拜偶像的感觉吗?
飞宇哥演技很好,我把他当成我崇拜的人?
情窦初开年纪的少女脑袋里,充满大大的不解。
张飞宇可不知道赵金麦小小脑袋瓜能闪过这样的念头。
见到赵金麦不放开她,而一旁谭玲玲显而易见非常着急。
无奈之下,他只好俯身探到赵金麦小脑袋旁,轻声的说了句。
“我告诉你的诀窍就是,在英语考试的时候,选择题上面,三短一长选长的,ABCD选项的选B。”
“除此以外呢,看不懂英文了,写英文作文的时候,你还可以抄上面的阅读理解的文章,拼凑起来。”
他的声音轻柔,由于正处于变声期,非常有磁性。
这一番言论,伴随着他的呼吸,其温热的感觉倾数喷洒在赵金麦脖颈。
瞬息之间,她的脸蛋变得无比通红,脑袋几乎能冒出烟了。
“诀窍我已经告诉你了,还不快放开我。”
见赵金麦呆呆傻傻,张飞宇不由得朝她耳朵猛吹口气,提醒了下她。
“呼!”
“我!我!我!谢谢飞宇哥,我,我先走了,经纪人阿姨还在等我呢。”
赵金麦反应过来,脸蛋跟煮熟的螃蟹一样红。
她压根不敢看张飞宇,低垂着头,眼眸里杂乱的很,火急火燎的跑开了。
张飞宇看着她慌乱的动作,起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随后,他反应过来。
脸上表情变得丰富多彩。
自己的那番举动,貌似对女孩来说,似乎太过亲密?
也太过撩拨了?
之前他一直对赵金麦以妹妹的眼光看待,加之她表现出来的天真烂漫,蘑菇头。
张飞宇一直没把她当女孩子看。
也因此,他都几乎忘了,赵金麦此时正处于少女怀春,情窦初开的年纪。
多少懵懂无知的女孩子,就是在初中时候情窦初开,对恋爱如饥似渴。
结果高中就被一帮小混混骗走了纯洁。
想想以前,他还对这些少女的遭遇多有遗憾可惜呢。
只是,不曾想,再世为人,他却成了耍流氓的这个。
想到这里,张飞宇表情那叫一个精彩啊。
好在,人是一种善于双标的生物。
张飞宇会对那些高中初中的小混混撩拨少女抨击讽刺。
但换成他自己嘛,那就。
“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坏人,再说了,也就是距离靠近了点,金麦又是个小妹妹,这也没什么吧,哈哈哈哈……”
回到鹏城,张飞宇就陷入了半干燥半有趣的复习当中。
他努力的回忆着上一世关于期中考试的内容。
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如今的记忆力。
加之,那时候他也已经签约了欢乐世纪,还被公司安排了狗血校园剧出道。
整个人正处于兴奋状态。
这人一高兴呢,就容易得意忘形,骄傲自满。
这不,上一世的期中考试就给他上了沉重一课。
他的成绩一落千丈,若非在家里巧舌如簧。
否则迎来他的绝对是张志刚和杨雨迎夫妻的男女混合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