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天空之城(2 / 2)
除此之外还有一套西式的婚纱,这个于挽秋打算直接定制,王冠,婚纱,头纱,婚鞋,敬酒服也是中西式共两套。
回门那天穿的衣服,陆颐呈穿的衣服,都是情侣装,得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俩人是新人。伴娘服不着急,姜兰的伴娘应该是徐想吧,伴娘服到时候再买也不迟。
于挽秋是过来人,陆颐呈该庆幸自己有她这个妈。
年轻人还是什么都不懂,瞎胡闹。
老人家一脸复杂,心道,咋还未来婆婆跟儿媳妇一起出来玩呢,还准备嫁衣,敬酒服,真的是稀奇。
于挽秋说了自己的要求,“嫁衣上可以缝金线银线,珍珠之类的,宝石就不要了,有点俗。这边凤冠能做吗,老人家您认不认识什么手艺人,珍珠我这儿都有,做的好看就成。”
老人家:“……认识的。”
这结一次婚得花多少钱,宝石还俗,不过嫁衣上嵌宝石是有点俗,这人多少有点审美在身上的。
也不看看于挽秋拍过多少戏,穿过多少戏服。
“敬酒服就旗袍好了,鞋子是红色的,别太高了,特别高她也穿不好。”于挽秋现在终于有打扮女儿的感觉了,“婚鞋就是绣鞋,这个可以嵌宝石珍珠啥的,里里外外的衣服都要齐了。”
这到时候陆颐呈看见了,眼睛不得直了。
老人家嗓子有点干,她是看出来了,这人是真不缺钱。
“别的要求呢,还有吗?”
于挽秋想了想,“没了吧,就好看一点,一定要好看。”
老人家点点头,“这个我能做,料子你来看看,选什么料子。”
作为非遗传承人,老人家这边有很多压箱底的好料子,绸缎,蜀锦,轻纱,一样一样挑下来,丝线再选一遍,于挽秋大方地付了定金。
定金不是什么小数目,等过阵子,也就两天多吧,小许就能把珍珠宝石送过来了。
于挽秋和老人家说了一个多小时,姜兰的小兔子绣的差不多了。
泛着珠光的线,小兔子倒是憨态可掬,虽然绣艺比不上这边的绣娘,但也是十分好看了。
“于老师你这么快就说好啦。”
于挽秋:“都说了一个多小时了。”
姜兰看手机吓了一跳,都过去这么久了,“你看这兔子还行吗,我觉得挺好看的了。”
是好看,于挽秋很喜欢。
把绣布从绣棚上拆下来,荷包好缝,装上驱蚊的药材就成了。
付了钱,姜兰没问于挽秋定制的事,两人在小镇吃了鱼肉火锅,滚烫的鱼汤涮鱼片,又鲜又香,好吃的不得了。
吃过饭,便可以欣赏小镇的夜景了。
这边街上的路灯是灯笼形状的,红彤彤的像柿子挂在树上,河边一串的灯笼,河面上是灯笼的倒影。
橘红色的影子绰约,夜里还有划着乌篷船的人。
天上繁星点点,月光溶于水中,真好看。
夜里穿旗袍有点凉,姜兰摸了摸胳膊,“于老师,咱们回去吧。”
于挽秋拎着那只荷包,“走吧,还要不要吃东西,我好像闻到烧烤的味道了。”
这回两人又买了烧烤。
烤河虾,烤小鱼,还有羊肉串牛肉串,一边吃着,两个人一边聊天。
闺蜜聊天,要么是哪件衣服好看,要么说自己男朋友老公是傻逼。
于挽秋咳了一声,“问你个问题啊……”
姜兰一个激灵,“什么问题。”
于挽秋道:“你想过嫁给陆颐呈吗?”
感情水到渠成下一步就是结婚,陆颐呈要求婚,万一姜兰不答应怎么办。
姜兰心脏狂跳,脸一下子就热了,她嗓子有点干,“……想啊。”
怎么突然就聊这个了。
这其实是姜兰的心里话,说没想过结婚不可能,她都毕业了,也找到了工作,好像下一步就是结婚了,其实也不是因为毕业找工作了,她才想和陆颐呈结婚。
是想到结婚,她只能想到陆颐呈。
虽然有时候会骂他,说他狗,骂他傻逼,但……喜欢就是喜欢,藏不住的。
至于到底喜欢陆颐呈什么,她也说不清楚,但有什么新鲜事她会想和陆颐呈分享,聊天说话的时候会觉得他傻,也觉得自己傻。
“网上不是都说不要太早结婚吗,但是,如果喜欢,什么都合适,为什么还要拖啊。”
早结婚早享受,姜兰道:“于老师,你说我要是和陆颐呈求婚,他会吓一跳吗?”
于挽秋:“……我又不是他,我怎么知道。我得说说你,女孩子怎么能向男孩子求婚。”
姜兰叹了口气,“主要是陆颐呈这个人吧,他能想到的求婚,我感觉都不怎么浪漫。”
于挽秋知道了,姜兰喜欢浪漫的。
陆颐呈打算求婚,怎么能让姜兰先说。
于挽秋道:“你还小,这不着急。”
作为陆颐呈的母亲,姜兰的朋友,于挽秋希望两人一直在一起。
走到现在不容易,等求婚之后两家家长再正式见一面。
明早还想去云雾山看日出,说了一会儿两人就睡着了。
第二天五点,天刚蒙蒙亮,姜兰和于挽秋坐上前往云雾山的大巴车。
车票一人10,早饭吃的在商店买的面包。
一人背了个书包,里面装了吃的和水,景区的水买不得。
晨起天气很凉,姜兰和于挽秋并不知道云雾山值不值得她们跑一趟。
五点半,到了隔壁镇云雾山下,姜兰终于明白,什么叫草甸草原景观了。
她们好像来到了动漫世界。
入目是绿色疯长的野草,这个高度恰到好处,到小腿肚那里,随风摇曳,像土地秀发,又像谁在这里铺上了一层毛茸茸的地毯。
连绵的山峰都是这样的草,半山腰是成片的云雾,站在山脚似乎能听见来自云海的呼唤。
于挽秋震撼地说不出话来,曾经度蜜月,陆双辰邀请她爬山,她拒绝了。于挽秋很讨厌爬山,但其实,爬山看日出,是件很浪漫的事。
太阳还没出来,山上气息湿冷。
山顶在天上,山脚在地上,仰头看去,连绵的山峰好像生长在云层上,怪不得叫天空之城。
上山修了一条小路,远看好像有人劈开这座山,两人从山间的细缝穿了过去。
两边的草肆意生长,充满野性,姜兰拉了一下于挽秋的衣袖,“于老师,你看风的方向是不一样的。”
风的方向就是草吹向的方向,每一片草的方向都不一样。
昨天两人也买到风筝,于挽秋不知道哪里有卖风筝的,在这里放风筝一定很好看。
六点多,穿过中间的云海,终于来到山顶,不是节假日,人不多,零零星星几个架着摄像机拍日出的摄影爱好者。
姜兰体力不支,就坐在山顶的台阶上,都是用三脚架拍照的,她们用手机拍照录像的反倒不显眼。
山在脚下,云却在山间,太阳还没升起,姜兰往嘴里灌了两口水。
卖风筝的在半山腰,风筝五十一个,是那种特别好看的纸鸢,水二十一瓶,姜兰和于挽秋就买了纸鸢,幸好带了水,不然又得多花钱。
坐在山顶上,有点像在海边看日出。
六点半,太阳从云层升起,浮上云海,将那一片的云彩都染成了金色,山间的风很清爽,草叶上有露水,太阳一照亮晶晶的。
姜兰看得入迷,一旁于挽秋给她拍了张照片,随手发给了陆颐呈。
陆颐呈看了好久。
他不懂什么叫几年之痒,长这么大心动过的人只有姜兰一个。
高中的时候忍了很久,后来忍不住了表白,姜兰成了他女朋友。
在一起就想着总在一起,一年多的时候陆颐呈就想过结婚的事,那时他还不到二十。
陆颐呈好想姜兰,他给于挽秋发了条消息,[玩几天就得了啊,我爸很孤独,你回来陪陪他]
于挽秋把手机收起来,但凡陆双辰能像他儿子一样主动,于挽秋都不会多说什么。
她抬头看日出。
太阳由一个赤红色的点,到一块鸭蛋黄,再到一半太阳,最后全部升起。
而云雾山半山腰环绕的云,一直都没散去。
太阳的光辉撒向这片移动的城堡,草叶在太阳照耀下茁壮生长。
感觉在拍动画片,看见的一切都不像是真的。
姜兰道:“这十五块钱花的好值啊,可惜我毕业了,不然还能买学生票。”
姜兰和于挽秋在这边拍了好多照片,等太阳彻底升起来,挂在天上,一下冷意就散了。
等太阳照得人暖暖的,姜兰和于挽秋去半山腰放风筝,云雾山很平,放风筝超级容易,走几步就飘起来了。
风筝挂在天上,于挽秋道:“也不知道陆颐呈他俩怎么样了,不管了,好好玩吧。”
姜兰有点想陆颐呈了,他们一起看过日出。在学校那会儿,起得早,先去操场跑步,跑着跑着太阳就升起来了。
就是没放风筝,陆颐呈长得高,应该是放风筝的好手吧。
风筝在半山腰的云海中穿梭,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根本玩不够,下午四点多,两人才从山上下来,云雾还没散,云能看见,伸手抓却抓不到。
于挽秋看姜兰玩得实在开心,也没说陆颐呈要过来的事。
她当着姜兰的面打了个电话,“夏婧,怎么了。”
也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于挽秋皱着眉道:“配音,现在就要去吗,在哪里……b市,我现在正好不在b市,明天回去吧。”
挂了电话,于挽秋歉然道:“不能跟你玩了,《致敬》配音,我得过去一趟。”
“那我跟你一块儿回去吧。”姜兰看了眼手机,陆颐呈工作忙,她一个人在这儿也没意思,跟于挽秋回去一趟再过来呗。
于挽秋点头说好,姜兰虽然有点失望,不尽兴,但是出来玩有要紧事,肯定可着要紧事的。
于挽秋笑了笑没说话,等到六点多吃完饭,姜兰接到一个电话。
陆颐呈打过来的。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姜兰冲陆颐呈挥挥手,“晚上好呀,陆颐呈你是刚下班吗。”
“嗯,下班了,”陆颐呈道:“给你打个电话,有没有想我。”
姜兰诚实地点点头,“陆颐呈,我很快就能见到你了。”
陆颐呈表情一变,紧接着就听姜兰道:“明天我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