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猫
会员书架
首页 > 恐怖小说 > 女配在婆媳综艺爆红了 > 第一百零一章 想起(有大量回忆)

第一百零一章 想起(有大量回忆)(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沈安白傅萧衍  霍爷的小祖宗她撩爆了!  大越安北候  异界入侵,我,尘世巨蟒出手了  斗罗之明帝国  末世全能种菜大师  校草的小青梅又奶又撩  五年后,九爷携崽追妻火葬场  陈二阳张绣儿  林晚舒冷夜修 

高铁已经发动,外面传来高铁摩擦的呜呜声。

窗外的火车站台往后退,很快高铁就就驶出了车站。

列车员过来检查车票,陆颐呈攥着星星,只能坐回去。

他心砰砰地跳,想给姜兰打电话,但是,拨电话的前一刻,陆颐呈又把手拿开了。

他还没看完星星。

有52颗。

陆颐呈既期盼姜兰想起来,又害怕他想起来,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做的一点都不好,很多时候都是姜兰带着他谈恋爱。姜兰想起来了,会不会后悔。

去小吃街那晚,他说了那么多假话,其实,都是他。

爱吃醋的是他,不许姜兰和男生说话的也是他。

姜兰到底什么时候想起来的,为什么不告诉他。

是不是去峰驼山寺庙之后,看了姻缘树就想起来了。

后来看他发烧生病,所以才没说。

陆颐呈把那三张纸条看了好一会儿,才拆开第四颗星星。

你喜欢吃面,喜欢吃甜的。

你最开始连辣的都不吃,吃微微辣还辣成那个样子。

第一次寒假送我回家,差点被我妈看见。

陆颐呈眼睛越来越红,如果姜兰没有忘了那些,曾经发生的小事不会让他这么难受这么动容。

可偏偏姜兰不记得了。

陆颐呈真怕她一直想不起来。

现在终于想起来了,陆颐呈心里却是那么的难受。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他,是不是想起来以前的事,想以前吵架生气,就不喜欢他了。

姜兰是不是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陆颐呈在这边胡思乱想,觉得背包的零食一点都不好吃了。

旁边坐着一个光头花臂大哥,悄悄看了陆颐呈好几眼。

“兄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陆颐呈一怔,“?”

大哥拍拍陆颐呈的肩膀,“兄弟,这人得往前看,女朋友跟你生气了吧。”

一看就是跟女朋友有事儿,不然能又是往门口跑又是坐立不安的。

都快跳车了。

陆颐呈缓缓摇头,“不是生气,没和我生气……你看这是她给我准备的,吃的,玩的,我就是……”

就是心里不好受。

想给姜兰打电话,又不敢。

三年多,经历的太多了,表白,在一起,欢喜,吵架生气。

因为最后一口冰淇淋,因为打游戏连输几局,因为迟到。

去年暑假,姜兰把他删了,他不敢找也不敢问。

现在该怎么办。

姜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等他上车之后才告诉他。

光头大哥也搞不懂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就没啥大不了了,还给你准备吃的,不挺喜欢你吗。”

是啊,陆颐呈现在就想去找姜兰。

他订了高铁票,下一站下车之后立刻坐车回来,到x市得一个多小时以之后。

看了一会儿窗外的景色,陆颐呈给姜兰打了个语音电话。

为什么不打视频,陆颐呈不想让姜兰看见他现在的样子。

————

x市是古城,是历史上某个朝代的都城。

从火车站出来以后,两人租了新能源电车车,姜兰开车去定好的酒店。

于挽秋痛快地往座上一倒,“坐个车累死我了。”

“饿不饿,带你去吃泡馍?”姜兰做攻略的时候发现x市虽然景点不太多,但美食多。

在这儿能吃好多好多东西。

于挽秋是饿了,陆双辰可不像陆颐呈一样,她出门还给带吃的。

年纪大了很多习惯都改不过来,于挽秋也懒得纠正那些。

相处模式不一样,她也习惯了。

“行呀,”于挽秋以前拍戏来过这儿,吃的东西是多,这边人说话口音也不同,民风民情极好。

姜兰开车,于挽秋眯了一会儿,再看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陆颐呈打过来的。

于挽秋怕有什么急事,赶紧回了一个。

陆颐呈声音特别着急,“妈,姜兰呢,你们怎么都不接电话。”

“找姜兰干嘛……姜兰在开车啊,谁一天到晚把手机挂脖子上等你电话。”

陆颐呈一噎,于挽秋又道:“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感冒还没好?”

陆颐呈才不会说自己差点急哭了,只能顺着于挽秋说下去,“嗯,感冒还没好利索。”

“打这么多电话干什么,东西忘了,”于挽秋真是服气,这刚上车,还没半小时呢,就巴巴打电话过来。

陆颐呈是忘了东西,他一颗心丟这儿了。

他不好和于挽秋说,当着于挽秋的面更不好问姜兰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只道:“嗯,忘了点东西,我前一站下车,然后再坐车过来,你们等我一会儿。”

于挽秋放的外音,姜兰攥紧方向盘,眼睛还看着前面的路,“陆颐呈,忘了什么等我给你带回去就行了,你别过来了。”

陆颐呈:“很重要。”

姜兰说一不二,“你等我给你带回去,我和于老师才不会等你,你要是敢过来,我就生气。”

陆颐呈抿紧唇,还是执拗地说忘带的东西很重要。

姜兰:“我真的生气了。”

陆颐呈妥协道:“……我不去了,你别生气。”

姜兰失忆之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招,现在想起来了倒是得心应手,陆颐呈很怕姜兰生气。

至少现在和他说话就证明没事,但想起来之后不应该很想他吗。

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

姜兰安抚了两句,“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你好好待着,到家之后发个信息。”

陆颐呈道:“你给我的东西我还没看完,姜兰……你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这是陆颐呈唯一能当着于挽秋说的隐晦的爱意。

于挽秋听得一头蒙,“到底忘了啥啊,说半天不说重点。”

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

而且不用花钱。

再后来上了一年级,成绩回回都是第一名。

一直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姜兰还名列前茅。

长得好看,学习又好,还有各种才艺,受老师喜欢,那段时间,简直是姜兰的人生巅峰。

她根本不用怎么学,就能把别人甩开一大截。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穿成男主师尊了 一拳超人之怪人王 快穿之恶女驯夫记 人在超神已娶鹤熙 异界开发启示录 召唤果实 我在漫威扮演jojo 狐妖之心目犹初 且盼如意得长久 惟吾逍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