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2 / 2)
王四七想解释,张了张嘴没有说话。出神凝视离开的背影好久,方才离开。
千叶随意换了一身衣服出门。她在府里东走西走,走到王四七的房间停下脚步。
刚刚的语气似乎重了些?要不要去道歉?可转念一想,她说的没错,温柔的确不能随便乱给,真的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正想着,几个韶华的女仆窃窃私语朝旁边走去。她们眼冒爱心,两手捧脸,做陶醉状。
“哎,看到了吗?他竟然可以吸引飞禽走兽。”
“是啊,是啊,一向不受动物欢迎的府邸都热闹起来了呢。”
“啊,有种人天生就是大自然的恩宠。”
“是啊,我听说这种人就是爱神之子呢。”
……
什么大自然的恩宠?谁啊?千叶走过去一看究竟。
在芳香袅袅的百花丛中,某人一袭素衣站在其中,肩上站着几只黄鹂鸟,婉转蹄鸣,脚边围着几个小生物,欢呼鼓舞。或兔子,或羚羊,或松鼠,或小猴……那人手拿喷壶,在给花草浇水。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动物也越来越不安,有一个女仆红着脸,毛遂自荐要帮助,小猴立马龇牙咧嘴,伸臂就爪,吓得她立马退避三舍。
王四七连忙抱起小猴,歉意万分:“抱歉,小猴无意冒犯。”
女仆的脸蹭的红了,连连说没事。
“呦呦呦,一大清早那么热闹……”一声戏谑的声音传来。女仆立马分开,站成两排,恭敬施礼:“主上早。”
流辉点点头,看到动物亲昵的依偎王四七,不由挑眉笑道:“它们都喜欢与你亲近呢。”
“哪里,它们不过是个孩子,比较认生。”
“是吗?”流辉狐疑的瞥了一眼王四七手中的小猴,小猴在他的安抚下,显得尤其安静。他一凑近,小猴立马张牙舞爪。吓得他连连后退。
不是认生,只对你一个人亲昵吧。
流辉飘一眼王四七,越看越不顺眼,觉得自己才是世间最美最俊最风流倜傥最人人爱的一枝梨树压海棠的美男子。他不信邪的又凑近了些,忘记脚下的兔子,兔子见他靠近,急红了眼,两腿一蹬锋利的爪子一伸,呲啦,某人的衣服被撕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流辉一怔,在危险来临前啪的打开折扇,然而没等他出手,一只玉手飞快的闪过眼前,下一秒血溅染红了半合半掩的折扇。
众妖皆是一震,忘记了反应。
千叶眸色一沉,一把抓过王四七闪身离开。顺手挥了挥衣袖,席卷了脚边的动物。
女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刚千叶把王四七带走了?连带着他身边的动物一起?
流辉敛了笑意,看了一眼地上血迹斑斑的血,眸色暗了暗。
挽清听到声响,急急慌慌跑过来,询问发生何事,女仆皆摇头表示不知。
流辉上前一步,正好挡住地上的血迹。瞟了眼女仆,她们立马动身打扫院子。
尘土飞扬,树叶纷乱,正好盖住了血迹。
流辉牵着挽清的手,亲亲热热走出去。
“来,挽儿,我今儿特意为你准备了燕窝粥,养生哩……”
挽清被这么一打岔,忘了要问的事,任由流辉牵着离开。
管家听到这件事,飞快赶来处理,看了眼主子,看了眼被处理的血迹,摇了摇头,都说主子放荡不羁,红颜知己一大堆,可谁又知道,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看似随意轻浮,却洁身自好。
目光落在即将被洗去的血迹,挽清怕血,整个挽流府都知道。所以流辉从不让她靠近任何死物,尤其是鲜血淋淋的死妖。
挽清姑娘,你何时才能明白主子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