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我二姐被边小军抛弃了(1 / 2)
正中午,荣城一中的铃声敲响,学生们从一排排教室鱼贯而出。
城里的学生向家里走去,住校的学生进入住宿区。
住宿区分两个区域,一个男生宿舍区,一个女生宿舍区。
有钱的学生也不一定回宿舍——外面街上有不同的小馆子,花钱吃饭的人大有人在。
食堂在整一学年中几乎中午都是土豆炖白菜,只有夏季时会有一些豆角萝卜茄子等菜出现在碗中,晚上则是这些剩菜掺上水烧开,加把盐,然后煮荞麦面或者黑面的面条。
这,也得有一定家庭实力的同学去食堂打饭,剩下的,是几个人在外面合租一间房子,用家里背来的米面柴火做饭吃。
我二姐段世红就是外面做饭的其中一员。
每次烧着火被呛得眼泪直流,还得提水洗菜和面,她和同校的三个女生搭伙,两人为一组轮流做饭一周,这一周对我二姐段世红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晚上回宿舍睡在大通铺上,女生们挤在一起倒也快乐,叽叽喳喳说笑着讲一些趣事,而我二姐段世红可不愿参与这些话题,她在床头的木箱上点着油灯,聚精会神读着书。
她学习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除了学习好,她还长得漂亮,漂亮的女生很多,但我二姐是引人注意的那一个——尤其是引起男生注意的一个。
比如说,那时的女生都基本有两种发型,一种是剪成齐耳短发,一种是扎两根辫子。
而我二姐段世红可不随波逐流,她将一头乌黑如鸦的长发做出一些看似普通却又与众不同的发型,如果她刚洗过头,她会将头发低低地用一个月白色的手帕扎在脑后,然后拿着书去操场边的大柳树下静静读书,那些打篮球和做其它运动的男生的目光一下被她吸引,他们打着口哨发出叫声想要引起我二姐的注意,但她就是托着香腮专心于书本。
如果是星期三的下午有体育课,她会将头发编成一根麻花辫,搭在胸前,或放在背上,她奔跑,她跳跃,麻花辫随同她的身体起伏着,如同一个舞动的音符牵扯着众人的目光。
别的女生可以穿时下流行的衣服,我二姐没有,她不敢向家里张口要新衣服,她多少知道家里的父母的艰难。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她漂亮的本质,洗得干干净净的格子布上衣,底下是我大姐李梅英穿过的黑布裤子,浅口的条绒布鞋,朴素归朴素,大众归大众,但穿在我二姐段世红的身上,朴素而又大众的衣服也有了另一种别致的味道。
上了高二有了晚自习,学生们人手一盏油灯,到了晚间点亮了坐在教室中读书学习,我二姐更加勤奋起来,她不想未来的人生是在荣城平原上作一名农妇。
她是最晚离开教室的一个女生,当然,男生还有其他人。
其中就有给她写过情书的邢志强。
邢志强长得好,是班中好多女生暗恋的男生,高高大大喜欢打篮球,可是这些对我二姐段世红来说没有用,他长得再好也跟她一样出生农村,家境甚至比她还贫困,一双黄胶鞋脱了帮裂了底,我二姐注意到他用捡来的细铁丝将破裂的地方认真缝了起来。
但邢志强从没有在意过自己的磕碜,傍晚在操场上打篮球脱了外衣,露着打满布丁的土布褂子,在一帮穿着红背心的同学中显得格格不入,他象一匹骏马奔弛在球场上,总是用精湛的球技和英俊的脸庞赢得了同学们的尖叫和喝彩。
当然,他希望有一个人能为他鼓掌,这个人就是我二姐段世红。
只可惜,收到书中夹来的情书,我二姐看了就撕了,邢志强字里行间都在表达着对她勤奋学习的一种认可,然后表明愿意一起在新长征的路途上携手并进我二姐看了就觉得无趣,在她的眼中,只有象边小军这样的男生,才是前途无量的白马王子。
边小军单凭长相并不出众,黄白的小脸上是一双不安分的眼睛,两颗微微突起的龅牙顶着厚嘴唇,偏偏爱说话,整天聒噪得象一只鼓着肚皮的小青蛙。
但,边小军至所以入了我二姐段世红的法眼,外表已无关紧要,边小军有着扎实的家庭背景,其父是荣城县里的头号人物,作为世家公子,边小军来到一中上学仿佛是全校师生的荣幸,这份荣幸尤其降临在我二姐的班里,因为边小军就坐在她的后排。
“女为悦己者容。”我二姐段世红散发着幽香的青丝里传达着对边小军的暗恋和喜爱,起先,她装出了一种矜持,后来,眼见太多的女生不分班级不分阶层对这位公子哥表现出了喜爱,我二姐坐不住了,她在进教室时眼睛投向边小军,看他和身旁的几个男生眉飞色舞讨论着什么,或者手里拿着一个装了火石的外国进口打火机,噗哧,噗哧地玩弄着晃着肩看着书。
边小军并非不学无术,也并非学习一塌糊涂,他有他的特长,他的理科成绩常常出乎意料的好,甚至单科成绩排在全班首名,只是文科成绩太差,基本不及格,综合下来排名靠后,但还是被老师视为优秀。
和边小军打交道的当然是和他家世差不多的同学,不管男生女生,明显有着圈子派别的倾向,我二姐注意到经常有一个穿着时髦的高三女生和他并肩出入,一打听,他们原本青梅竹马,只因上初中时边小军和别人打架被伤休学耽搁了一级。
他也和我二姐说话,但不多,他对我二姐没有表现出和其他男生一样的兴致,漂亮的女生是太多,段世红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求学上进的乡村妮子。
我二姐苦恼起来,还有一年多就要高中毕业了,她善于分析自己脚下的路,她能看清自己的人生。
所以,她得努力,除了学习,还有身边的这个边小军。
边小军也来上晚自习,所不同的是,他提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玻璃马灯。灯很亮,几乎照得半个教室明如白昼。
我二姐借着这光转过身去看书,眼睛有意无意睃着他。
边小军成熟得早,有些事他早已经历过,尝过肉味,知道肉香,他从我二姐的眼睛中读懂了什么。
借着马灯他大着胆看眼前的这个女生,灯光照在她白里透红的脸上,她的眸子竟有着春水的波光和旖旎。
她垂在胸前的大辫子原来和电影里的女明星一样好看别致,她身体的某个部位原来比其她女生更为突出圆润。
边小军的目光便燃起了一种火焰。
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求教”于我二姐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正好我二姐乐于相助,一来二去,两人从同学间的普通关系上升为共同上进的学友。
马灯有些太亮,太招人眼目,边小军将它也换成了普通的油灯。
这样可以在有限的光亮中和我二姐的油灯凑在一起,两人在灯下可以一起学习。
实质性的进步是边小军说要去荣城外面看看旧成墙,那边的夕阳听说是荣城一景。
然后就问我二姐段世红去不去。
“这怕不好吧,万一你那个青梅竹马看到了不太好,会引起误会。”
我二姐在试探。
“什么话,什么青梅竹马,不过是同学关系,她父亲和我父亲是世交,她家离我家都近——一个大院中长大,兄妹一般。”
边小军给出合理的解释,隐瞒了许多枝枝叶叶。
我二姐当然不相信,但她嫣然一笑,点头答应着边小军的邀约。
星期天的下午,两个人说好在荣城大十字见。
我二姐特意将头发洗过,脑后挽着一条红色的手帕。
跳上边小军的自行车后座,他骑得飞快,穿过大街小巷一路行来,我二姐抓着他的后衣襟,手心里就渗出了热汗。
到了荣城南门西侧的古城墙下,黄叶遍地,秋风凉爽,夕阳如卵,果然此处风景独好。
“世红,喜欢这里吗?”
边小军亲切地叫我二姐的名字,停了自行车站在她的身后。
她发间的清香飘进他的鼻息,让他有些沉醉。
“喜欢,就是有些时不应景,秋天看夕阳,不太好吧。”
我二姐抒发着内心的感叹。
边小军上前一步,说道:“你是说有些凄凉对吧,不要紧,有我在你身边,世红,这样你可以安心快乐地欣赏景致了。”
我二姐抬起头——她没有看夕阳晚霞是如何壮美,她在看城墙下有没有人朝这边走来,还好,临近傍晚这里极少有人,她向前走了几步,隐在一处残垣断壁后,听着边小军的脚步跟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