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案件对碰(1 / 2)
按照张明振提供的“人物画像”,陈利明带着刘思宇很快就在二目丁左右找到了这个传说中李春玲的表亲。二十年前的事情,看来还是有人记得的。
这个人叫做林官献,据说是江苏一带的生意人,开了一家很大的公司。二十年前,刚刚改革开放,他就跑到东北来招工的,很有些手段。
据那些邻居街坊回忆,林官献告诉他们,找到女工以后,是要带到江苏、上海一带工作;而且做得好,还有可能有机会出国。当时,他给出的条件非常诱人,很多人都报名参与了。
可是林官献对于女工的要求也很高,除了身体强健以外,长相也要不错的。按照他的说法是到了国外,遇见外宾比较吃香。
就这样,有些血缘关系的姐妹俩兰春燕和陈清颖入选了。
兰春燕是家里就剩一个姥姥,她本是来是放心不下独自出去打工的。可是祖孙二人的生活实在是艰难,她即使再割舍不下,也得赚钱。于是,她把自己的姥姥托付给了周围邻居,说自己出去赚上三年的钱就回来。这一走就是二十年。
陈清颖就不一样了。她从离开那天起就立志要脱离小城市,留在大都市,最好能出国。而且她的长相漂亮,能说会道,所以很多人是相信她能实现的。
陈利明更加惊喜的是,他们竟然从一个老邻居的家里找到了当年兰春燕和陈清颖的合照。没想到,这个姐妹俩亲缘关系虽然不算近,但长得的确是很像——扎着双马尾的辫子,歪头一笑,面容清秀。唯一的区别,陈清颖的眼神里带着几份聪明,而兰春燕却显得有些疲惫。
李乐峰在单独听取了刑警大队和经侦大队的案情汇报后,决定将两个大队组织在一起,召开一个案件碰头会,把这段时间收集的线索和证据进行对碰。两起案件涉及的罪名不同,可是人员却是有交叉的;检察院对于这种情况一直持有比较审慎的态度,所以必须联合办案。
早晨八点半,李乐峰一进会议室,看见高梁已经早早的等在那里了,过去便拍了他一巴掌,“你怎么来这么早?不是你风格啊,哪次开会你不迟到?”
高梁笑嘻嘻地说:“这次可不敢迟到,毕竟涉及到宋瑞的事情,我得跟您好好谈一谈。”
“通过宋瑞起获的证据一定要做好证据转化!技术侦查的手段不能暴露给检察院,而且对宋瑞要做好保护工作。这孩子这辈子够苦了,我们不能让他再遭罪了。”李乐峰语气十分严肃。
高梁认真地点了点头,不过他还是有心结,问李乐峰:“师傅,我用宋瑞查经济案件,会不会有些小题大做、大材小用?您不会埋怨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