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君子爱财(2 / 2)
他西装革履的,人也变成熟。
我有点不习惯,如果不是同学,同桌,我还真不敢同如此风度翩翩地他走了。
他的车,我挑了后座。
自从他告给我他前女友的情况后,我一直以为他女友的车祸是坐他的车。
我不知道他开车的技术,因而不敢去副驾座。
他吃饭时和另一个朋友喝酒了,这令我更加的害怕。他说:“老班,没事,就一点小酒,小酒不醉,反正家也是抬脚就到的一小段路。”
再回到车上,我把担心的事告给他听,当然并没有说他前女友的事。
我只问他:“感觉还好不好?上次为什么修车?”
他说:“上次是路面结冰,我不知道才发生的意外,依照常规,那次我算控制得很好了。”
到他家,我应该是洗澡了。
这些鸡毛蒜皮又很平常的锁事我记不牢,反正我就想好好的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把这几天穿过的衣服洗了,以备后穿。
做完这些,我穿着风衣,棉鞋和他在客厅的暖炉边烤火,因为衣服要不停换水,我就一会去洗手间一会跑出来教他发简信。
我教的信息都是发给迷月的。
我觉得自己比较懂女人。我经常想,如果我是男生,肯定很得女人心。
我真的不懂男人。
事实证明,那时我一直做着蠢事!
林林森和迷月的这段乱缘中,我后来也听林林森讲了,迷月看中了什么包包,她第一时间发给林林森看,迷月看中了什么衣服,也发给林林森,化妆品,首饰,高等餐厅的饮食。
天天如此,日日这样。
那一陀黄金猪一两万,她直接发给林林森,给一排字:“你快来给我买!”
林林森说:“好。”
她说:“上班累。”
他说:“那你来,我养你。”
她说:“每次去逛街,心里都特别难受,因为钱总是不够花,现在才二十几哩,而我们要到下个月十五号才发工资。”
我让同桌林林森转五百块钱过去,他转了五百二十一,才三秒不到,迷月也就领了。
六号是林林森的生日,七号是我的。
我让林林森叫她到这边来过生日,她领了钱,说话将就一下就不再说了。
那一刻,尤其是在得知迷月经常问林林森要钱并且每包必领时,我就有些后悔当初自己做事情鲁莽,把她介绍给他。
一个连两百元月卡都省而宁可把车停在路边的人,一个自己赚钱买房买车辛苦持家的人,他真的可以养一个花钱大手大脚以吃喝玩乐为生的人?
我太不敢确定了。
不理迷月后,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我于是问了有关他的一些过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