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赤雪(1 / 2)
杨奕秋为人奸滑,率先向玄天拱手道:“真人你看,他……他自己撞到我的剑上,这……这我也没有想到。”
杨奕秋说完话,又用眼角撇了撇抱着温行言的尸身狂笑不止的何笑媚和呆立一侧的南宫恨我。
南宫恨我的双肩、后背和胸口都在不停的渗出鲜血,他却神情木然,任由鲜血汩汩流出。
他的双眼仿如被抽干了神采般的空洞,病恹恹的脸上泛起了古怪的红晕。
“啊……”
南宫恨我好像回过神来,突然爆发出恐怖的嘶吼,他如同体力不支一般瘫跪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抖动。
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愤怒。
救不了!救不了!救不了!
温行言的尸身就在他的面前,可他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他不敢看,他怕看一眼他便再也站不起来。
温行言已经藏了八年,何笑媚也已经等了八年,两人本可以就在这武当山上过完余生,无人惊扰。
南宫恨我呆滞的抬起头,却看见何笑媚努力的扶起没有半点生息的温行言,温柔的笑着。
“行言,我俩……下山去吧。”
温行言底下的头颅紧紧靠在了何笑媚的肩上,就好似两人依偎在了一起一般,江湖群雄见到这样的惨状,都不由自主的让开了一条道路。
何笑媚那空洞的双眼对周遭的人视若无睹,拖着逐渐冰冷的温行言,消失在苍茫的山色之中。
南宫恨我仍然跪伏在那雪地之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喇嘛带血的头颅,秋婉如冰冷的尸身,温行言被洞穿的胸口,好似走马灯一般映在了他的眼前。
刺骨的山风吹进了他的伤口,却也不及他心里的痛楚。
他来到这个世上,便是为了给别人带来痛苦么?
他是要来救温行言,却害得温行言丢了性命。
他仍是个笑话。
南宫恨我的笑声,夹杂着北风的嘶吼,在这黄昏中好似鬼哭一般。
“中原的狗贼,都是卑鄙无耻之徒!”
“他们满口的仁义道德,却做着最为下作的事情!”
“你没有见到,巴玛宫前,被鲜血染红的雪地,那就是人间的炼狱!”
“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她!”
“杀了她!”
南宫恨我头上的束发披散,陡地怒吼着站了起来,仿似一头受伤的狂兽,怒视着江湖众人。
他的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都因为愤怒而痛苦。
“陪葬,”南宫恨我似乎在说与自己听,紧接着的声音又逐渐变得越来越响,“陪葬!陪葬!我要你们陪葬!”
众人尚未来得及反应,南宫恨我伸手一抓,丁晟被击飞那柄怪异的弯刀好似被吸过去一般,飞到了南宫恨我的手里。
南宫恨我血莲刃出鞘,双刀向那寒山剑派的杨奕秋直斩而下。
杨奕秋虽有防备,但那一刀实在太快,杨奕秋只好身子一沉,举剑向南宫恨我的胁下刺去。
寒山剑法,杨奕秋苦修了二十年才练到了“剑气霜寒”的境界,只要被他的剑气所伤,寒气便会侵入骨髓,让人无法再战。
这一剑,他只要自保,便可以躲过南宫恨我这无比愤怒的一击。
因为只要是正常的人,谁也不愿被寒山剑法所刺中。
这一招实在是妙到毫颠,唤作旁人,定会回刀自救,只是可惜,杨奕秋遇到的是南宫恨我。
而且是愤怒到发狂的南宫恨我。
杨奕秋只看到那柄血红色长刀丝毫不停,从他的肩胛处劈到左胸,他还来不及哀嚎,那柄怪异的弯刀又是一闪,杨奕秋的头颅顿时飞到了天上。
他的剑,刚刚触及南宫恨我的衣角。
寒山剑派的人顿时乱作一片,对着南宫恨我拔剑的有之,逃跑的有之,长风见状,正要上前,玄天却低声喝道:
“长风!”
长风停下了脚步,看向了玄天,却见玄天的表情甚是悲凉。
玄天摇了摇头,沉声道:“长风,我倦了。”
长风道:“掌门,你……”
玄天将那云溪递给了长风,在那雪地上盘膝而坐,仿如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一般。
玄天苦笑道:“我做错了么?”
长风一怔,竟也不知要说什么才好,只得呆立在玄天的身侧。
南宫恨我的双刀不停,凛凛有如天神一般,寒山剑派的人无论拔剑与否,都被南宫恨我一刀两断,莫非同、丁晟与朱镇山几人对了对眼色,喊道:“大伙一起上,这妖人疯了!”
生死关头,这几人也明白,一旦寒山剑派之人死尽,下一个轮到的就是他们了。
六合拳、九龙堂、奇刀门与寒山剑派仅剩的几人顿时同仇敌忾,拔出刀剑向南宫恨我冲了过去。
南宫恨我双刀不停,那赤色的血莲刃有如喷出怒焰的毒龙,吞噬着那江湖众人的生命,其他的小帮派看到南宫恨我状若疯虎,都齐齐向后退去。
南宫恨我已然杀红了眼,手下不再留情,双刀大开大阖,不再守御,其他人的兵器只是在他的身上堪堪擦过,便瞬间被南宫恨我斩杀在这双刀之下。
丁晟小心翼翼,双刀不再与南宫恨我的兵刃相击,只是在南宫恨我的身边游走,伺机而动。
南宫恨我将那柄弯刀突然掷向了丁晟,丁晟猝不及防,双刀一拦,南宫恨我的血莲刃却立时穿透了他的咽喉,丁晟双眼大张,似乎不敢相信一般。
南宫恨我的血莲刃上尽是鲜血,粘黏非常,卡在了丁晟的咽喉里,莫非同觑得破绽,突地向前一步,一拳击在了南宫恨我的后心。
莫非同就是在等这个机会。
六合拳,取自内三合与外三合之意,习六合拳之人,先练外三合手、眼、身,再练内三合精、气、神,外三合与内三合相合之后,方有所小成。
莫非同练了五年外三合,又练了十年的内三合,在他三十三岁那年,终有所成,但他仍未满足,将那阴阳表里两经融入到了六合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