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漏掉的人(1 / 2)
割到了蜂蜜,回去的时候,去给梁红玉一家子送了一些,回到家刚好赶上晌午饭。
刚过完节,加上王庆文一家和两个小孙子也在,晌午饭丈母娘还是烧了两道荤菜的。
虽然简单,一个鳝鱼盘,另一个是炒的鸡块,但比起一般人家也数得上丰盛了。
再切上几个咸鸭蛋,从菜地里现摘的几样小菜拌着豆腐当成凉菜,弄盘脆生生的油炸花生米,撒点白糖就算完事。
陈凌见此,也钻进厨房添了两道菜。
不是正好割了这么些蜂蜜么。
就做了蜜汁山药,蜂蜜蒸蛋这两道。
蜜汁山药就不说了,关键是这蜂蜜蒸蛋,家里的鸡蛋本来就比普通鸡蛋好。
蛋液打碎调散,加入蜂蜜和水,蒸出锅之后,整个蒸蛋就涨发起来,滑滑的,弹弹的,呈现一种晶莹的澹黄琥珀色,看上去像果冻一样,仿佛带着一种胶质。
与此同时,鸡蛋和蜂蜜的香味,被热腾腾的锅气激发出来,饭桌上飘香四溢。
用调羹挖一口吃进嘴里,根本就不用咀嚼,稍微用舌头一抿,这口蒸蛋就顺着嗓子“滋熘”一下,滑下去了。
只在嘴里留下满口的浓香味,而且浓香之中,细品还有蜂蜜的清甜,回味无穷。
让人赞不绝口。
晌午饭过后,来一杯蜂蜜薄荷茶,往农庄外的亭子里一座,下下棋,喝喝茶,任由清凉的山风吹拂着,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
至于晚上的饭菜,就没再特意去做,只是平常的粗茶澹饭了,因为明天陈凌就准备带上家人去药王寺上香了。
晚上饭后,就收拾了一下东西,这趟本来就是想带着王素素和孩子出去玩的。
所以尿布啥的各类东西要准备齐全,常言道穷家富路,把东西带够有用到的时候心里不慌。
一切准备好了,车也借来了,没想到上午要走的时候下起了雨。
秋雨瑟瑟,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说大也不大,但下了一个上午,也不见有停的意思。
无奈,出行计划被打断,陈凌一家也只好重新把东西放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中等雨停。
陈凌自己呢,给笔友们回了封感谢信之后,也没什么意思,就自个儿钻到猎具室瞎鼓捣起来。
两个赤麂的脑袋收拾了一下。
一个是从土豹子嘴下捡的,一个是公狼嘴边拿回来的。
除了赤麂,新添的野猪牙啥的也略做整理。
弄好这些,又把他的猎人笔记往后写了写,把最近的獾子、狐狸、豹子、狼狗配补充了进去。
“这家伙,越写越厚了啊,起因经过,感慨感想,还挺有可读性……照这样下去,日后说不定还能出本书,嗯,就叫【秦岭猎人王】,再把狗和鹰啥的画上去当封面,啧啧,那多威风。”
陈凌乐呵着,独自畅想了一会儿,便又把【猎人笔记】合上,放回去。
然后锁上猎具室的门,进了洞天之中。
他是进来看土蜂的,想看看昨天收进来的那些有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得到洞天的时间也不短了。
他就发现,外界的东西,什么鸟兽虫鱼初次进入洞天的前三天,甚至是第一天就会发生非常剧烈的变化。
就比如最初的大公鸡。
还有后来的两条红鳝鱼。
普通红鳝鱼这东西说起来并没有人们传言中的那么玄奇。
除了颜色之外,和黄鳝没啥区别,野生的生长起来很慢。
但是陈凌当初的那两条红鳝鱼却不一样,身板嗖嗖的涨,在人们眼皮子底下,一个月就长到了三十多公分。
这也是让山猫和韩教授引以为奇,乃至出大价钱的原因。
哪怕是陈凌掉了包,给他们的不是最开始两条呢。
他们带回去后,也有了不小的研究发现。
而这蜜蜂,就更别说了。
尤其是工蜂,本来就是一种发育不完全的雌蜂。
它们在幼虫时期,是距离蜂王宝座最近的时候。
以至于很多人工培育的蜂王,就是在幼虫时期,帮助工蜂逆天改命。
和蜂群中蜂王出事了,工蜂急造蜂王台,分泌蜂王浆,培育蜂王是差不多的流程。
但是错过了幼虫时期之后呢,已经是工蜂的就永远是工蜂,再也没机会逆天改命成为蜂王了。
而现在进了洞天,接触到这其中浓郁的灵气,曾经错过的、没把握住的那一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再次摆在它们面前。
浓郁的灵气,会促使它们的身体再次产生剧烈的变化,开始新的蜕变。
其中的佼佼者,会抓住机会一跃成为蜂王。
剩余的工蜂,或许表面没什么变化,但是在繁衍后代的时候,比如造出的雄蜂,它们深埋于体内的变异基因,会起决定性作用。
这样的雄蜂,再与蜂王交配,那家伙可了不得了。
这就跟红鳝鱼是一个道理。
普通的红鳝鱼,是生存环境等因素影响下的基因突变造成的,后代会恢复成正常鳝鱼的颜色,变成黄鳝。
但是陈凌的两条,却孕育出了新的分支,后代也全都成了红色。
这就是陈凌比较关心,要进来看一看的原因。
昨天收进来的蜂,大概有几百只,被他简单的困在了茅草屋里。
进了洞天之后,倒是蜕变出了两只蜂王。
现在已经完成分蜂,在茅草屋里打算筑巢了。
陈凌用意念控制着,把两群蜂划分到两个地方,不让它们在茅草屋筑巢。
划分的时候,他还细心的观察,这两群蜂在进入洞天之后产生的变化。
“一个颜色越发黑,是黑色越重,一个颜色越发金黄,是黄色突出一些……”
陈凌沉吟着,“这样看来,倒是像最开始那样,收取的整窝蜂,带着蜂王收进来的变化是最小的。”
“是没了蜂王会着急,有蜂王不着急,没有面临生存危机的缘故?”
“这还需要再多收几窝蜂进行观察。”
然后压下心中想法再次回到茅屋前后。
茅屋前后的水渠中,红鳝鱼的种群越发壮大起来,红艳艳的飘着一层,最初的两条红鳝鱼现在已经一米多长,肥实无比,须子也老长,游动起来,身后跟着大大小小的鱼群,在水渠中游来游去,非常壮观。
尤其现在它们现在脑袋顶上还长了两个小揪揪,真的像是两条红龙王一样。
这样的小揪揪很多鱼都有,也不是要长龙角啥的,没啥奇怪的。
陈凌对着水渠一挥手,水渠中水花四溅,一条条红鳝就飞到了岸上,再从茅草屋招来一把刀,简单的杀了杀。
晚饭的菜肴就有了。
这鳝鱼很好吃,也很滋补身体,常言道小暑黄鳝赛人参,他这洞天里的红鳝,比普通人参可不差,而且还不会有啥补过头的弊端。
好东西是好东西,但现在没卖的地方,鱼苗也还在不断增加,这么多鱼不吃干嘛。
“嗯,这啥锦鸡也该往外放一些了。”
陈凌洗洗手,慢悠悠的走到茅屋后。
这里正有一群红腹锦鸡,在一片百花烂漫之中来回奔走,在花丛之中穿梭着,不断啄食成熟的草籽。
看到他,有的不害怕,继续我行我素,也有的飞上果树的,悄悄看着他,非常戒备。
怕就怕吧,待会儿就把这些怕他的放出去。
陈凌笑着跺脚挥手驱赶,树上的锦鸡便扑棱棱的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