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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我有一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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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站立在墙头,带着斗笠的剑客轻飘飘落在小院里,此时天阴已有小雨,还没有归鞘的长剑上有已经凝结,雨水也化不去的浓重血迹。

汉子偏头看了一眼老道人,以带血长剑尖直刺道人那深深凹陷的眼眶。

道人恍若无物。

终于确定了老道人是个瞎子的汉子,不在意地抹去剑身上的血渍,雨点由小转大,大雨砸在他的竹篾斗笠上,啪啪作响。

当雨水洗去那剑身上最后一丝血水,剑客随手一挽剑花,长剑重新变得锋寒幽冷。

“噌”,剑归鞘。

此时缓缓走出门的丁前溪已然收敛了表情,只是双袖间犹带泪痕潮湿。

猛地将长剑归鞘的男人,灿烂笑道:“好歹让你死个明白,崔老员外那最疼爱的儿子死在了这里,事后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能找到,这件事总该有个交待吧?来这里之前,他老人家特意交待,怎么都不能让你舒服的死去,我到小镇上见一片张灯结彩,好巧不巧…小媳妇很嫩,就是很可惜啊,死了…怎么?看你现在这副窝囊样子,一点男人的血性都没有?可怜的小婆娘,怎么就跟了你这种人?”

自称杀人如杀鸡的男人,收回一半放在道人身上的心神,随手扔出手中带鞘的长剑,眼神轻挑,“来啊,杀我啊。”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五步之隔,刚刚开窍窥径的少年,身形猛然由静转动发力前冲,仅仅一个呼吸间,便来到汉子身前,两人几乎面面相视,少年脸上带着狰狞,愤怒跟怒发冲冠的仇恨,于半空中抬手出拳此时一击直中汉子额头。

汉子面容古井无波,抬手握住那只击中自己额头的手腕,猛然发力,一股大力带着身形前冲的丁前溪,将他整个人撞向小院木门对面的墙壁。

少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头颅被人一把按住,整个头颅跟后背就要直嵌入那堵墙壁之时,他才用出了自己的认为的杀手锏。

当丁前溪出门时,右手的袖口里藏着一根那个屋内已死之人生前最喜欢戴着的珠钗,那根珠钗直直捅向汉子的心窝。

那尖刺就要刺穿汉子心口的时候,暴起杀人的少年脸上绽放着快意至极的神色。

但是下一瞬,少年的神色变为惊愕,他早知道山上人的境界划分,只想着这位远跨千里来杀自己的,小小下三境修士足以。

那柄珠钗就像刺中了铁板,汉子以手挥开少年的右拳,借着少年不解的疑惑,反客为主,手臂直直向前,一把掐住少年的脖子。

如同水墨泼画般轻描淡写,汉子将少年整个人提起,骤然发力,将那个不知死活还敢偷袭的人抛在空中,随后整个高高跃起,以腿做棍,狠狠踢在少年腰间,将整个人击飞的更高。

中年汉子面色阴沉,以肘击中少年还在上升的额头,势大力沉,撞得丁前溪整个人重重下坠,摔落在院内唯一一块青石板石面上。

石面应声而碎,溅起一片水花。

挣扎了两次仍旧无法起身的少年,嘴角渗出血丝,面色惨淡。

中年汉子此时重新负手而立,不忘整理已经歪掉的斗笠,他不明白,为什么十息之内没能杀掉这只让他已经开始讨厌的蝼蚁。

蝼蚁,凡夫俗子皆为蝼蚁,一只手便可打杀了。

丁前溪用胳膊撑着地面,忍住胸腔不知断裂了多少根骨头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扶着砖墙,终于是重新站了起来。

重新扶好斗笠的男人仿佛又回到了之前那种老鹰捉鼠的心态,淡淡道:“说了让你死个明白。”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是不是惊愕那东西为什么没能刺进去?”

像是解释些什么,整个天空原本应该落在斗笠上的雨珠纷纷向上飘去,汉子本来已经湿透的衣衫也开始无风鼔荡。

像是有些陶醉这样的场景,汉子语调变得有些欢快。

也是,这样的场景就代表了强大。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能死在我的手下,你不委屈。”

本来已经站稳的丁前溪,重新倒在水洼里,雨水打在他的脸上,无助跟迷茫。

斗笠汉子收回脚掌,看着重新飞起然后落在老道人面前的丁前溪,神色平淡,对他来说,杀这种人,哪怕多费了些功夫。

可那也只是稍稍大一些的蝼蚁罢了。

终归逃不过。

一死。

一生只会算命的道人,感受到了躺在脚边少年的痛苦,场间发生的打斗,实际发生的极快,从少年含怒出手到第二次被击倒在道人身前,即使少年用上了他认为可能奏效的偷袭,也只让这场战斗的时间,将将出了十息而已。

年迈道人听着耳中不断传来的喘气声,手指微微颤抖,他想起了很多年前跟眼前似曾相识的画面。

只不过那幅画面里躺在地上的是还没学了无上道法的自己。

道人俗家名字叫任礼同。

年轻那会的任礼同生得也是极为俊俏,可惜光有一副好相貌,脑袋却不怎么灵光。

倒不是说痴傻,只是做事笨手笨脚,还特别认死理,那些年只是在一家饭馆里擦了五六年桌子的小厮,跟他一起进门的同龄小厮,此时一月便可以领上三五吊钱,只因那人嘴甜,会阿谀奉承,而那个眼睛小小的管事,却偏偏就吃这一套。

官事的对于那个同龄人偷懒耍滑的样子,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当做没看见。

对于自己则过分呵求,最后来那同龄小厮的活计也都推到自己这边来。

任礼同最后实在是忍耐不住,在一个黄昏天偷偷拉住神色不悦的管事,偷偷塞了两吊钱,那可是他两个月的俸钱…

眼睛本就小的管事微眯着双眼,居高临下审视着他,脸上挂着不明意味的微笑,哼了声,“你小子早这么上道的话,就不会吃这么多苦头了。”

隔天任礼同终于只做了一人份的活计,可没过多久,手上的活计又重新变为两人的了,甚至隐有加重,比那三人还要做的活计只少上一丝。

当少年拖着沉重的步伐,不堪重负的双腿早已颤颤巍巍,好不容易挪到那间如狗窝一般的柴房,还不敢倒头便睡,他不断地按摩酸疼的肌肉,这是长年累月揣摩出来的小心思。

如果现在不将那份酸疼揉开,那么第二天这双腿将迈不开步子,这对胳膊也将沉重如铁,酸涩无比。

就这样揉上大半夜的可怜小厮,最后也没能将那份酸疼完全揉开,只是最后实在是撑不开眼皮了,躺下的话又浑身酸痛,一点办法也没有的任礼同,趴在俾草堆上,极为不安稳地睡了小半夜。

第二天仍是三人活计。

第三天…

当双眼无神,面色暗淡的任礼同第四天出现在众小厮面前时,无数怜悯地眼神落在他的身上,有人实在看不下去,私下偷偷告诉他实情。

说是那同龄小厮重新做了活计的第二天清晨,有人便看见他满脸堆笑着从管事那里倒退着走了出来,弯腰带上门后。

神情瞬间变得满脸讥讽。

这种人不可能闷声打人脸,事后他向那群同样是小厮出身的一群人炫耀:“他出两吊钱,那我便出十吊,跟我比阔绰?老子巴结人的本事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是,同龄小厮趾高气昂地拍拍任礼同的本就有些浮肿的脸颊,什么话都没有说。

那巴掌拍在脸上,其实一点都不痛的,可为什么如此的…屈辱!

后来京城来了一帮贵客,其中有娇俏美妇人,管事的不是听受了什么耳边风,指名道姓让任礼同上前端茶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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