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好市民见义勇为(1 / 2)
下午一点,我准时赶到星汇商场的大门口,却不料盛夏早已等在那里。
走到盛夏的十步外,我驻足愣住。
远处的她好像一个仙女,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纯白色的帆布鞋,扎着一个马尾,俏脸略施粉黛。
修长的身形,羊脂白玉般的皮肤,绝代佳人如同画中走出,令人目眩神迷。
盛夏左顾右盼,终于是发现了我,露出小小酒窝,笑着冲我挥了挥手。
我同样笑容满面的走到她身前问道:“这么热的天,站在大太阳下,你也不怕晒黑了?”
“我怕你找不到我呀。”盛夏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走吧,逛商场去喽。”
我春心荡漾的跟在盛夏身边,走进了商场。
盛夏拉着我,从商场一楼一直逛到三楼,女装店她不一定进去,但男装店必进,逼着我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
短短两个小时,我好像和李鑫城打了无数架,累得跟只狼狗似的吐着舌头。
“姐姐,你别给我买衣服了行吗,你哪来这么多钱。”
“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呀,放心吧,我这大学四年攒的,还有不少呢,放心大胆的买。”
我知道盛夏家条件挺好,虽不是大富,但算小富,否则也无法和许妍妍这样的富二代成为闺蜜。
“行了,行了,歇歇吧,咱们四楼去吃点东西。”我此刻双手挂满了购物袋,至少有十几个,但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盛夏给我买的衣服。
她一直用救命之恩当借口,格调升得这么高,我也不好拒绝。
盛夏思考了一下,看着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这才说道:“好吧好吧,咱们去吃点东西,吃完再战!”
“先吃,先吃。”我如蒙大赦,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拉着她就往四楼美食区跑去。
在我俩乘坐商场扶梯的时候,一个男人匆匆忙忙的从我身边跑上楼,还撞了我肩膀一下。
“瞎啊?赶着投胎啊?”我这几天脾气实在不怎么好,面对陌生人也就没什么好脸色。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看见他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缩了缩脖子,有些小怕怕。
“不好意思。”
没想到他反而给我道歉了,给我整得怪不好意思,刚准备也道声歉,就看见他已经转头匆忙向上跑去。
我奇怪的看着这人跑步的姿势,他的腰间好像有什么硬物咯着他,并且他的右手也一直放在自己的右腰上。
“好啦,人家都道歉了,别生气了。”盛夏大概以为我因为马天绪的事还在心情很差,竟然给我撒了撒娇,差点没把我心给酥化了。
“没事没事,没生气,走吧,你看看想吃啥。”正好扶梯也到了四楼,我很自然的牵起盛夏的小手,她脸颊微红,但却没有拒绝。
我陪着盛夏买了杯奶茶,又陪她坐在一家小吃店内买关东煮。
双手终于得到解放的我,瘫在座位上,这时盛夏冲我问道:“徐新阳,你可以给我讲讲有关灵异的事情吗?”
她的表情充斥着好奇与期待,但我皱了皱眉头后,果断回道:“不要了解太多,这里面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有些事情,不知道,也是一种幸运。”
盛夏有些失落,但还是很懂事的点点头:“好吧,我也只是好奇随便问问。”
我忽然开口,半开玩笑的问道:“夏夏,你不会是因为想了解灵异,才突然对我热情的吧?”
这话问得相当直男,但我的性格就是如此,没办法改变。
盛夏怔了一下,居然没有生气,反而思索了一下后,认真回答道:“我一直觉得一个女生喜欢男生,会有一种叫崇拜感的东西,或是经济上,或是事业、学识、才能,或者其他任何方面!”
“就算激情过后爱情归于平淡,想要维持良好的感情,也需要这种崇拜感。”
我有些懵逼,不敢相信盛夏说得如此直接:“你的意思是...”
盛夏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对,徐新阳,我对你有崇拜感,我喜欢你。”
我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脑袋秀逗的问了一句:“会不会是错觉?”
盛夏有些满脑袋黑线的感觉,但仍旧耐心的说道:“认识了四年,我知道你的性格,你说不出口的话,我主动也没关系,所以...我们谈恋...”
“亢!!”
盛夏话还没说完,不远处突然一声巨响,我猛然抬头愣住。
“枪声?怎么会有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