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血洒街头(1 / 2)
在钟华的婚礼上跟玉珠重逢,太出人意料。金铎就像被闪电击中,晕头转向,几乎就是当年的钟华,也就是横路竞二。他做梦也想不到玉珠会来参加婚礼,做梦也想不到婚礼后能跟她沿街散步。
生活如此美好,金铎有点飘飘然,是那位大伽说的:成功的机会无时不在,全在自己把握。
当玉珠对凤芝说想走走时,金铎灵机一动,撒个小谎,便有了陪玉珠走一程的机会。其实,他回家应该往北走,往西走是北辕西辙。
玉珠对金铎的陪同并不拒绝,好像有某种默契,似乎心有灵犀。
突然如此近地走在一起,刚开始,无论是金铎,还是玉珠都很不自然。金铎仰脸假装看天上的云,看街景,其实他什么都没看,眼睛的余光一直在看玉珠;玉珠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他俩始终保持着一米多的间距,沿着世纪大道往西走。
这是早春季节难得的好天气,阳光明媚,清风温暖;草地上抺一层淡淡的嫩绿;枝头上鼓着毛绒绒的芽苞。到处春意盎然,生机勃勃,世界在苏醒,生命在萌动。
北方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但确实来了,在室内捂了一个漫长冬天,一身白毛霉菌的人们不失时机地走出家门,走进阳光,走进春风,贪婪地享受春天暖阳的爱抚。
金铎跟玉珠沐浴着轻柔的春风,不紧不慢地往前走了一段,左转,便是世纪广场,广场上人群聚集,打拳的,跳舞的,闲坐的,有两只蝴蝶风筝在天空飘荡,一群孩子跑来跑去追逐。金铎和玉珠漫步穿过世纪广场,进入南二道街。
南二道街相对偏僻,这里人少车稀,顿觉清净。俩人沿街往西走,金铎的内心很慌乱,即甜蜜又绝望,感觉浑身不自在,为了缓解彼此的尴尬,便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有时金铎问,玉珠答;有时玉珠问,金铎答。说了些什么随即就忘了,基本上是说着久别重逢的人都会说的,说和不说差不多的话。
玉珠似乎对深圳很感兴趣,问金铎:“深圳有沈阳大吗?你在深圳具体干什么?”
金铎眨了眨眼睛,歉意地说:“你难住我了,虽然在深圳好几年了,我很少出去,到底是深圳大,还是沈阳大,我还真不清楚。我搞软件编程。”
玉珠笑了,脸上飞过一缕红霞,觉得自己的问题太幼稚,动不动比大小是小孩子的把戏,低了头,说:“噢,是这样,这个工作挺累人,你得小心颈椎病。我听说是职业病,我家有个亲戚也是干这个,三十多岁就颈椎病了,头痛,头晕,晕得连车都开不了。”
金铎得意地笑了,胸有成竹地说:“不怕,我还行,他们写程序是低着头,我不,我的屏幕下放了一个鞋盒子,看屏幕必须抬着头,所以没事儿。”说着转动自己的脖子,表示它灵活而健康。
玉珠抬头看了金铎一眼,扑哧一笑,说:“你――干啥都跟别人不一样,上学时你就这样,要不郭老师怎么叫你‘怪才’呢。”
金铎不知道玉珠是在赞扬自己,还是挖苦自己,从郭老师第一次叫他怪才,金铎就不喜欢这个外号,他感觉这个外号一半是赞赏,一半是讥讽,把他归入了另类。金铎并不觉得自己怪,也不知道自己怪在那儿,郭老师纯粹是信口雌黄。
金铎笑了笑。说:“没办法呀,要吃这碗饭,又不想得职业病,只好自己想办法。其实,凡事只要动脑筋,什么事儿都有办法。干我们这一行,是吃青春饭,整个就是透支健康,35岁是道坎儿,很多人到这个年龄就废了。我把电脑下放个鞋合,抬头看显示屏,情况会好些。”
玉珠微微一笑说:“真是呵,别人怎么想不到呢。这是你的专利呀,申请专利吧。”
金铎红了脸说:“雕虫小技,这算什么专利,没啥技术含量,够不上专利。”
两人第一次互相正视了对方,相视而笑,时光这一刻倒流,找回了往日的感觉,气氛立刻融洽起来。
玉珠又问深圳那地方欺生不,排外不?全国各地的人都去深圳打工,他们都干什么呢?
金铎放松了很多,说话也自然起来,回答道:“深圳是移民城市,差不多有一半是东北人,大家都来自四面八方,所以不欺生。打工族干什么的都有,那儿公司多,工厂多,有的在工厂,有的在公司,深圳待遇高,但消费也高,压力大,生活节奏快,其实挺累的。没有咱这小城活得安逸。”
玉珠站住了,望着金铎,迟疑地问:“老师,在深圳好找工作不?”
金铎毫不犹豫地说:“好找,好像很缺老师,咱东北老师受欢迎,因为普通话标准,其它地方的人口音太重。有谁要去深圳吗?”
玉珠笑了笑,说:“没有,随便问问。”
金铎这时还不知道,玉珠大学毕业后在第一小学当老师,两年前跟钟华分手后痛不欲生,自杀未遂,之后就辞了工作,两年来一直赋闲在家,唯一的消遣是上网唱歌。网上流氓多,色狼更多,她又讨厌这种人,只有无聊之极时,才上网散散心。
两人一时找不到其它话题,默默地继续往前走,都把眼睛看脚下的路面,方方正正的彩色步道板很平整,金铎却走的深一脚,浅一脚,感觉双腿不听使唤似的。
这段路太短了,不知不觉,已经看得见玉珠家的小区大门了。
玉珠用手一指,说:“喏,那是我家。有空来串门。”
金铎点头,有口无心地说:“好,好。”
就在此时,一辆黑色豪华“路虎”越野车马达轰鸣冲过来,突然一个急刹车,停在前面十几米处,扬起一片烟尘。
车门打开,跳下来三个男人,这三个汉子全都剃着光头。为首的一个三十多岁,身材高大,体态像只黑熊;另外两个小伙子穿着迷彩服,健壮彪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