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血魔(1 / 2)
岭南的小镇颇有些异域风情,服饰打扮与中原迥异。武朝对这里的控制力十分薄弱,这边大多是领主自治,以族群的架构繁衍生息着。
李默书走进这座名叫祁水的小镇,倒不算太过显眼。小镇里有中原来的行脚商人,店铺也大多是中原人开的。当然,也有武朝派过来的官吏,只是他们这官当的无甚滋味就是了。
还剩五座小镇,李默书五人一人负责一个,佟有堂暂且跟在余一鸣那边。主要是大家推测之后,觉得他们所在的雨斋镇,妖物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岭南各地相对独立,消息也更闭塞一些。远方小镇被屠的消息,显然还没传到这里,人们依旧过着平静的生活。
已值黄昏,夜色尚早。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或在门前躺椅上摇着蒲扇小憩片刻,或聚在一起闲话家常,孩童们三五成群嬉闹玩耍,脸上洋溢着烂漫的笑容。
一派祥和景象。
闲适未必弄墨人。比起中原百姓的行色匆匆,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慢生活的悠然自得,山南隐士也不过如此。
李默书不由想起那七座小镇,人若还在,此时也似这般吧?
他忽然觉得,比起江湖风雨,修仙界更残酷了许多,力量使然。超脱是超脱了,但他觉得肩上的担子,似乎更重了。
不是悲天悯人,修仙界代代相传,也是这么做的。或许这就是能力越强,责任越大吧。
余一鸣也好,有仙派也好,亦或是余一鸣那位不知名姓的师兄,他们都走在这条路上,前赴后继。
不是岁月静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
祁水镇不大,只一间客栈,生意却有些萧条,实在是外来人不多。见客上门,掌柜的自是殷勤,以中原人的身份与李默书攀谈许久。
要了间上房,又让掌柜弄了些酒菜,便在大堂自斟自饮起来。
今夜若是没什么情况,他是打算先住下来的。
酒菜尚可,掌柜自己酿的酒,虽有些粗糙,却很醇正。小菜也是家常小炒,普通却精致。
将将吃完,夜幕开始缓缓下沉。李默书别了掌柜,说要去溜达一番。
祁水镇不过三五条街,走一遍也不过半个时辰。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默书便打算回客栈。可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了。
他也没有声张,径自往人少处去,渐渐出了小镇。而这似乎也正合对方之意,出了小镇后肆无忌惮起来,杀意渐浓。
李默书转身,见一黑袍男子正望着他狞笑。
“想不到吧?我们又见面了!”黑袍男子脸上露出报复的快意,说道。
李默书觉得好像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有些茫然道:“我们认识?”
黑袍男子一窒,冷笑道:“装!你继续装!我是王天逍,你记起来了吗?”
李默书恍然大悟,难怪有些眼熟,这人竟是逍遥宗宗主王天逍。虽然“一剑”之名因他而扬,可李默书还真没多少印象。
一剑就能解决的对象,能有多少印象?
况且那逍遥宗的基调就是阴暗邪恶,视线十分不好,李默书杀人之时并没有关注太多。
他怒了,抬手一剑便杀了。
回想起来,逍遥宗距离岭南的确不算太远。
若放在以前,李默书少不得一番惊讶,死人竟能复生。而今入了仙门,自是见怪不怪了。当初只觉王天逍功法邪魅,却不想竟能死而复生。
只是王天逍出现在这里,让李默书不得不多想了一些。
“喔,王宗主啊,好久不见。”李默书笑道。
这笑容,让王天逍有些恶心,他怒道:“嘿,好个威风的一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老天有眼,将你送到祁水镇来,倒是省却了我不少手脚啊!哈哈哈……”
因为怕惊走了大妖,这次出来众人都敛去了仙元气息。所以在王天逍眼里,李默书就是个普通人。
嗯,厉害些的普通人。
毕竟当初那一剑太过惊艳,他没来得及反应,就死了。
“所以,王宗主这是要报仇了?”李默书笑道。
王天逍目光一寒,气势陡然爆发,向李默书掠了过来。还未近身,李默书便闻到一股浓重的血气味道,令人作恶。
李默书微微有些诧异,不过短短两年时间,王天逍的实力竟不比普通炼气修士弱了。
当然,李默书没有还手的意思。
噗!
剑意自发启动,王天逍爆成一团血雾。
让李默书惊讶的是,血雾竟没有落地,反是凝成一团,重新聚成了王天逍的模样,飞速逃遁而去。不过他此时的气息比起先前,却是大有不如了。
“嘿,你不是要报仇吗,跑什么?”李默书失笑道。
这家伙也是光棍,见势不对马上便逃,可李默书岂能让他如意?风云微动,便已拦住去路。
王天逍一脸惊惧道:“你……你成仙了?这不可能!这才短短两年,你就算成仙,也不可能变得这么强!我明白了,你也是魔道中人!哈,哈哈,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既是同道中人,‘一剑’大人能否饶小的一命?”
李默书神色古怪地看着他,这家伙也太光棍了,而且脑洞清奇。
修炼快,就是魔道中人吗?
“我问,你答。”李默书敛去了笑容,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