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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第 38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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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刚刚炸毛,先前消失的阿萝又再次出现,她若有所思,提笔便写,写完后她拍了下手,自言自语道:“我好像有些明白了。”

生息和清灵之气一样,天然生长于天地之间,只是没有清灵之气那样多,不足以像清灵之气这般提供给所有人进行修炼,原因是什么女萝还不得而知,但生息和清灵之气又不一样,清灵之气固定且有限,仅存在于外界,人体本身不蕴含,生息却完全相反。

通过调动存在于身体之外的生息,便可以发挥与遁地符相同的功效,只要有生息的地方都可以瞬间传送,不过至少得至神之境才能做到,修为越高,距离越远,能达到的神通也更加丰富多样。

女萝对此感到新奇有趣,愈发沉迷,她不仅在摸索、修改自己的修炼方式,也很关心跟在自己身边的妖兽们,等她终于忙完准备停下来休息,就瞧见九霄可怜巴巴趴在自己面前,两只圆耳朵无精打采的耷拉着,一副我好可怜的模样。

“怎么啦?”

终于等到女萝注意到自己,九霄呜咽着朝她爬,明明可以走,非要四条小短腿贴地爬,靠到女萝怀抱后,伸出一只爪爪指向身后的疾风,嗷呜嗷呜嘤嘤嘤的告状,女萝定睛一看,才发现疾风正在啃九霄的布老虎,它长这样大却是头一回玩玩具,嘴上不会留情,不像九霄又咬又啃也弄不坏,好好个布老虎愣是叫疾风啃得里头填充的棉花都跑了出来,东一块西一块鼓着。

九霄好生委屈,它一个晃神玩具就不见了,抢又抢不过,只得来寻阿萝告状。

女萝看到布老虎才想起一件事,“啊,对了,疾风,我给你织了一顶帽子。”

疾风身体一僵,迅速摆出大妖风范,不屑地将布老虎放到一边,矜持且优雅地前肢交叠,抬起头望着女萝。

若是高大的本体,这样做必然显得霸气十足,奈何它现在是缩小状态,前肢短短粗粗,只剩下可爱满分。

它一直眼馋九霄的布老虎,只是自己并非幼崽,不好问阿萝要,如今听见阿萝竟为自己织了一顶帽子,心中欢喜无限,面上却一派淡定,心想怪不得平时大家睡觉时阿萝不睡,原是为了自己。

女萝先把九霄放到地上,而后从乾坤袋中取出一顶毛茸茸的帽子,似独兽这等珍稀妖兽,一旦问世,少不得要引来贪婪之人觊觎,所幸独兽除了头上的一对翅膀外并无特别显眼的标志,女萝便想着在到达不夜城前,给疾风织一顶能够盖住翅膀的帽子。

疾风一身皮毛洁白如雪,惟独翅膀是淡金色,因此帽子也织的白色,女萝别出心裁,还在头顶缝了一朵小花,疾风戴上后,她忍不住把它抱起来,用力亲了两口。

头一回戴帽子,疾风有点不习惯,不过也不难受,能挡住翅膀最好,如果不挡住就没法跟阿萝一同进城,它可不想等在外头。

九霄终于叼回了自己的布老虎,可惜已被咬得破破烂烂,它很伤心,女萝又连忙哄它,保证自己会补好。

“这样可真是麻烦,让你们又穿衣服又戴帽子,你们也不舒服,可惜乾坤袋里不能装活物,不然就方便多了。”

说到这里,女萝沮丧道:“若是可以随时随地带着你们,不必担心有人来抢就好了。”

疾风舔了舔她的手指,它又何尝不想时时刻刻跟着她?

“也不是没有可能。”

日月大明镜的声音一响起,所有人都齐齐朝它看去,阴阳两面镜子漂浮在半空中,声音依旧平和缓慢:“修炼到极致,便是踏碎虚空羽化登仙都不在话下,随身带着几只妖兽又有何难?正如修仙界常见之秘境,一方小小天地,却能容纳万物。”

女萝沉思片刻道:“佛家有句话叫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应当也是这样的道理。”

须弥为山,芥子为尘,巨细大小截然相反,却能相容相合,妙不可言。

“正是。与乾坤袋不同,芥子空间内时间停止,可容活物,若是主人陨落或登仙,空间无主落于大地,汲取清灵之气自由生长,便是秘境。因此有主称为芥子,无主称为须弥。”

女萝夸赞道:“你懂得可真多。”

一路走来,相识也近一年,日月大明镜还是头一回听她夸奖自己,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回答,好一会才轻声道:“……多谢。”

“那要如何才能拥有一个芥子空间呢?我知道乾坤袋的话要寻器宗制作,花费颇高,芥子空间呢?”

“芥子空间多为小型物品,诸如戒指、手镯、玉佩之类,如今修仙界数千年不曾有人成圣,亦不曾听闻谁有,若剑尊尚在,兴许他可以。”

女萝却不气馁:“那我也可以,我又不比他差。”

她如今还处于至神之境,但早晚能突破,至神之境约等于修仙界的胎息之境,待她突破了,自然便比剑尊强。

日月大明镜欲言又止,它不是很想戳破她的志向,摄魂铃则道:“你在说甚,青云宗那些大尊者在胎息之境困了数百年尚无法突破,你修为增长如此之快,根基必定不稳,小心走火入魔……”

这话说得太难听,一时间除了女萝与日月大明镜,其余人尽皆不满,九霄直接扑过来拿爪子打它,阿刃则搬起一块石头,一副要砸了它给女萝出气的模样,疾风与当车更不必说,个个摩拳擦掌,可见这摄魂铃器灵有多讨人嫌。

其实日月大明镜也不怎么令人喜欢,只是有摄魂铃对比,便显得日月大明镜可亲可爱。

摄魂铃火速滚回乾坤袋里不敢冒头,暗自嘀咕自己明明说的都是中肯的实话,凭什么动手打它?

打不着摄魂铃,大家担心地看向女萝,她修为增长神速,确实很令人担心。雷祖当了几十年普通妖兽方生出灵智,疾风在雪原百来年才能腾云驾雾,当车虽是普通螳螂,却也是靠吞吃特殊昆虫才有的分|身能力,惟独女萝例外。

“别听摄魂铃胡说,清灵之气狭隘有限,因此修仙界的人才会修为不稳需要打好根基,可生息包容宽广,二者怎能相提并论?我好得很,决不会走火入魔。”

更何况她吸食了剑尊休明涉的魂魄,连真魂都已化为己用,这一点与当车倒有些相似。

女萝说得认真,还举手发誓,“难道你们不信我,反倒信摄魂铃?”

这倒是,不信阿萝,难道要去信摄魂铃?

“我们一直想问,当初在山谷之中,你所感受到的便是生息之力么?”

生息的事情女萝并没有瞒着两个器灵,它们日夜在她身边,就是想瞒也瞒不过,因此日月大明镜一问,女萝便干脆承认:“是。”

日月大明镜沉默数秒,道:“我们能够感受到清灵之气,却感受不到你口中所说的生息,这是为何?”

女萝奇道:“你们不是号称知晓万物?遇到问题,怎么不想着自己找答案?”

说完她不再搭理日月大明镜,弯腰把九霄跟疾风捞起来,“休息的差不多了,咱们也该出发了。”

疾风抬起爪子把头上的帽子拿下来,小心翼翼地叼到女萝手中,还冲她叫了一声,意思是让她保管好,因为变大飞翔的话,帽子是没法一起变大的。

疾风体型跟雷祖差不多,身上的毛毛作为武器时锋利如刀,平时却又软又厚实,女萝趁机取出九霄的小衣服给它穿上,飞翼重影豹可是很值钱的,连那不灭谷的小少爷见了都心动,何况旁人?

九霄乖乖任由摆布,女萝摸摸它的小翅膀:“会不会有点紧?”

它蹭蹭她的手背,把脑袋往女萝手心搁,穿好衣服遮住翅膀,才抬起头奇怪地叫了一声,似乎是在问:怎么不给我染毛啦?

“不染了,虽说是植物染料,可染在身上便难免浸透皮肤,若有人问起,我便说你是豹猫,快喵一声来听听。”

九霄张开嘴学了声猫叫,它本就是幼崽,毛茸茸圆滚滚,如此一叫更加可爱,女萝忍俊不禁,亲了亲它的脑门,又揉揉耳朵,舒服的九霄直接在她怀里软成豹条。

背上的同伴其乐融融,疾风微微眯起眼睛,虽不能与她们一同玩耍,心中却是无比受用,它一边飞一边注意周围地界,妖兽五感超群,能视千里,对方向也很敏锐,虽然风有点大,但埋在疾风柔软的皮毛中,也就不觉着冷了。

在即将要到不夜城时,疾风选了个地方停下,她们是去找阿香,并不想惹起他人注目,因此留了一小段路程步行,当车藏在女萝怀中,女萝跟阿刃则分别背了个竹篓,九霄疾风便藏身于竹篓中。

还没到城门口,远远地便瞧见过往之人进出自如,虽有守卫却形同虚设,不仅不要身份文牒,亦不收费,女萝高兴极了:“看样子咱们可以省钱啦!”

多省一点是一点,到时候能给阿刃挑件好兵器。

等到她跟阿刃走到城门口,正想排队跟在前面的人身后进去,轮到她俩时,守卫却是从头到脚将她俩打量一圈,嗤笑道:“你俩谁卖谁啊?”

女萝一愣:“什么?”

“我看你俩一个赛一个的丑,容貌不怎样,身段也不怎样,可别砸了我们不夜城的招牌,丑女滚一边去,这里哪有你们说话的份儿!”

女萝已经不记得自己离开山谷已经被修仙界的男人们骂了几次丑,她着实不能理解,没等她开口,那守卫已不耐烦地摆手,“去去去,别在这儿挡路,边上待着去!”

见女萝不走,竟伸手来推,阿刃一把抓住对方手腕,她力大无比,只听骨头嘎吱嘎吱响,这名守卫顿时疼得惨叫连连:“放开!你放开!你放——啊!!!”

“阿刃,算了。”

女萝轻轻拍了下阿刃的背,阿刃这才将对方甩开,凶狠地瞪着守卫,大有对方再敢欺负阿萝,她便把他胳膊扯下来的意思。

守卫吓了一跳,女萝这才注意到周围排队进城的全是男人,少数几个带着女人的,也大多是年虽不大的小姑娘,容貌都生得姣好,神情慌乱惊惧麻木兼而有之,抬头看见的是无比显眼的“不夜城”,守卫刚才问她们谁卖谁……

“你怎么又来了?”

刚放了一人进去,又见女萝排到面前,方才那名守卫有心想赶走她们,却忌惮阿刃,因此语气古怪,三分强横七分畏惧,生怕那高壮女子来打骂自己,态度也好了不少。

“不卖就进不去吗?”

“那当然,你当这是哪里,这是不夜城,是男人们的温柔乡,女人想进去,要么男人带,要么自个儿卖,可你容貌残缺,像你这样的,顶多当个低等倡伎,睡你一回要不了三个银贝!”

言语污秽不堪,根本没将女萝跟阿刃当作“人”,完完全全将二人视为不值钱的货物。

不只是女萝阿刃,哪怕是被男人带着进去的女人,这些守卫也会毫不掩饰地用露骨的目光去打量,他们不觉得她们可怜,也不觉得她们无辜,只知道她们进来就要岔开两条腿挣钱,每个女人都明码标价,唯一的不同便是价钱有高低。

阿刃听不大懂这人的话是什么意思,可对方的神态、语气猥琐而下流,视线在女萝胸口流连不去,这让阿刃十分生气,她握起拳头,想揍这个欺负阿萝的人,阿萝却悄悄握住了她的手制止了她:“我卖我自己,丑是丑了些,可进了不夜城,便不愁吃喝了吧?”

“那是,只要你接的客多,你就能有口饭吃。”守卫呵呵直乐,看她俩的表情也不像先前那样忌惮,来卖的女人,怕她作甚?攒几个钱,到时候点她作陪,想怎样玩便怎样玩,有什么可怕?“行,那你们就进去吧!”

女萝拉起阿刃,两人走了进去,守卫扭头看着她俩背影,轻蔑一笑,啐了一口:“贱女人!”

他这咒骂逃不过女萝的耳朵,她眉头微蹙,没等出手,便听守卫惨叫一声:“什么!什么东西咬我!”

女萝下意识低头,当车跳到她手上,“……下次不许这样冲动,打草惊蛇就不好了,咱们是来找阿香的,不是来惹事的。”

原以为进城后能找到住的地方,但不夜城与女萝之前去过的城池都不一样,这里的白天安静死寂,没有一丁点声音,街道上没有行人,亦无店家,空空荡荡凄凉不已,与日月大明镜所说“笙歌鼎沸、长夜永明”截然不同。

“那边的!不要到处乱看,到这里来排队!”

不远处有人吆喝,女萝抬头看去,是个三十出头的男子,左右两边有后面排队的人跟上,纷纷往那男子招呼的地方去,女萝不明所以,但这不夜城处处透着古怪,她便也跟了上去,同时捏了捏阿刃的手:“怕不怕?”

阿刃摇头,“保护阿萝。”

自打女萝说过吃饱饭才能保护她之后,阿刃便将保护她视为己任,她天生认死理,只听阿萝的话。

眼前是一所巨大的宅子,牌匾上写着“伎坊”二字,女萝发现来这里的都是带着女子的男人,而那些独自或是三两个进来的男人,则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

她改变主意,想先跟过去看看,结果没走两步,两个身材高壮的男人挡在了她面前:“你走错了,那里不是女人去的地方。”

女萝不明白什么地方女人不能去,但她没有跟这两个对上,并制止了蠢蠢欲动的阿刃,选择了走进伎坊。

所谓的伎坊,其实就是各个楚馆选人的地方,女人进了不夜城的门便成了等待挑选的货物,而那些带女人进来的男人,他们大多搓着手站在一边等待鉴定,倘若卖掉的女人容貌资质都不错,就能拿到多一点钱,若是容貌差了身段也不行,那就只能得到几个银贝。

在不夜城,最便宜的不是别的,正是伎女。

身穿绫罗绸缎的鸨母涂脂抹粉穿梭于待价而沽的姑娘中,挑选自己中意的,在场年纪最小的约莫十一二岁,面上稚气未脱,很快,容貌出众的便被挑选走,长得一般但身段还行的也没剩下,女萝由于个子太高,身形又不纤细袅娜,被留在了后头。

一个花枝招展的鸨母走到她面前,捏着她的下巴仔细端详,“细看脸儿生得倒是极好,只是这疤忒地煞风景,你叫什么名字?”

“秦粮。”

鸨母嗤笑一声:“这算什么名字,改了罢,你这脸上的疤,怎么来的?”

“天生便有。”

“也不知去不去得掉。”鸨母低下头贴近了看,目光愈发惊奇,显然是觉着若是没了这疤,眼前的女子便是绝顶好颜色,当下拍板定案先买了她,若是疤去不掉,做个低等倡伎也能把钱赚回来。

女萝怎么也不会放阿刃一人留下,她怯怯对鸨母道:“我、我妹妹,能请您一并买下么?她天生有些痴傻,不会说话,没了我不能活。”

鸨母闻言,掩嘴而笑:“我说,你当我是吃素的呢?你这妹妹,人高马大手脚粗糙,哪个男人看得上?要我花钱买她?我呸!我是开窑子赚钱的,不是普度众生的!”

女萝忍住心中怒意,眼角微红,“求您了……我妹妹她力大无穷,您花几个钱买她,也好让我送钱家去给阿娘治病,她天生力大,便是留下做点粗活也是好的!您大人有大量,求求您了!”

说着,竟是向鸨母跪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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