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锐士(2 / 2)
一部十来万字的兵书,阵法相关,只占了十分之一不到,这恰是智慧的表现。
该如何选锋呢,再以古之兵书为佐证。
军中有大勇、敢死、乐伤者,聚为一卒,名曰冒刃之士;
军中勇敢,不怕死,而且比较旱,砍到身上不怕疼的人,就编为一伍,名为冒刃之士。
这个冒刃之士,李孟羲姑且理解为,前排接战厮杀的排头兵。
有锐气、壮勇、强暴者,聚为一卒名曰陷陈之士;
此处,陷阵之士,则必定选甲士,特别是选重甲士,作为在敌军阵型薄弱时撕裂敌军阵势的精兵。
有奇表长剑、接武齐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锐之士;
此谓之技击之时,李孟羲理解为,双手大剑,手持巨剑,用于在敌人阵型被撕开之后,冲进缺口之中,趁势一阵砍杀的双手剑士。
此兵种,还与陷阵士还有些不同,陷阵士多批重甲,手中还拿有盾牌,要硬顶着敌军枪阵往里冲。
而双手剑技击士,其功能细分,是跟随在陷阵士身后,扩大战果的锐士。
双手剑士,手中不拿盾也行,因为前边的陷阵士已经把敌阵撕开了,此时,近距离搏杀,一群凶猛无比的双手剑士一阵砍杀,杀伤力巨大,远非普通的刀盾兵的短刀的杀伤效果能比。
故,军中可有一部专习双手斩马剑的锐士。
关键时刻,可发挥巨大用处。
有披距、伸钩、强梁多力、溃破金鼓,绝灭旌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
看到此处,李孟羲顿时一惊。
他惊讶的是,李孟羲本也想到,可用抓钩什么的,去钩住敌军寨墙,把敌军寨墙拉倒。
或者铁钩勾住敌军哨塔,把敌军哨塔拉倒。
或者,乱战之中,把敌军百夫长钩出来,以起到突袭之效。
李孟羲本以为,这是他自己想到的好方法,几乎算是独创了。
然而,不曾想,在周朝,已经有兵法家把抓钩之类的兵器当做特殊兵器来用了。
姜子牙兵书中所写,挑选一些力气大的人,专门配备抓钩,用来干拉倒敌军寨墙之类的事。
姜子牙谓之为勇力之士。
有逾高绝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
何为寇兵呢,以李孟羲的简介,这是一支轻装为主的快速反应部队。
舍弃重甲,只身着轻甲,来换取快速包抄至敌军侧翼的强大机动性。
轻甲单位有轻甲单位的优势,重甲单位有重甲单位的优势。
如果一支军队,全部装备重甲,哪怕,后勤真的能全员装备重甲,那么,这种军队的战斗力,势必还不如只装备了部分重甲的军队。
拿弓弩手来说,弓弩手在后方,一般不会上前厮杀。
如果连弓弩手也装备重甲,那么每拉弓射箭,手臂都被沉重的臂甲,抬起手臂要消耗很大的体力,会因此影响弓弩手的持续作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