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陈年往事(1 / 2)
“我……沈旭,你小子是不是在故意刁难我?”
“这就是你跟面试官说话的态度?你莫非以为,你还是那个可以只手遮天的社会大哥?”
沈旭说道这里,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这都十年了,没想到还能见到这家伙。
沈旭对眼前这个人,可是有着几乎见了面连刀都收不住的愤怒与冲动。
事情,要从十年前开始说起,那个时候,沈旭是班里的班长,性格大方,学习成绩优异,几乎堪称是班里的男神。
眼前这位,当时老爸是主管,而他自己,则是篮球队里的主力前锋,平日里和高寒没有任何的交集。
可以说是,一个走阳关道,一个坐私人飞机,但……在初三那年,发生了一件事,已经因眼前这个人而起的事,让他险些遭到退学。
那天,沈旭帮父母买菜,正要回家,突然看到他迎面跑了过来,而身后,好几个人在追他。
沈旭有点好奇,就跟了上去,没想到,他竟然把他手中的几本书全都交到了另一个路过的篮球队同队手里。
那个同队一脸懵然的看着这一切,就这样,被随后赶来的人抓了个正着,然后,就被认成了偷东西的那个人。
而王大壮?就这样若无其事的扬长而去,这件事把沈旭气的够呛,当即就上去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店家相信了他,本来,沈旭以为第二天就没事了,谁承想,第二天全校贴出通告,那个被王大壮陷害的人,竟然别开除了篮球队。
而原因,是他盗窃他人财物,沈旭万分不解,找到了书店老板,询问为什么会这样。
当时老板的话,让他记到现在,“没办法,我们惹不起那个偷东西的家伙……只能招惹那个没什么背景,单被诬陷的人。”
是啊,当时,沈旭明白了一个很黑暗的道理,东西是谁偷得并不重要,证明是谁偷得东西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偷东西的人,要能赔钱,而不是让书店倒给人家钱,因此,那个篮球队的同学,什么都没做,却因此获罪,被全校批评。
而事后,王大壮还经常用这件事调侃欺负那个曾经是篮球队队员的同学,当时那个同学家里没钱,只能忍着。
沈旭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多次声讨过王大壮,但换来的却是他自己被以停学为要挟,禁止再找王大壮的茬。
而那个篮球队的同学,则在初三毕业之后,不知去向,直到如今,沈旭也不知道他是否活着,但他知道,王大壮活的并不好。
在初中毕业之后,他那主管父亲,被查出贪污,随即进入监狱,而他的母亲看他老爸这样了,二话没说,当即离婚,逼着刚刚成年的王大壮替他在监狱里的父亲签了离婚协议。
从此,王大壮这个名字也销声匿迹,人们都说,那是报应。
现在?沈旭才知道,真正的报应,还在后头,他现在可是一点都不恨初中时威胁他的教导主任了,“或者,你以为你在这里,还能威胁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