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1 / 2)
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而是暗否。
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发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发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是要扑街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新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新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你这样做痛快了,可把我们害惨了,玄武伯爵也屡次痛斥兰山子爵之无耻,这等行径完全是将其他老牌贵族架在火上烤。
……
论有钱,兰山城肯定是不如玄武城的。
但从市面上看来,这里反而还要繁华一些,而且气氛上也轻快得多。
真不愧是文化明城,这里到处都是书店书摊。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墨香味,周围几十城的书籍都在这里进货。
一路上经过许多书店的时候,沈浪都看到了巨大的招牌。
“距离《鸳鸯梦》下册上市还有十六天!”
竟然还有倒计时?
这本《鸳鸯梦》是有多么火啊?
何止是火啊,简直是爆了!
《鸳鸯梦》的上册销量,已经打破了兰山城话本类销售记录了。
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数人对下册翘首以待。
所以,许多书店都挂起了这本书下册的上市倒计时。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名满几十郡的大才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情人。
……
这个兰山城有五个大书坊。
这些书坊不但卖书,而且还自己印书,在周围几十城都开了书店。
用地球上的话说,这就是大型连锁书商了。
而最大的两家书坊,一家是墨香楼,一家是如玉阁。
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
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锦衣玉服的公子。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