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恶作剧(1 / 2)
喜欢做恶作剧,是孩子的天性,确切一点说,是人类共有的天性,只是因为年龄增大的各种压力,和人际关系的负担,变得有顾忌,渐渐将这一爱好搁置,或者是淡化为语言上的开玩笑。一旦生活少了那么多负担,或是没那么多后果,抑或某些场合,这些天性就会重新活跃起来,譬如后世那些生活压力不大的欧洲人,什么痛击蛋蛋游戏,在人熟睡的时候偷偷搬起来给扔河里去,或者在铁锅里放鞭炮,用红外线逗引猫狗,然后把光点移动到别人小弟弟上,看得人心惊肉跳的;再比如男人们在有美女在的场合,就喜欢开各种玩笑,俗称撩妹。
重生为小孩子,犯错成本低,容易被原谅和宽容,人际关系简单轻松,孩子们的世界非正即恶,他的心灵变得前所未有的放松。恶作剧的习性自然也如嗜好甜食一样,重新活泛了起来。
“二夫人,朕刚起床,没吃早饭就被老妈赶出来了,现在饿得肚皮都要贴后背了,好可怜啊……”
张彻把手放到桌子上,然后把头趴到手上,可怜兮兮地用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小语霖,他这些年装傻充愣,扮可怜求原谅的招数早就炉火纯青,自然知道怎么才能吸引别人最大的同情,就比如像现在这样,用比较低的视角仰视他人,眼睛尽量清澈透明,黑白分明直看到别人心里。
可惜小语霖也不是一天两天认识这小子,还亲眼看到过不少次他用计扮可怜让那些皮的跟什么一样的孩子替他背黑锅,这些伎俩对她作用不大,只见她撇撇小嘴:“看到了,涨得鼓鼓的。”
“嘿嘿……”饶是张彻脸皮厚了不少,被当面拆穿,也有些不好意思,把头抬了起来,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打算左顾右盼一下,把这茬儿揭过去。
周围的食客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两小孩儿,燕语霖的可爱自不必说,小张彻五岁大小,虎头虎脑地,偏生穿着一身郑智化《水手》mv中那样的水手服,他从小看书,憨态中透着股文质彬彬的劲儿,骨架还未长开,但整个身子已经尽量地舒展,就跟条憨态可掬的小狗崽一样,圆圆的脑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上去腼腆含蓄地笑着,让人忍不住想去把他的脑袋按住,捏捏他两颊的脸肉。
“喏。”
张彻左顾右盼会儿,回过头来,却看见小语霖把碗推了过来,还剩的半碗粉被她用筷子扒拉开,几坨诱人的牛肉藏在碗底,被一一撷了出来,放在上面,却是刚开始粉端上来时候的料子,被她一个一个藏了起来,打算吃完粉再慢慢享受的。
他哑然失笑,也有些感动。有一种说法是,吃葡萄的时候,一种人会选择从大的吃起,先吃最大的一颗,慢慢吃到小;一种人会选择从小的吃起,慢慢地,越吃越大。看上去,后一类人比较幸福,因为每接着吃一颗,总比之前那颗大,会有源源不断的幸福感,但实际上的心理分析,却是前一类人比较乐观,先吃大的,用最甜美的方式满足最迫切的渴望,到后面慢慢来,总会有新一串葡萄,他们相信自己会遇到比之前更大的葡萄,所以享用起来毫不犹豫。
多数中国人的思维倾向于后一类人,思想比较小农,因为幸福有限而可贵,所以藏起来慢慢享用,到享受到后面,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开源节流,重节流而忽视开源,人生观其实是悲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