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灵光乍现(2 / 2)
既然已经是黑天了,那就回家吧,杰瑞摸了摸身上的枪,想了想,还是放进后腰间吧。
虽然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
一般拿枪的人,都是把枪夹在后腰上,方便回手掏枪。
放在裤子兜和衣服兜,外形都太明显了,面对着人,太容易被别人发现了,不安全,容易发生战斗!
杰瑞没开过枪,但这些道理还是懂得。
尤其是这把枪,并不是自己家的,更不是他大表哥卡利的枪,而是帮派的枪。
帮派老大知道卡利的计划后,特别给予的装备支持!
只是,用完之后,需要归还给帮派,不允许丢失。
这也是杰瑞为什么小心翼翼的收藏好枪的原因。
“阿七”
杰瑞打了个喷嚏。
这不是个好情况,可能要感冒,这万一生病了,更是没钱去看病,可是雪上加霜啊!
想到这里,杰瑞立刻站立了起来,伸展身体,活动着身体,想要驱赶身上的寒气,让自己热起来。
不知道有没有用,但也得这么做。
之前躺着的时候,一直想着歌曲的事情,直到自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现在醒了,杰瑞感觉,自己是不是要走歌手路线?
自己要不要去唱歌?当个歌手。
之前杰瑞自己想过了,自己身材不错,样貌长得也不错,没有五音不全,自我感觉唱歌还是不错的,连表妹维尔,偶尔也让自己给其唱歌听。
是不是可以当个演员,或者当个歌手。
但是随后,杰瑞就想到,自己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么?
哪个方面自己都有,但是都不够顶尖,身材只是不错,但不够强壮,样貌长的不错,但是不够帅,声音倒是不错,但是自己只会翻唱歌曲,自己并不会创作歌曲。
谁又会给一个贫民窟里的孩子写歌,让其歌唱,让其成为歌星呢?
当然,你要是一个作者,一个作曲家,就可以自己写歌,自己歌唱。
写出一首火的歌曲,就能够让自己富起来。
且看那些出道十来年的老歌手,每次上台,还唱着十年前的那首歌曲。
因为他就那首歌曲火,他也只需要唱那首老哥,观众就买单。
相反,他要是唱新歌,歌曲不够好听,观众一定会唏嘘起来,说什么江郎才尽一类的话。
所以,一招鲜,吃遍天!
自己写歌,自己唱歌,成本最低,但是见效快不快,杰瑞不知道。
因为没有经历,所以杰瑞不清楚。
而今天,杰瑞却是听到了一首完整的歌曲,乃是重生来,从没有听过的歌曲。
自己记忆中也没有听过的歌曲!
画面中的那两个人,记忆中也没有见过。
而画面中更是没有写出她俩的名字,这让杰瑞不禁大胆的想到。
不如自己抄袭这首歌曲,当做自己创作的?
做个天才歌手,自己写歌,自己唱?
想到这里,杰瑞原本紧紧抿住的嘴,此刻居然笑了起来。
如果不是有所顾忌,杰瑞怕是狂笑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