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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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市安宁县,位于洛东省北部,河洛平原与华北丘陵地带的交接处。地势平坦,交通发达,自古以来就是南北交通必经之路。安宁县驿马镇,据县志记载清代之前一直是官府的驿站,后来聚户成村,人烟渐稠,建国后成了乡镇政府所在地。
五里河村在驿马镇正南五里,是一个依河而建的小村落。据村里老人说,早年间这条河里出产一种鱼,形如柳叶,两腮发红,被称为“柳叶红”。因肉质肥美,鱼汤鲜香,成了当地官员孝敬皇城里达官贵族的上品。当地官府严禁私人捕捞此鱼,将捕捞任务交给几个鱼把头。而张姓祖上为躲避捻乱,从亳州一路逃难至此,因擅长捕鱼,被鱼把头留下做了长工。经过百年发展,早年间渔民为了活命而随意搭建凌乱破败的几间窝棚,慢慢演变成了现在几百户人家的村落。因其距驿站整五里,故而称为五里河村。
当年荫庇祖宗的大河如今变成一条死水沟。自从上游建了几个拦河坝,这条河里的水就变得时有时无。享誉一时的“柳叶红”早就绝了迹,只是偶尔在老人的回忆里出现。五里河的村民早已不再打鱼,这条大河的唯一作用,就是供种植棉花的村民们趁着丰水时节抽水浇地了。
虽然小麦玉米等口粮作物能吃饱肚子,但却换不来多少钱,而棉花的收益明显高了许多,所以绝大多数人家都把棉花作为主要农作物。
张清久就是当地广大棉农中的一员。
跟中国绝大多数普通农民一样,张清久把大半辈子的时间都耗费在田间地头,头顶星星脚踩月亮的辛苦劳作,为的就是让自己的两个孩子以后不再受自己这样的苦。
现在目标算是基本完成了。女儿虽然初中毕业,没能考上高中就早早的工作嫁人,但跟女婿都在镇上的厂子里上班,基本算是脱离了庄稼地。而且女婿为人老实,勤劳肯干,家里大事小情都是女儿做主,他们都小日子眼看越过越火。虽不会大富大贵,也不会让两边父母替他们操心。
女儿前几年生了个大胖小子,给女婿家填了个延续香火的男丁,喜得亲家上下把女儿当成功臣一样宠着。不论是从哪方面说,女儿这边,都没有让张清久挂念的地方了。
儿子张海强从小到大,都老实本分,不张扬不惹事,也从没让他们两口子操过什么心。顺顺当当的升学,顺顺当当的毕业,顺顺当当的参加工作。就像是地头上的野草,不经意之间就已经长大成人,独自去了洛州,成了城里人。
当儿子成了城里人,张清久这才意识到,负担来了。如果是在农村,儿子这个年纪,自己早就该把结婚用的房子准备好了。虽然现在宅基地有政策限制,但自家老屋这边地方宽敞,花个几万块钱,重建个二层小楼富富有余。就算手头不宽裕,跟亲戚本家的借一些,紧几年就能把事办成了。
可儿子是在洛州工作,将来找的媳妇肯定也是洛州城里的,人家怎么会相中你农村里的房子呢?原本这小子是在国营厂子里上班,还可以指望厂子里帮着解决婚房的问题,不过听说现在政策变了,国家已经取消福利分房了。就算是政策没变,这小子已经辞职了,去外面自己闯荡了,再好的政策他也享受不到了。
听说洛州的房子要一千多一平米,这还是位置偏僻地方的价格。一套小房子,杂七杂八的办下来,也要十几二十万。就算是自己不吃不喝,二十年也赚不出一套房子的钱。
当然,儿子说了,买房子不用家里操心,他要自己赚钱买。可这肯定是儿子为了给他两口子宽心说的大话,一个才工作四年的毛孩子,能养活的了自己就不错了,还能攒十几万的巨款吗?
刚摘完的棉花晾晒在门口,张清久偶尔翻弄一下,闲下来就整理棉籽,将棉籽上的短绒扯干净,晒干了卖给来村里的商贩。忙碌让他暂时忘了房子的烦恼。
院外响了几声汽车声喇叭,张清久诧异的抬起头,就看到儿子张海强拎着几个袋子进了门。
去年的国庆假期,张海强和韩琦一起去爬了泰山。也就是那次爬完泰山回到洛州,两人的关系才有了质的飞跃。
可惜现在韩琦远走海南,今年的国庆长假,张海强在洛州无所事事,回老家看望父母了。
“这么时候买的车?”张清久有些恼火,这个小子没个轻重缓急,钱怎么可以乱花,应该留着买房子才对。
“不是我买的,老板给我配的。”张海强明白父亲的意思,赶紧解释。
“公家的车,你能开回来吗?”张清久有点不信。
张海强咧嘴笑了,父亲就是这么传统,公私总是分的这么清楚,生怕沾点公家的光,就会犯多大的错误。
“早就没什么公家了,这是我老板给我的车,我随便开。油钱都是公司给出呢。”张海强又回去把后备箱里的东西都搬进来,零零散散的堆在房门口,好大的一堆。
母亲闻声从外面回来,还没进门脸上的笑容就已经堆成了堆,走过来拉着儿子的手端量了半天,嘴里不停的埋怨:“回来也不提前打个电话说一声,我给你去买个烧鸡。”
驿马镇上的商户很多,但离村有五里远,村里虽然有两家小超市,但不卖烧鸡这样的奢侈品。
“我开车去,十分钟就能回来。中午跟我爸喝一杯。”张海强好久没去镇上了,那可是童年时期最向往的繁华地带啊。
“开那么快干嘛?安全第一。”张清久赶忙在旁边嘱咐。
“知道!”张海强欢快的答道。
驿马镇的变化不大,早年间的供销社现在成了副食品商店,门楣上的五角星还在,只是油漆剥落显得有些破败。旁边的大礼堂被人承包了,门厅被隔成两间,一间卖菜,一间卖猪头肉等熟食。这个大礼堂年代久远,以前是全镇人民开大会的地方,张海强小的时候曾经在这里看过电影,看过唱戏,印象里是非常高大雄伟的建筑。但现在看来,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栋建筑,与周围杂七杂八的房子比并不显眼。
从熟食店买了烧鸡,称了些苦肠,又从隔壁买了些蔬菜,张海强拎着几个袋子准备开车离开,忽然想起母亲最爱吃猪耳朵,转身准备再回去买一个的时候,听到旁边有人喊他的名字。
“张海强?哎呀,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一个女孩笑嘻嘻的走了过来,手里拎着一个精致的皮包。
“冯艳华?”张海强愣了一下,也叫出来对方的名字。这是他初中同班同学,高中的时候虽然同校,但并不同班。“你怎么在这里?”问完之后就觉得这是废话,冯艳华的家离这里只有几十米,她出现在这里太正常不过了。
“我刚准备给我爹买点下酒菜呢。”冯艳华笑着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